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风
“爸爸,你是不是贪官?”
■凛风
他曾经是一个“明星站长”,获得很多荣誉;他曾经高调反腐,但最后被金钱蒙蔽了双眼;他因贪腐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女儿在网上发帖为他喊冤叫屈。女儿曾经睁着天真的眼睛问他——
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县交通局原副局长、公路管理站站长秦克俭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法院认定,被告人秦克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32.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秦克俭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不久前,笔者采访了睢宁县检察院受理此案的检察官。该案承办人员的讲述,再现了这位曾经的“明星官员”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和案件查办的前后经过。
1979年,时年19岁的秦克俭到睢宁县公路管理站报到上班。他由一名普通工人干起,先后担任了养路工区的班长、队长等职务。1994年5月,秦克俭被任命为县公路管理站站长。
在一段时间里,秦克俭主政下的睢宁县公路管理站各项工作有声有色,成绩斐然,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优胜公路站”、“十佳公路站”。秦克俭的工作能力和业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的认可,他个人先后被授予省劳动模范、建设睢宁“十佳功臣”等荣誉称号,并当选市、县两级人大代表。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位自恃劳苦功高、身份特殊的“明星站长”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特别是眼睁睁地看着很多人在自己的“关照”下发了家,他的心里不由得打起了“小算盘”。
1999年下半年,公路管理站打算购置一台沥青混凝土搅拌机,经多次谈判,他们与无锡的一家公司达成意向,并谈妥价格为168万元。这家公司的老总孟玉专程到睢宁上门找到秦克俭,“秦站长,成交后我会给你好处的,价款的尾数8万元归你。”秦克俭早就对这些出手阔绰的老板羡慕不已,见对方如此“大方”,不由得耳热心跳、满口应允。
钱货两讫后,秦克俭如约来到孟玉所住的酒店。没想到孟玉却连声叫苦,称此次生意没赚到钱,只肯给秦克俭“兑现”4万元。秦克俭只好不情愿地吃下了这个“哑巴亏”——直到10年后被检察机关查处,他仍对这件事倍感“纠结”。
正是在这段时间,身为“明星站长”的秦克俭提出了“公路交通保先必先保廉”的口号,一时被多家省、市级媒体广为报道。他的一些“高调反腐”的举措至今令人记忆犹新。
在一次全站职工大会上谈到廉政时,秦克俭“义正词严”地说:“有个叫王志的人想给我送钱,把我秦克俭当成什么人了?”
被秦克俭严重“鄙视”的这个王志是睢宁本地人,原本在江苏常州某单位工作,后辞职下海。王志与公路管理站时任副站长的仝哲丰是同学,经仝牵线与秦克俭相识。从2000年起,王志陆续拿下了睢宁境内多条新建公路的绿化工程合同,总造价近600万元,着实狠赚了一笔。一时间,有关王志向秦克俭行贿的传闻不胫而走,于是,秦克俭便公开与王志“划清界限”。
公路站职工当时肯定不会想到,秦克俭一边当众“埋汰”王志,一边却在2002年至2005年间,先后4次共收下了王志9万元的“感谢费”。
秦克俭在将钞票装入腰包时,总要“严肃”地“批评”王志一通,要他“下不为例”、“今后别再送礼了”,并说要把这些财物都“上交单位”。
对于送礼者,秦克俭也不都是“来者不拒”,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包工头李海资质、资金皆无,手底下的人员也很少,顶多只能算是支“游击队”。1999年,李海带人为公路管理站原办公楼铺设室内地砖,活“粗”得连秦克俭都看不下去。李海自知凭实力揽到工程有点困难,便于2000年4月和2003年年初,分别给秦克俭送去1万元和2万元,让秦克俭给自己“安排”点工程干。秦克俭盘算着,“适合”李海干的工程还真的没有,便坚决地把李海送来的钱都如数退回,并让他打了“收条”。
2004年上半年,公路管理站要给某单位建一个造价二三十万元的车棚。秦克俭一合计,搭车棚的活“技术含量不高”,就把工程交给李海做了。后来李海又拿到了一些零星的绿化工程。
事后,李海又到秦克俭家给他送上了2万元。秦克俭觉得自己给李海帮上了忙,所以这次“心安理得”地悉数笑纳了。
刘荣本是一家饭店的老板娘,多年经营掘得了“第一桶金”。2001年前后,她听别人说做公路绿化工程更有“赚头”,便动了“改行”的念头。
为了能与秦克俭攀上关系,刘荣想到了某单位工作人员丁波。她与丁波是“远房亲戚”,而丁波正巧又是秦克俭的“发小”。
不久,睢宁境内的省道徐宁路(徐州至南京)绿化工程要动工了,刘荣听说后,便委托丁波给秦克俭带话,说自己也想“干一段”。
秦克俭果然给足了丁波“面子”,经过“内部招标”,本来对绿化工程一窍不通的刘荣利用他人的“资质”如愿“中标”。工程到手后,刘荣马上通过丁波向秦克俭送上1万元钱,秦克俭稍作推辞便笑纳了。为了能及时结算工程款,刘荣后来又送给秦克俭1万元。
2003年初,刘荣再次“借”他人资质“中标”,承建县城内一条道路。谁知天公不作美,硬化地基所用的石灰被雨水淋湿,初步估算要损失10万元左右。刘荣想把这些作废的石灰凑合着用在工程上,于是,特意准备了2万元让丁波送给秦克俭“探探口风”。秦克俭告诉丁波,这条路就在自己家门口,质量出现问题自己就会被骂,婉拒了刘荣的要求。丁波只好将钱带回。此后,为了让秦克俭尽快拨付工程款,刘荣又经丁波的手分两次给秦克俭送去4万元。
2007年初,睢宁县交通局原局长吴朝龙、公路管理站原副站长仝哲丰等多人因受贿罪先后被判刑。看到身边的同事一个个中箭落马,秦克俭自然是心惊肉跳、寝食难安。经一番琢磨,他导演了一出自欺欺人的“退赃闹剧”。
一天上午,秦克俭打电话将丁波叫到自己的办公室,不由分说要退回刘荣原来送的6万元,说是“万一出事不好办”。丁波推托不过,只好答应。但丁波没想到,秦克俭并不是真的要退回“真金白银”,而是拿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借条”让丁波转交刘荣,“借条”上写着:“今借刘荣现金6万元,利息2分,借款人:秦克俭。”见到这张“借条”,刘荣和丁波哭笑不得。刘荣当时说了句实话:“这张借条有什么用?还能指望秦克俭还这钱吗?”
而秦克俭对这张借条却“念念不忘”。一年后的一天,秦克俭让丁波转告刘荣,说自己“暂时挺困难的”,借刘荣的钱只能过段时间再“还”了。刘荣一下就听出了这话的“弦外之音”,于是跟丁波一起到秦克俭的办公室,当着秦克俭的面把这张“象征性”的借条给撕了。
另一包工头胡某,每年春节都要送购物卡或烟酒“孝敬”秦克俭,还送给他2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提电脑。在“风声”较紧的那段时间,秦克俭将胡某所送的购物卡和烟酒折价1.1万元退给了他。至于2万元现金和价值1万余元的手提电脑,秦克俭却提都没提。
“有了钱我就有了精神,心灵深处是想要钱、想多要钱。”“虽然身边有不少人被法办,但我认为我不会出事,就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秦克俭被检察机关查办后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
2004年以后,秦克俭又身兼县交通局副局长一职。公路管理站虽隶属于交通局,但又相对独立,这也为秦克俭在人事安排、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上的独断专行大开了方便之门。
据统计,经秦克俭“安排”到公路管理站上班的不下百人。公路管理站技术员李某为了能当上“总工程师”,于2007年底给秦克俭送上5000元。在2008年四五月份公路管理站的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上,秦克俭“提拔”李某的提议得以通过,李某随即被聘为“副总工程师”,享受站内“科长级”待遇。
2006年上半年,公路管理站的一处道班房准备处理掉,当时的评估价为14.7万元。在县城经营浴室的老板于某听说这件事后,经与秦克俭私下“协商”,竟以2.7万元的“超低价”成交,并签了合同。于某觉得这笔买卖做得“很值”,便在2006年中秋节前专程到秦克俭家,送上2万元和2瓶名酒。
秦克俭大肆收受贿赂等不法行为引起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随着举报的增多,有关部门曾对秦克俭进行过调查。
据秦克俭供述,有一次,女儿听到一些传闻后问他:“爸爸,你是不是贪官?”秦克俭当时故作轻松地回答道:“爸爸怎么会是个贪官呢?”
2009年4月底,秦克俭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秦克俭正在读高中的秦女儿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在睢宁当地网民经常登录的论坛上发布了一篇题为《请还爸爸一个清白》的网帖,为父亲秦克俭喊冤叫屈。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一个好爸爸,但他一定是一个好人、好官,如他的名字一样。爸爸工作优秀,曾被评为省先进个人,徐州市优秀干部,从省里到地方都知道爸爸的名字……我家一直过着简单的生活,家里并不有钱,别人家开汽车了,我家还是自行车,一台电视机用了17年,我就不知道我爸的经济问题从何谈起。我坚信爸爸本身没有问题……”
秦克俭到底是一个“克勤克俭”的好官,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腐败分子呢?很多网民看到这个帖子,不禁有些迷惘起来。个别人还随声附和、混淆视听,认为秦克俭“蒙受冤屈”,说他“为人正直,为睢宁也做了不少的贡献”,要检察机关“不要再给无辜的人们带来罪孽了”。
睢宁县检察院一直把互联网作为听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了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指定专人定时浏览网络信息,以便于及时掌握、跟踪涉检网络舆情。一名副检察长担任“网络发言人”,在睢宁网民关注的论坛上实名注册,发布来自检察机关的权威声音。这起“为父申冤”的网帖出现后,网络发言人立即予以回复,向广大网民适度披露秦克俭受贿案办理情况。不久后,睢宁县委机关报《今日睢宁》也公布了秦克俭被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的消息。
网上的杂音很快沉寂下去了。
与此同时,睢宁县检察院将秦克俭案查办情况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分析了秦克俭受贿案的主要特点和原因,提出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力度、对主要领导职位和重要工作岗位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等建议,均被县委采纳。
2009年5月11日,秦克俭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在进看守所之前,秦克俭声泪俱下地说:“我不知将来如何面对我的孩子,我怎么向他们说,我明明就是个贪官啊!”
(文中人物除秦克俭外,其他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