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实名举报获10万元奖励

2010-08-15 00:53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3期
关键词:高某赃款侦查人员

前不久,宣武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蕾将一张10万元的支票交给市民李素(化名),奖励其在一起贪污案侦破过程中的实名举报。据悉,这是北京市检察系统发放的单笔最高奖励举报金。

据了解,被举报人苑某是国企高级管理人员,他利用职务便利,和老同学高某合谋,利用高某个人的所属公司,先后38次虚构销售和购买业务,通过虚假走账走票方式,骗取该国企的公款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扣除应纳税款,苑某和高某将895万元非法占有,苑某得到其中的85%。

根据李素提供的线索,侦查人员将所得赃款全部追回,及时为国家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共计895万余元。最终,苑某和高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察官告诉记者,李素提供的举报材料非常详细,并且在侦查过程中多次协助侦查人员,最后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在李素的协助下,追回了全部赃款。宣武检察院根据李素的举报及其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决定给予李素人民币最高限额10万元奖励举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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