◆郑 琳 李 梁
(大连医科大学)
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探索
◆郑 琳 李 梁
(大连医科大学)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贫困生比例相应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日显突出,在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困扰了高校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为了更好地将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本文认真研究了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针对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探索并总结,希望能够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确保扶困助学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高校 贫困生 认定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深化,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加上各省市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再加上处在全球金融风暴的背景下,使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更加突出。在此情况下,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2007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不仅扩大了资助的范围和比例,还将资助金额大幅度提高,在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贫困生认定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效益,因此完善贫困生认定体系迫在眉睫。
一方面,为体现教育的公平,帮扶贫困学生至关重要,保证他们能够与其他学生一样具有均等的教育机会,使他们与其他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帮助他们脱贫并带动贫困家庭摆脱贫困。另一方面,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保证高校资助公平的前提。随着当前资助工作力度的加大,一个大学生如果被审核认定为贫困生或特困生,就意味着他(她)将获得更多的获取经济资助的机会,所以贫困生身份的认定成为获取经济资助的前提和资格,因此对于困难学生的身份界定就成了高校有关职能部门的首要任务。
高校要做好贫困生的助学工作,把国家各项助学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就必须科学界定贫困生的范围,确定助学政策的目标群体。贫困生的认定、评选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最困难也是最基础的环节。如果这个环节把握不好,就难以保证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贫困生身份的认定公平和公正,真正为贫困大学生创造一个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在高校各种学生工作中,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助学计划的全面实施,更直接影响到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情况和以后的发展。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一方面,可以使贫困学生顺利享受到国家的各项助学政策,摆脱经济困难的困扰,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工作中。另一方面,还可以使贫困学生体会到国家对他们的关爱,感受到人与人之间互助的温暖,确立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规定,家庭经济困难,月生活费来源 (含家庭、亲友及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持平或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生。这个看似明朗的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迷雾重重。“贫困”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的概念,因而对于贫困学生的认证也就只能以一定的货币数量来进行科学的、精确的界定。但这个“标准”具有地属性质,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的标准,而“标准”又是一个动态概念,会随着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如此,用死的标准来衡量“活”的形势显然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认定贫困生的程序和方法大致如下:首先必须有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然后由所在高校认定。第一,是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贫困申请和自己对学生的了解情况来确定;第二,是辅导员或班主任委派班干部对贫困学生进行调查,召开班委会确定;第三,是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候选人,全体同学投票决定。这几种方法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三种方法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单一、不够规范和完善,认定结果必然会受到诸多人为因素的影响,影响其客观性和准确性。比如,辅导员或班主任个人对学生的个人偏好、学生个人的人际关系,等等。
在现今经济社会,高校中出现了部分学生受到巨大利益的驱动,冒充贫困来获取各种资助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部分学生自身缺乏诚信意识,在金钱面前价值观发生了偏离;一是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工作态度极其不负责,对贫困证明的审查不够严密,甚至根本不去审查,开具的证明存在很大的“水分”,这其中就存在弄虚作假、不该资助而享受资助的情况,而一些真正贫困学生由于自卑和虚荣心理,往往又得不到资助。
“贫困假证明”的出现,反映了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的缺失。因此,对贫困生认定工作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在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层层审核的同时,还要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引导其树立正确、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同学之间互相关爱、友善、礼让的传统美德,使真正的贫困生受益,让他们感受到国家的温暖,营造一个有利于贫困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和心理环境。
各高校要建立专门的扶困助学中心,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严格认定程序,从贫困生的申请、审核、公示、建档、跟踪调查、违纪查处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控,杜绝主观操作和人为因素,对弄虚作假的学生随时取消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惩处。同时,采取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核实,确保认定的客观公正性。
首先,为了准确界定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的程度,我们可以参照现行的教育部给出的有关贫困生认定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相应的贫困线标准,制定相对合理的量化标准,使界定高校贫困生有据可依。其次,为了真正帮到那些急需帮助的贫困学生,通过信息网络建立起有关全国贫困家庭实际情况的网络档案非常必要,并且要努力做到准确、全面、动态管理,给认定工作提供一个科学规范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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