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西县作为全省首批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的32个试点县(市、区)之一,自2009年12月底以来,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在全县29家乡镇卫生院、207个村级卫生站(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度实施首月便为群众节省医药费600多万元。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实施伊始,肥西县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情况进行检查摸排,将全县原来使用的近800种药品全部更新,重新制作《部分零差价药品目录一览表》。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172种省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对479种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已经上架的一律停用,退回配送企业,及时调整药品价格。未上架的库存药品一律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限价,并且要求在处方上标明药品价格,让老百姓和监管部门一目了然。
人民群众普遍欢迎。肥西县花岗镇中心卫生院提前1个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前使用的243种药品降幅平均达到52%。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左氧氟沙星(100ml*1/瓶)从18元下降到1.6元,降幅达到91%。该卫生院负责人表示,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之后,当月的药品收入比上月下降了50%,但业务量却上涨了25%以上,来看病的患者明显增多。
基层医务人员理解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同时,将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医务人员对制度的实施普遍比较拥护,认为改革以后收入有了稳定渠道,退休养老有了保障,从长远来看,再也不用想办法靠卖药养活自己,社会地位和工作价值都得到认同。下一步要重点加强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出现养懒汉的现象。
地方政府认识不断提高。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引导和推动下,各地政府对改革的认识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责,必须把这项事关民生的重大改革抓紧抓好。改革的成效既受到群众欢迎,也使地方政府受到鼓舞,推进改革的积极性更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