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菏泽日报社 王保国
□ 辽宁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系 郭毅
□ 江苏南京晓庄学院 罗艺
□ 安徽合肥 金海燕
□ 江苏宿迁经贸学院 陈尚忠
□ 湖北党员生活杂志社 胡永球
□ 山东菏泽日报社 王保国
□ 浙江日报社 陈洪标
□ 山东菏泽日报社 王保国
近期,武汉市两名少女被不法分子囚禁于地窖中遭到伤害一事,成为媒体报道热点。一些报道对细节进行渲染,少女及其家人姓名、住址一览无余。
5月20日的《法制日报》对此的报道却与众不同。《法制日报》用大量篇幅报道了西方一些国家对于犯罪报道中被害人权益保护问题的做法,及我国媒体目前犯罪报道呈现的无序状态。报道援引警方和专业人士的看法:一些媒体的报道可能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二次伤害,因此新闻媒体不应进一步炒作。而且,从报道可以看出案发后第一时间,《法制日报》记者就从有关渠道获知情况,经过权衡后,决定不予报道。
近年来,一些媒体为达到吸引眼球目的,对重大恶性事件的报道,不是穷尽所能、深挖细节,就是故弄玄虚、过度炒作。这些暴力渲染不但起不到正面引导和感化育人的作用,客观上还传授了作案手段,甚至暴露了刑侦过程,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当然,媒体应该报道事实,保证公众知情权,但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在报道恶性事件时应该懂得如何趋利避害。从武汉市两名少女被不法分子囚禁于地窖中遭到伤害这一恶性事件来看,《法制日报》的不予报道值得赞赏。
□ 辽宁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系 郭毅
近日来,随着“富士康N连跳”事件的发生,一些媒体就此大肆炒作,甚至一些本来平常不过的新闻,却因沾了“富士康”的光,也成了报道的“重头戏”。
5月22日广州某晚报刊发一条新闻,报道当地某高校一突发事件,标题硬与富士康拉上关系。通读全文,除了发现其中一男子一个月后将赴深圳“富士康”上班外,报道中并未有与“富士康”公司的任何联系。
当事人既不在富士康工作,报道却要生拉硬扯攀上“富士康”这门亲,理由很简单,就是很多人都看上了“富士康”这个热点,都想攀上点关系,并自以为沾了热点的光就能吸引读者。媒体没有必要大肆渲染恶性事件,翻来覆去绕着“富士康”做文章。
□ 江苏南京晓庄学院 罗艺
作为一名大学老师,我对学生写毕业论文有一番体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根本原因是学生实践机会少,动手能力差,导致论文观点浅薄、资料匮乏、内容重复。从我今年带的几个学生来看,选题就决定了论文难有突破。大部分选择的是大而无当、空泛的讨论方向,鲜有从鲜活的新闻现象,从研究身边媒介的典型个案入手切入选题。短短半年多的时间要处理一个相对宽泛、宏大的选题,大学本科生很难驾驭。
对于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有没有过新闻实践经历在论文中体现非常明显。今年带的几个学生中,有一个在当地《金陵晚报》实习。在决定选题时,她很快能将实习报道活动与书本理论相结合,找到一个合适切入口。写作过程中,能利用实习的便利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这些鲜活的资料正是论文精华所在。所以说,新闻论文写作应联系实际。
□ 安徽合肥 金海燕
今年5月31日是第23个世界无烟日。每年这一天前后,都会出现一个控烟宣传的高潮,今年也不例外。据媒体报道,《2010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已在5月28日正式发布;还有不少地方,正在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控烟法规;更有一些地方决定建设无烟医院、无烟卫生系统,可谓热热闹闹。然而在平时,又有多少媒体关注控烟宣传呢?
真正实现控烟,不仅需要昙花一现式的“世界无烟日”宣传,更需要不断的宣传和教育,使控烟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不仅需要媒体宣传和教育的强大后盾,平时也应关注控烟,不要只是在世界无烟日,才来一次昙花一现式的热闹。
□ 江苏宿迁经贸学院 陈尚忠
5月30日在莫斯科世乒赛中,中国女队不敌新加坡女队,九连冠梦碎。一家晚报在5月31日“体育新闻”版刊出《魔咒应验 女乒迈不过“九连冠”坎》,为乒球女队此役失利辩解。
“此战失利也应验了悬在中国乒球头上多年的一道魔咒:届数个位逢0或5的世乒赛,国乒不可能夺得两杯。”文中写的例证是在世乒赛第35届、第45届中中国男队未能夺冠。文中又写道:“另一方面,‘九连冠’也好似一道天堑横在中国女乒面前。”作者把1975年至1989年中国女乒连续8次夺冠,1991年未能实现九连冠,和这次又是在八连冠后未能实现九连冠,称为“时隔十年,魔咒再次显灵。”
体育是靠实力和事实说话的,是唯物论的天下,可是冒出“魔咒”这个唯心论的怪胎产物,未免出现得不是时候。为女乒队失利辩解的害处也是明显的,不利于女队总结经验教训。请记者今后别再于报道体育稿中发“魔咒”这类怪论,媒体也别再刊发这类贻笑大方的稿子,以免损害形象。
□ 湖北党员生活杂志社 胡永球
37岁的农民工程龙富的3岁儿子多多不幸得了白血病。为了给儿子治病,程龙富每天劳动18个小时打六份工挣钱。武汉某商报6月20到22日进行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然而,报道也存在明显不足。写程龙富向一个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利用工作间隙载客,每月可挣一二百元。“经常提心吊胆,如果被警察逮到了要罚不少钱。”
用车辆运送乘客收取费用,属于商业经营行为,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其安全性并领取执照,否则就是违法或者违规行为。
媒体同情弱者是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值得称赞。但是在对弱者情况的报道中,不要忘记基本原则。对他们的违背法律、规章、道德的行为,只能规劝,不能肯定赞扬。如果要公开报道,一定要明确指出其错误。这应作为社会新闻编辑记者的一条原则。
□ 山东菏泽日报社 王保国
经常读报,发现有些媒体刊登的新闻,粗一看还说得过去,但一细琢磨,就令人产生疑惑。
一家媒体刊登了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报道,某日晚,某派出所民警接到上级指令,一犯罪嫌疑人已潜回家中,要迅速抓捕,四名民警驱车前往,途中却遇到一位急着看病的农民找不到车。于是,他们临时决定放弃抓捕嫌疑人而送农民去医院。报道说,等他们安顿好病人再去抓捕时,已经失去了抓捕机会,但民警们觉得,犯罪嫌疑人没有抓到,以后还有机会,如果耽搁了农民看病,或许再也没有机会了,所以,他们心中仍然感到很是欣慰。
从报道内容看,是表扬民警为民做好事,但读后,却让人怀疑,送农民去医院要紧,可抓捕疑犯也不能说是小事,为什么不去一个民警或两个民警送农民去医院,另外一路仍然执行抓捕任务,就算当时没有交通工具,但是,就现在的交通条件和通信条件而言,留下人临时找交通工具或联系警力去抓捕也不算是太难的事吧。为什么四个民警非得一块儿去送农民去医院?民警的行为应该受到表扬还是批评?读了这篇报道,总是让人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 浙江日报社 陈洪标
遇到危险,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是现代社会应有的共识,舍财保命也逐渐被大家接受,但是,媒体在报道中,却常常祭起了“英勇”或“英雄”的大旗,无意中误导了人们。
前不久,媒体报道一起歹徒拎包事件,再次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问题。在这起事件中,农妇为夺回包里装着的7000多元现金,死死抱住歹徒的腿,结果被捅了三刀。尽管歹徒被抓,但农妇生命垂危,一直昏迷了7天,才脱离危险。
当地媒体和网络把农妇的行为,称为英勇的壮举,让大家向这位“英勇妈妈”学习。几天后,当地一位市民抓了一个小偷,也被媒体加上了一顶帽子:是学习“英勇妈妈”的结果。
农妇为保护自己的血汗钱,而不顾危险,从歹徒手中去夺回自己的包,这是出于本能,也未尝不可。但是,从应对的途径来说,这不是最好选择,也不是唯一的。因为当你孤身一人面对歹徒,还可以向人求救,可以记住对方的特征向警方报案,可以见机行事,还可以智取胜,哪怕是舍财保命,总比盲目的“英勇”要好。
宣传英勇举动,勇敢面对歹徒,邪不压正,在现在这个社会,不是宣传多了,而是太少了。但是,我们除了看到这层社会的需求之外,还不能忽视了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当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时,该如何应对,媒体的引导不应该只有保财当“英勇”这一险招,而是有责任倡导大家树立这样的观念: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哪怕是见义勇为,舍己救人,都不应该做无谓的牺牲。不提倡科学应对措施,光树“英勇”的高大形象,是媒体误导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