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08-15 00:46何江波刘东红
中国检察官 2010年21期
关键词:检察干警检察培训

文◎何江波刘东红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文◎何江波*刘东红**

检察机关要实现科学发展,队伍建设是根本。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对于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此,笔者结合基层院教育培训工作谈一些认识。

一、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是提高检察干警业务素能的重要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在教育培训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制约着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个别干警学习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被动地接受培训,达不到培训要求。不能有效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习坐不住,学不进,埋怨布置的学习任务过多,影响了工作。

二是工作与学习之间的矛盾仍较为突出。工作与学习矛盾突出历来是干警培训面临的一大难题,干警不能够更好地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不肯、不愿意把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学习培训上,认为只要把本职工作搞上去就可以了,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是培训师资力量薄弱。检察干警需要培训的内容多、范围广,从领导到一般干警都要接受培训,不仅培训层层面宽、内容多、数量大,而且专业性强,一般性教育培训很难达到培训的要求和目的。

四是培训方法单一。我院目前开展了检察讲坛、案例分析、知识竞赛、选派干警到先进院挂职锻炼等诸多方式进行培训,但实质还是在进行“满堂灌”的培训,具有针对性强、提高专业岗位技能的培训方式较少。检察干警参加培训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检察干警的需要,以致不能达到学用结合,学用统一。

五是培训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检察官法》明确指出:“检察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检察干警职务晋升过程中,由于体制机制原因,检察干警职务提升晋级的周期较长,培训与使用仍存在着脱节的现象,使得许多检察干警参加培训学习的动力不足,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是单位规定“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检察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建立教育培训良性机制需要树立终身培训教育观念

观念落实行动,观念指导行为。在教育培训过程中,我们要树立先进的终身教育培训观念,指导培训工作开展。一方面,当今世界正处于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老化的周期不断缩短,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新知识、新科学层出不穷。我们要有终身学习的观念,要不断学习,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社会在不断变化,检察干警的工作岗位也会不断变化。如果不学习、不参加培训,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也难以在竞争中取胜。因此,绝不能把检察干警培训教育当作一种权宜之计,更不能认为自己受过高等教育或接受过一、两次培训就不再需要接受新的培训了,而要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具有不断接受培训的思想准备。

三、建立教育培训良性机制的措施

一是要加快培训体制制度建设。要使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效果,要从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入手,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教育培训的制度化建设,使教育培训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教育培训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是要更新培训教育内容。在检察干警培训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根据社会的发展、改革发展形势的变化,站在高起点上,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及时更新培训内容,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除了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把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政治鉴别能力放在首位之外,还要注重业务能力的培训,要把那些经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政府行政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问题作为检察干警培训的内容。在培训内容设计上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使培训的内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还要根据相关业务工作需要设置各种专业必修、选修内容,以满足检察干警拓宽知识、提高技能的需要。

三是改革培训教育方法。检察干警培训要从传统的培训教育方法转变到现代的培训教育方法上来,大胆探索并积极采用一些科学的培训方法和先进的教学手段,运用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方法,将业余自学、小组研讨、电化教学、网络教育、案例教学和实地考察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研究政策和交流经验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检察干警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动参与的特点。

四是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首先,要整合基地资源。检察干警培训的层次性、多样性、地区性等特点,决定了承担检察干警培训的机构应具有专业性和学术研究性。要形成以国家检察官学院为主体,包括各类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各级党校在内的检察干警培训网络。其次,整合师资培训资源。从高校、党政机关和企业等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第三,鼓励检察干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凡取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院党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第四,在拓展国内培训渠道的同时,还要加大检察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加强与外国司法培训机构及国际著名法律院校的联系,探索合作开展检察教育培训的新路子。

五是注重实战培训,达到培训与使用的协调统一。从整体情况看,近几年检察机关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大多都已掌握一些法律的基础知识,并能运用于工作中。但总体看,检察机关在突破案件研究分析疑难案件,特别是指挥侦查重大案件的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这就需要在实战培训上下功夫,培养专门型、复合型人才。所谓检察机关的实战培训,就是将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检察干警,根据其能力特点,置于真实的环境中进行磨练,从而达到从意志品质、执法理念、灵活善辩风方面得到锻炼,这就需要上级院在办理大要案侦破、公诉时考虑从基层院抽调人员,进行实战培训,以达到培训一人,带动一片,乃至带动一个院的整体水平。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067300]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06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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