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底以来,江西省吉安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乡镇卫生院所有的收入都要通过县政府设立的会计核算中心上交给政府,而卫生院的支出和经费,也要经中心核算后由政府全额拨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数、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较试点前分别增长了72%、88%、35%,而农民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则分别下降了12%、18%。
加大财政投入。为探索建立稳定的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吉安县在认真分析近几年乡镇卫生院经济运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并确保所有卫生院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出乡镇卫生院的收支预算。现在,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差额拨付达到了100%。为支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院容院貌建设,吉安县规定对卫生院基本建设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由提供服务单位按不高于最低收费标准的30%收取,共减免乡镇卫生院建设费10万余元。同时,县财政还投入250万元用于卫生院退休人员工资、补贴以及卫生院所有职工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2004年新进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投入。
改革分配制度。出台《吉安县乡镇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按照新的工资制度规定,实行绩效工资制,将绩效工资与工作质量挂钩,与群众的满意度挂钩,取消单纯的与业务收入挂钩办法,确保调动职工积极性与保持事业健康发展同步进行,为控制不合理收费及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由于分配合理,考核科学, 工作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明显好转。
规范财务管理。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选调了5名会计集中办公。对乡镇卫生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银行开户、分单位独立核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会计人员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资金结算,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抽调专人对卫生院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摸清了家底,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同时制定了会计核算中心财务报账员工作职责、报账程序、财务审核规定、费用开支审核、财务开支标准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各卫生院的财务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管理。
控制医药费用。一是实行药品招标定点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二是建立药品进购指导价格信息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三是下达药品收入比例控制指标和门诊人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出院者平均费用以及部分单病种费用控制指标。为了约束卫生院以药养医的行为,县里还规定,如果卫生院的药品收入超过50%,将会受到处罚。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取得了“五降一增”的良好效果,即门诊人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出院者平均费用、五类单病种费用、药品收入比例下降,业务增长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