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滨久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续志统计表的制作
梁滨久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表,即各种表格,续修志书要经常用到。表体是志书七种主要体裁之一,而在表体中大量使用的是统计表。统计表也叫数字表,是为表现统计资料用纵横交叉的线条绘制的。统计表格分为调查表、整理表和分析表,按形式又可分为简单表、分组表、复合表。以统计数字表述一地各方、一方各业、一业诸事、一事多年的状况,可以“揽万里于尺寸之内,罗百世于方册之间”(朱彝尊语),起到化繁为简、聚零为整、纵横比较、文省事明的作用。
关于表格的制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三十七条提出规范性要求:“表格包括表序、表题、表体和必要的表注等。表题的时间、范围、主体内容和表格性质等要素齐全。全书表格样式、编号统一。”但实际编写中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笔者参与编写志书和评议志书志稿,认为在统计表格的制作上,尚须注意一些问题。下面就从表格六要素表序、表题、计量单位、表目、表文、表注分别说一说:
1.表序,即表格的顺序编号,《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写行文通则》称为“表号”,编法要求“以篇为单位,依次排列。如第一篇第三个表,写为‘表1—3’,以此类推”。《阿城市志》(1986~2005)的表格是按此要求处理的。也有的以篇章为基本单元排序号。如表1—1—3。表序的位置在表题下一行左上角,左缩进两格,也可不缩格。
2.表题,即表格的标题、名称,用来简要说明表格内的全部内容。表题应有地方(单位)、时间、事项和性质四要素。如《1986~2005年各月阿城市平均气温表》。由于地方志就是记述当地事情的,所以,地方的名称在不引起疑义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绍兴市志》的很多表都不标明绍兴市,如《酿酒工业重要企业基本情况》表,前面不加“绍兴市”,但读者不会认为是别的地方的表。但很多志书的表格都加上了地方名称,如阿城市、泰安市等,也可以。
时间要素放在前面也行,放在表题下面加括号也行。如(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级及分布情况》,下面是“(1990年)”。
我看过一些志书的表题不加“表”字,因为表序已有“表”字,所以表题不加“表”字可节省一字,但意思是明确的。
如有续表,不再列表题。只列表目,标明“续表”,并标上表格序号。
表题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不允许出现无表题的情况,用“具体情况见下表”代替表题,也是不可以的。
3.计量单位,在表题下面一行的右上角标出,右缩进两格,也可不缩格。如何把握,要与表序相对应。
统计表只有1至2个计量单位的,计量单位可以写在右上角;如果有3个和3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可以在指标标题的下方或右侧标注相应的计量单位,并用括号括起来。表题或栏题已经写明单位的,不必再加注单位,如某地《大中专院校历年招生录取人数》表,就不必再标出单位名称。
计算单位全志要统一,法定计量和常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要用汉字,如用“米”而不用“m”,用“千克”或“公斤”而不用“kg”,用“吨”而不用“t”,用“伏”或“伏特”而不用“v”。有的志稿汉字和字母兼用,是不规范的。
⒋表目,即表格内的栏目或项目。分为横表目、纵表目。横表目也称横行标题、主栏目、主词,列在表的左侧;纵表目也称纵行标题、宾栏目、宾词,列在表的上端。横表目一般为年份,纵表目为数据名称。
表的左上方第一栏栏内不能用斜线。
表目要注意排序。或按时间顺序,或按数量大小,或按行政区划,不能乱排。有的志书,一表甲镇排乙镇、丙镇前,另一表又按丙镇、乙镇、甲镇的顺序排,比较凌乱,是不妥当的。
⒌表文,即表格内所要记载的内容,分为数据和文字两类。表内数字排列,以小数点为准,纵行上下对齐。一般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当小数点后是0时,应填上“00”,以表示没有小数。
表中内容相同的相邻栏或上下栏,不要用“同上”、“同左”等词。
表内数字要反复核实,子母项、分合数要相符,各分项的百分比相加要等于100%。纵横栏口径要一致。表格中数字要与正文中所记述的相关数字统一。
表中不能有空格。由于缺少某项数据,不存在某项数据或免填的数据,应进行技术处理,以使表格保持完整,同时可避免使读者以为是漏填。当时不存在某项数据,用“—”填满;当缺少或因数字很小,在规定的保留小数位数内没有有效数字时,用“……”号填满;某项数据虽然有,但为某种需要免填时,用“×”号填满。
合计、总计栏在前或在首位,不要放在后面或末位。小计也要放在所辖内容的前面。
⒍表注,是对表格内容的补充说明,如对某事项的解释,补记若干数据,说明某些指标的计算方法,以及所据资料的时间、来源等,编排在表格的底线之下。需多项说明的,列⑴、⑵……
以上说的是表格的各项要素。表格制作还有一些技术上的要求,如表体的上下边框排粗线,表内线排细线,两边取敞口式以及表格的排放位置、字号的大小等,就不赘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