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辑】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酸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等11个省(市、自治区)75家企业生产的7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746—1999《酸牛乳》、GB 19302—2003《酸乳卫生标准》、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要求,对酸奶产品的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总固形物、酸度、苯甲酸、山梨酸、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硝酸盐、亚硝酸盐、乳酸菌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以及标签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此次抽查未发现添加防腐剂山梨酸,说明人为添加防腐剂山梨酸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按照国家标准规定,酸牛乳中大肠菌群应≤90MPN/100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大肠菌群为2400MPN/100mL,超过标准规定要求的27倍。蛋白质、脂肪是酸奶产品重要的营养成分。国家标准规定,酸奶中脂肪含量为2.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脂肪含量为1.8%,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非脂乳固体是反映酸奶产品内在质量的极为重要的指标,能够反映出产品中除脂肪之外的其他物质的含量。国家标准规定,酸奶中非脂乳固体含量大于8.1%。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非脂乳固体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非脂乳固体为6.2%,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