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奶牛存栏数和牛奶产量大幅增长,奶牛头数近200万头,在自治区政府、乳品企业和奶农的共同努力下,奶牛养殖业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奶牛散户养殖在我国已有30多年的历史,在一定时期内对满足我国城市、农村居民生活用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一家一户的散养模式已突显出问题且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奶牛饲养主要在农村,由于受农村经济发展条件特别是农民自身资金积累能力的限制,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饲养。这种饲养方式很难走向规模经营,也很难实行机械化、专业化服务,限制了家庭养殖规模的扩大;更给原奶质量和食品安全造成了隐患。虽然部分地区也建成了一些养殖小区,但实际上与散养无太大的差别,只是集中在某个地方养殖而已。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规模化养殖的牧场(小区)数量与奶站相比仍然较少,仅占总数的40%左右。
近些年来,政府在防疫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奶牛数量多,饲养分散,买牛、卖牛流动性大,给集中防疫造成一定的难度。由于饲养过于分散,防疫工作难免存在死角。
目前,农户仍沿袭以自产农副产品下脚料饲喂奶牛的习惯,专用饲料、青贮饲料入户率低,特别是缺乏优质牧草。奶牛饲料单一,营养严重不平衡,造成奶牛代谢疾病多,综合饲养成本高。
分散、庭院式饲养使得居民生活区与奶牛养殖区无法分离,奶牛排泄物难以及时统一清理,造成人居环境的污染,人畜共患疾病很容易传播,居民生活质量下降。
要改善内蒙古自治区奶牛养殖现状,依据我国实际情况,可发展牧场及新型养殖园区(托牛所、互助合作社)等多种规模化养殖方式。以乳品企业为重点,实现奶牛养殖由分散、粗放式向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式转变;新建牧场、园区标准不能太低,要从根本上改变以前养殖小区的生产经营模式,不能只停留在目前的小区水平上,要能够使用专业设备,要实现分群饲养,全面封闭,人畜分离。
当前奶业产业化的模式应该是:养殖散户的奶牛——入住牧场、养殖园区(奶业互助合作社、托牛所)——乳品企业。这种模式是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产业联合模式。即:由奶牛散养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将自己的奶牛委托给专业的饲养组织(托牛所)饲养,或者由奶牛散养户成立自己的合作组织——奶业合作社,将自己的奶牛资源集中起来,实行标准化、专业化饲养;再由奶业合作社(或托牛所)通过契约的方式与乳品企业确立购销关系,按照市场经济法则,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共同的利益为纽带,将奶业的各个环节联结起来,共同参与奶业市场竞争,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对于在村外或村边现有的奶站,在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本着节约费用的原则,利用现有奶厅、设备等资源进行改造、扩建,以现有奶站为中心扩建一批牛舍及附属功能设施(如饲草料库房、青贮窖等);对于在村中的奶站,周围有住户,改造扩建受环境、空间限制的奶站,则必须进行淘汰,另行选址建设。
对不愿进入养殖园区饲养的且泌乳牛头数不低于30头的养殖大户,可转入家庭牧场。但必须实行牧场式饲养管理,硬件设施的改造和奶牛数量的增加要有计划排期。
优先选择原奶站负责人,但必需是懂技术、会管理,有责任心,对该行业熟悉并有志于该行业的人士;社会上致力于本行业,有能力、会管理的自然人或企业。
对入园(所)的奶牛全部净化(包括布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对检出疫病的奶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淘汰并给予奶农适当补贴。
由独立投资人或合伙投资共同建设,聘用专业人员对奶牛进行饲养管理;养殖规模可根据该村站现有奶牛头数来确定(最低入住规模:泌乳牛300~400头,不足的则从临近村站补足)。奶户将自己的奶牛委托给托牛所统一饲养,奶牛所有权归奶户,奶户与托牛所共同协商双方各自的利益,奶户定期从托牛所取利即可。
例如:单产在6吨/年的奶牛,由园区给付3000元/年的利润,饲草料及其它费用由园区承担;单产在5吨/年的奶牛,由园区给付2000元/年的利润;奶牛生病死亡、久配不孕、乳房炎等而淘汰的奶牛,由园区一次性给付5000元/头的补偿;所产母犊由奶农与园区另行协商。
由奶农自己组织成立奶业互助合作社或与乳品企业联合成立奶业合作社,由奶农、企业组织成立专业的养殖机构,在村外或其它地方另建养殖园区,奶农参股建设养殖园区,入股奶农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合作社聘用专业饲养人员实行标准化饲养,经营者及入社奶牛的选择标准、饲养规模与托牛所相同;可将奶牛统一作价评估入股,奶牛所有权归合作社,入股奶农根据经营状况,从中定期分红。
通过政府和企业大力宣传奶业发展形势,让奶农、奶站了解当前奶业面临的问题及企业和奶农自身发展所面临的困境,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产业转型,让能养牛和会养牛的人来养牛。
分别按不同建设形式(自建牧场、养殖园区、现有奶牛小区改造),在各旗、县、区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站村、小区进行试点,加大扶持力度及政策导向,重点推行。
通过试行,积累一定的经验,与园区经营者及奶农签订有关协议,根据协议投入建设。具体做法为:选择经营不善的奶站,让奶农的奶牛入住养殖园区(托牛所、互助合作社)。入住条件及回报可采取多种方式,也可由合作社与奶户自行协商。
通过龙头企业的拉动,政府有效扶持政策的推动和奶农自身的努力,逐步使奶农手中的奶牛入园进社。
养殖园区(托牛所、合作社)的建设、饲养要全部按照牧场饲养技术标准进行饲养。(1)统一规划。由政府与龙头企业统一规划,按照奶牛的饲养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做到经济、适用、环保。(2)统一防疫。园区建设按照无疫病区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对进入园区的奶牛要经过兽医部门检疫,杜绝患布病和结核病奶牛进入。必须做到人畜分离,确保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3)全部采用全混合日粮(TMR)饲养技术,分群饲养,自由采食,达到饲养标准化,使奶牛日粮结构更加合理,有效提高饲料转化率。(4)统一改良。奶牛改良是一项组织化程度很高的工作,参加DHI生产性能测定,建立奶牛谱系,通过选种选配,有计划地进行良种繁育;大胆淘汰劣质牛,提高奶牛群体质量,使奶牛生产性能得到提升。(5)养殖园区环境卫生要达标,要考虑污道与净道分离,牛粪尿集中处理,绿化带隔离,卫生环境要尽可能满足奶牛生活、生产的需要。
建议各级政府出台相关奶业政策,鼓励奶站向牧场、养殖园区(托牛所、奶业合作社)有效转型。抓住奶牛养殖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加大政策引导,有力地推动奶产业的升级,使新建养殖园区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整体奶产业的提升。(1)建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对养殖园区建设用地及时调配,实行无偿制,并将水、电、路通至养殖园区;(2)对被检出疫病的淘汰牛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淘汰或退出的奶站(如一村多站的)给予5万~10万元的补偿;对奶牛养殖园区的建设给予一定的奖励;(3)凡是进入园区的奶牛的改良均用优质冻精,给予一定补贴;(4)政府为奶牛养殖园区的奶牛免费提供检疫、防疫服务;(5)目前奶牛保险难以推开的主要原因是保费较高,建议由政府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对入园奶牛进行保险,按目前保费标准80元/头,由奶农承担40元/头,政府补贴40元/头;(6)为了促进种植优良牧草,对凡是进入园区的农户给予种植牧草补贴,政府畜牧草原部门统一组织免费发放苜蓿草种,并对种植苜蓿、青贮玉米的农户按照种粮补贴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