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悦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焦作 454100)
死亡与痛苦,让“孝”陷入两难
——从中篇小说《母亲》谈起
□宋悦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焦作 454100)
社会道德尽孝两难
在中国的孝文化中有一句很著名的话,“百善孝为先”。陈希我的中篇小说《母亲》,讲述了一个姐妹三人终止母亲生命的故事,读来令人震撼,迫人思索。当母亲在病魔面前痛苦地挣扎而又面临无可施救时,女儿们陷入了社会、道德、尽孝所构成的重重矛盾之中:继续治疗,根本不可能挽救母亲的生命,只是让母亲的痛苦多延续几日;停止治疗,虽然可以让母亲少遭几日罪,却无疑剥夺了母亲几日的生命。此时尽孝变成了两难的痛苦选择。作者大胆地触及了一个尖锐的社会人性道德问题,给读者的心灵以残酷而猛烈的撞击,也对中国的传统孝文化提出了质疑。
孝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依《孝经》所言,孝是人天经地义的行为,是道德的根本,“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也就是说要从孝敬自己的父母开始,到事业有成、立身扬名为止,这才是孝。在陈希我的中篇小说《母亲》(见《小说月报》2009年第4期)中,作者着眼于“事亲”这一最基本的孝道展开情节,将母亲的生死大事作为视点,非常狠心而又苛刻地逼着读者与他一起进入一个人们极力想回避,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从而唤起世人对两难尽孝深层次的思考。
清人王永斌在《围炉夜话》中提出了“百善孝为先”的观点,被后人广泛引用,反映了孝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一般认为,孝就是子女对父母及长辈孝顺、孝敬的行为。孝顺指“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孝敬指“孝顺尊敬(长辈)”。①粗一看,母亲是被孝敬孝顺的对象,似乎和“孝与不孝”关系不大,其实不然。孝属于人性道德的范畴,是人必须要尽的义务。但是孝有施动者(子女),也有受动者(父母),因此孝的行为就涉及到了施受双方。“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②由此演变出了成语“父慈子孝”。这里的“父”不单指父亲,而是父母之代称。父慈子孝本是并列关系,是儒家人性道德对父子两代人的要求:父母要慈,子女要孝。后人又从中演绎出条件关系或因果关系,只有父慈,才能子孝,或者因为父慈,才有子孝。虽然父母慈子女未必孝,父母不慈子女未必不孝,但从概率上说,父母慈子女孝者居多,父母不慈子女不孝者居多,当是可信的。也就是说,子女孝与不孝,与父母还是有很大关系的。
在《母亲》中,“我”的母亲“从小就没了父亲”,不料嫁了个丈夫却好吃懒做,“她只得自立。我从小就有印象,母亲把街道工厂的纸盒拿回家糊。她又要忙外,又要忙内,我深知多么辛苦。可那时母亲却不止一个孩子,她要带三个孩子”。就是这样一位辛辛苦苦带大三个孩子的母亲,不幸患了不治之症,终日在病魔的摧残下痛苦地煎熬,一点点耗去残存的生命。病魔考验着子女的孝心,也考验着母亲的慈爱。备受病痛折磨的母亲告诉女儿们,“不瞒你们说,我几次想自杀。用刀,怕死在屋子里,让你们承担不孝的罪名。跳楼,但人家仍会认出来。去远些地方吧,人家不认识我,但我又走不了。只能熬着,我是为你们熬啊”!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慈爱的母亲,多么令人敬重的母亲!就是在自己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仍然在为子女着想,陈希我为读者塑造了一个具有传统中华美德的感人至深的母亲形象。
母爱,被人们称作人类最无私的爱,最仁慈的爱,最宽容的爱,最伟大的爱!母亲用自己博大无边的爱为后代书写了一部生动的教科书,子女如果用母爱的精神去爱自己的父母长辈,那不是大孝又是什么呢?然而生活总是不能尽如人意,“母亲”终于在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后,无法忍受自己痛苦女儿们也痛苦的现实,选择了自己了断——虽然在女儿们奋力阻止下没能成功。此事看起来给“母亲”涂抹了些许暗影,实际上丝毫无损“母亲”伟大的形象,或许就如美学上的一句话:缺憾也是一种美。
《母亲》一开篇,就用一段令人心灵颤抖的对话揭示出让“孝”两难的主题:“怎么办?”“你说……”“索性……”(我打了个寒战)“怎么样?”“问题是……能行吗?”“其实,一断了氧气,就差不多了。”“嗯……”“这就去吧!”这是两姐妹在商量着要去结束母亲生命的一段对话。按照传统的孝文化,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哪里还有什么“孝”可言,简直是可恶之极!小说一开始就单刀直入,直奔主题,一下子就激发起读者的情绪,勾起了读者迫切读下去的欲望。
随着情节的展开,读者逐渐明白,摆在女儿们面前的是死亡与痛苦之间的两难选择:继续治疗,没有治好的可能,结果是让母亲在忍受病魔摧残的痛苦中苟延残喘,在丧失了尊严的一次次抢救中挣扎,而且随时都有可能西去。放弃治疗,就意味着剥夺了母亲多活几日的权利,就会违背中华文化的道德规范,从而背上不孝的罪名。
中华孝文化源远流长,孝敬长辈更是中华民族历朝历代传下来的优良美德。《论语·为政》中有几段对话:“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孟武伯问孝。子曰:‘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③概括起来,孔子对于孝的看法就是,一要不违背礼,二要为父母的疾病担忧,三是不仅要养,还要敬。笼统地说,父母有病儿女自然要倾尽全力去治,否则就违背了“礼”,就是不孝。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人类心灵中确有一种指向完满生存的先天倾向,它体现着人的整个族类的意志,是各种理想追求的真正根源。所谓上帝无非是心灵中融真善美为一体的理想追求的人格化”④。
在《母亲》中,“我”和两个姐姐既不是圣人,也不是上帝,只是三个凡人。所以她们不可能泛泛地坐而论道,也不可能把母亲从痛苦的挣扎中拯救出来,只能更加痛苦地在救治与不救治的抉择中反复。在这反复中,折磨着病痛中母亲的肉体,更折磨着三姐妹的灵魂。
陈希我在小说中抛出这样一个摄人心魄的故事,就是借三姐妹向中国传统人性道德发出质询:究竟何为孝?是让母亲安详地走是孝,还是让母亲多几日痛苦的折磨后再走是孝?此时的母亲已经没有“完美生存”的可能。陈希我真的是勇气可嘉。遗憾的是,作者并没能更勇敢地给读者一个肯定的答案。
从社会的角度看,人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在一个社会里有美好也有罪恶,因此人也会被不同的道德标准分为好人坏人普通人,长辈也一样,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如果我们从“父慈子孝”的说法来分析,孝就不仅仅是子女所构成的文化现象了。父慈子孝,在人性层面上体现为一种双向互动的结构模式,而这种结构模式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血缘、亲情、养育、赡养的相互关系。无论是因为“父慈”所以“子孝”,还是只有“父慈”才有“子孝”,长辈的慈与否都会对子女的孝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社会不能要求子女不分青红皂白地顺从父母,还必须结合社会道德和人性标准进行判断。
《母亲》中的母亲无疑是一个好人,但她却不幸地患上了不治之症,只能在肉体不断遭受痛苦的折磨下慢慢地死去,于是她难以忍受,情愿早日脱离苦海驾鹤西去。
作为女儿,“我”和姐姐多么希望母亲如泰戈尔在诗中写的那样,“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⑤。诗中把生命的结束描绘成一种至美的境界,真能让母亲这样离去,何尝不是大孝呢?求生是人类的本能,挽救母亲的生命是子女的责任。但是,如果一个生命只剩下在痛苦下苟延残喘是否就符合人性和道德?痛苦的生,还是安宁的死,不只是“我”和姐姐艰难的抉择,也是社会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
其实,答案人们心里非常清楚,只是人性的伪善才让大家缄口不语。也正是伪善,“我”和姐姐只敢消极地产生放弃治疗的想法,而且在实施的过程中摇摆不定,徒使母亲多遭了几日罪,这都是伪善的社会道德使然。如果彻底揭去这层伪善,最人道的做法应当是让母亲安乐死。只是“我”没有这个勇气,作者也没有这个勇气。
①吕叔湘、丁树声.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②丰连根等注释.五经四书全译·礼记·礼运[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
③陈国庆、何宏注.论语[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
④胡家祥.心灵哲学与文艺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⑤泰戈尔.飞鸟集[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吕晓东)
宋悦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