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之窗
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科学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参照系。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理顺价格关系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一些地方为限制落后产能、促进节电节能,出台差别电价、阶梯式电价措施;为缓解天然气供应紧张,采取了先保证民生用气,再保商业、工业用气区别对待的方法。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也应按此思路,处理好政府保障与市场调节,可按分开层次、保障基本、逐级加价、促进节约的原则,实行阶梯式价格。对群众基本需求以内的使用数量,可实行累进价格,随用量的增多,价格逐层上升。这样做不仅符合我国国情,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也有意义。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要合理划分基本和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从医到药保障群众基本需求机制,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2010年是医改攻坚阶段,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全年改革目标。
推进投融资改革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重要一环。结构性减税政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刺激企业发展、增加企业投资。进一步启动社会投资,需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重点放在投资宏观调控;严格并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不断提高公共投资效益;抓紧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打破“玻璃门”、拆除“弹簧门”,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和范围,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力量。
“三农”问题是对我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总称。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迅速推进,从传统的农民中又逐步分离出“新生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家出身就业难的大学毕业生”两个群体,被称为新“两农”群体。这两个新生代群体的社会特征,可以归纳出三个特性:
一是“中间性”。所谓中间性,指的是他们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和分层中处于工农、城乡和干群的中间。他们离中产阶层只有一步之遥,“向上转换”就可以成为中产阶层,而“向下流动”,就会重新回到农民队伍。
二是“广泛性”。所谓广泛性,指的是这两个群体的人数众多,和城乡中的所有人群、各个阶层都有广泛的联系。在当代中国没有任何一个群体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他们是联系城乡、沟通工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其独特功能任何一个社会群体都无法取代。
三是“过渡性”。所谓过渡性,指的是这两个群体成员是一个进到城里从事非农的工作,正由农民身份向产业工人或企业管理者过渡的中间阶层。
两岸签署框架协议,旨在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与其他区域经济合作协议相比,框架协议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框架协议是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协议。一是双方着眼于两岸全局利益,做到了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务实协商、合理安排;二是双方着眼于两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彼此关切,结合两岸产业互补性,达成了一个规模大、覆盖面广的早期收获计划,两岸民众得以尽早享受贸易自由化的利益;三是大陆方面充分理解台湾经济和社会的现状,着眼两岸经济长远发展,未涉及台湾弱势产业、农产品开放和大陆劳务人员输台等问题,体现了大陆方面最大的诚意和善意。
第二,框架协议是开放、渐进的经济合作协议。框架协议规定,两岸将在框架协议生效后继续商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单项协议,逐步推进两岸间的进一步开放,最大限度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第三,框架协议是全面、综合的经济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的内容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了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基本结构和发展规划。框架协议既关注协议签署后带来的即时的经济效益,关注两岸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更关注两岸经济的长远发展,关注两岸人民的福祉。
其一,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对房地产的利益介入太深。房地产收入留存于地方的比例非常高,房地产交易中的营业税、契税,以及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大量行政性收费的绝大部分都归于地方政府,这也就不难理解地方政府在调控上的“暧昧态度”。银行方面,获取存贷款利差仍是国内银行盈利的主要模式,收益稳定、坏账率相对较低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成了各银行争夺的优质产品。
其二,保障房建设“欠账”太多,市场结构短期内难以优化。全国人大调研组去年10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当年8月底,全国保障房建设资金到位率不足25%。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这一供应层的薄弱乃至缺失,迫使大量收入中低人群被迫加入购买高价商品房的行列,加剧了新增房源的供不应求。另一方面,一些本该用于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却变质为一些炒房族的食利工具。市场和保障相混杂,经济和民生难兼顾,“保障房”的严重缺失使得一些调控措施“收”和“放”之间左右为难,效果打折可想而知。
其三,房地产对宏观经济的“深度关联”使地方调控“投鼠忌器”。一些房地产大佬“吃定”房价上涨的一个理由,就是在城市化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对上下游产业的关联度之广、对GDP增长贡献之大、对就业、税收等带动之大,尚无其他产业可以取而代之。
其一,制度不完善,预案不适用。现行食品药品相关立法中,除《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中有部分零星规定外,绝大部分应急管理制度散见于部门规章,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预案方面,《国家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主要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撰写,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案的形式和内容过多借鉴了国家总体预案,反映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个性和特征不够。
其二,队伍不稳定。日常管理理念没有把应对突发事件作为一种独立、特殊的管理方式,以及对事件发生几率和影响存在的侥幸心理,间接导致政府对应急管理专家和应急管理人才重视不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多依赖监管部门现有的行政设置,临时成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性应急管理培训,处理时容易陷入被动。
其三,存在瓶颈制约。首先,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不够健全,容易导致药械安全信息的采集不全面、不准确,降低了监管部门对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其次,应急检验能力弱。存在以下问题:人员素质不够高,相关专业知识欠缺;仪器设备配备不能满足应急检验的需要;应急检验程序及检测方法的合理性缺乏依据;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应急检验预案针对性不强。
其四,善后工作处理难。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广域性,受害者数目众多,损害程度一般较重,损害赔偿金数额巨大。由于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仅凭企业资产,很难使受害者获得完全救济和赔偿。另外,受地方保护和各种利益的干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责任主体的处理也有一定难度。
一是推进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要通过经济适度发展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使不同区域的居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享受优美的环境、便利的交通,有基本统一的医疗卫生条件、社会保障待遇、基础教育条件等,从而使不同区域人民生活的综合质量与水平逐步趋于均等化。
二是在产业发展上体现各区域的比较优势。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每个区域都要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使自身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潜力得到充分挖掘,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
三是在区域间关系上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机制。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保障。全国的发展是个整体,各区域在产业分布上不能自成一体、面面俱到,需要加强区域间经济联系,提升全国作为整体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率,避免重复建设、相互封锁和产业结构趋同化。为此,我们要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同时,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要求,鼓励区域间产业有序转移,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合理流动,努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一是“调供应”和“调需求”相结合。供应方面,各地新开盘数量增加明显,且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度全国住房用地在总量上,分别为去年的2.35倍和前五年均值的3.3倍。楼市供应的预期趋于“看多”。另一方面,保持对投资投机性需求的高压,通过提高二套房首付、提高利率水平乃至“限购”等强硬措施直接抑制炒房资本,避免加大的供应量再度沦为炒家的工具。
二是“市场”和“保障”相结合。今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用地的计划供应量较大地超过了此前一再重申的“70%”的底线,达到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77%。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4000多公顷,比去年增加一倍多。如果供地计划能够如期“落地”,商品房市场的压力将得以明显减轻,政策将有更多腾挪空间。
三是“调控效果”和“政府责任”相结合,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由此也不难理解,近期一些地方出台的细则措辞之严、力度之大。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住建部被赋予更多职能和责任,其角色扮演如何,备受期待。
亚太地区作为亚洲与太平洋的结合部,其和平与发展充满了机遇与希望。当前,亚太地区和平发展主要机遇有三:
其一,经济复苏势头强劲,区域合作充满活力。中国与印度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亚太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世界第一,区域内经贸比重不断上升。亚太区域合作机制呈现多样化,10(东盟)、3(中日韩)、多个10+1(东盟+中国等)、10+3(东盟+中日韩)、10+6(东盟+中日韩、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APEC(亚太经合组织)并行不悖,“东亚共同体”、“亚太共同体”等新构想层出不穷。
其二,大国战略互信有所加强,互利合作有所增加。中美关系更加成熟,“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成效明显,彼此虽然存在矛盾与分歧,但都以中美务实合作与亚太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为重,彼此竞争与冲突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得以发展,相互理解增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迈向新高度;中印关系以合作为主,竞争为辅。
其三,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集中精力于实现自身全面现代化,致力于“和谐亚太”,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合作,对外经济合作倡导“互利共赢”,承担力所能及的“大国责任”,成为维护亚太地区和平发展的关键力量。
在政治和外交上,一方面保持和深化各个层次和各种级别的接触,特别是两国高层交往日益频繁;另一方面,又在人权、宗教、司法制度等多个方面不断攻击中国的社会制度,并且利用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和国际会议等各种场合和各种方式对中国施压,约束中国的行为。
在经济上,一方面,努力发展两国经贸关系,谋取大量实际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又利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禁止对华出口高新技术等措施,制约中国的发展。
在安全问题上,一方面,要求中国在反恐、防止核扩散(包括朝核问题和伊核问题)、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给予合作和配合;另一方面,又将中国视为“最大潜在对手”,不断散步“中国威胁论”,在中国周围地区加强军事部署、加强对付以中国为主的军事同盟,同时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台出售先进武器,并插手西藏、新疆问题,破坏中国稳定。
在文化和意识形态上,一方面,大力发展与中国文化交往,促进相互了解和促进两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另一方面,又利用学术交流、非政府组织和跨国公司等渠道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
一是经济全球化在调整中深化。国际金融体系改革迈出实质步伐,新兴发展中大国金融话语权增大,美元中心地位削弱。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提速升级,欧盟、北美、东亚“三足鼎立”。以中国为首的新兴发展中国家经济率先复苏,成为引领世界经济新一轮增长的重要引擎。新兴大国对外贸易与投资不断扩大,渐成经济全球化主要“推手”。
二是竞争领域更宽更高更深。传统能源资源竞争加剧。石油与天然气供求矛盾加剧,各方围绕能源资源供应、运输、定价等激烈博弈。气候变暖加剧全球淡水资源匮乏,水资源争夺激烈。各方围绕新技术与新产业主导权展开激烈角逐。太空、海洋、网络成为国际竞争三大“战略平台”。
三是多极化获阶段性突破。世界战略力量对比更趋均衡。冷战后形成的“一超多强”格局经历重大深刻演变,美国“一超”优势明显减少,“多强”整体实力加大、数目增多、排序生变、中国进一步靠前,多极化加速推进。
四是国际秩序全面深刻变革。西方大国的体系主导权削弱,体系的“非西方色彩”增加;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国际互联网影响力扩大,民族国家及其政府的中心作用有所削弱。国际组织与多边机制改革加快、作用增强。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压力上升,发展中大国份额增加,八国集团式微,二十国集团迈向机制化,北约加快全球化转型,以中俄印与“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对话协调机制壮大,多边机制创新加快、更趋灵活。
五是国际安全环境复杂多变。大国军事竞争高位运行。各国均高度重视军备建设,全球军费开支水涨船高。地缘角逐加剧、地区“热点”延宕。世界地缘政治经济重心加快“东移”,亚洲成为地缘角逐“主磁场”。核裁军转机与防扩散危机并存。非传统安全威胁更显紧迫、战略地位进一步上升。
六是世界软实力竞争此消彼长。源于美国的全球金融经济危机与伊拉克、阿富汗战争困境重挫西方“市场万能”、“民主”、“自由”、“人权”等强势价值体系,西方发达国家长期形成的制度优越感下降,中国、印度、巴西等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交相辉映、影响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