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干部应避免选出『人情官员』

2010-08-13 06:58程小旭,王彩娜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20期
关键词:公开选拔民意代表走过场

据报道,近期,干部公开选举在各地陆续开展。全国包括北京、天津、湖南、浙江等13个省、市,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不同数量的省管厅(局)级领导,总数超过300名,规模创历年之最。

“公选干部是民主的一种体现。”中共中央党校林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加大党务公开,需要从基层做起,选举要从民主开始”。她认为,此次大规模的公选应该是在为“十八大”相关报告的出台做准备。林教授说,“大规模公选干部是我国宪政取得的一大进展,也是加大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公选干部应坚持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选干部将会继续推广,不可否认,公选干部是我国干部选拔的一种重要途径。竹立家同时指出,这只是一种阶段性政策,公选干部目前应该进入反思期,应该进一步完善竞争机制。竹立家也提出,公选干部应避免选出“人情官员”。

对于如何避免公选干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林教授认为,应该以规范化的公选方式,提高选拔干部的质量。需要规范选举程序。她说:“选举要避免走过场,过程要透明,投票结果要公示,拒绝暗箱操作;领导班子做最后决定时要有民意代表、党员代表在场,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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