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雪梅 曾伟仪
闽台信息产业合作与发展策略研究
孟雪梅1曾伟仪2
1.福建师范大学 2.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该文概述了闽台信息产业发展及合作现状,分析了闽台信息产业合作发展的机遇,探讨并提出推动闽台信息产业合作与发展的策略及相关建议。
闽台 信息产业 合作发展 研究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和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发展空间,也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信息产业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
信息产业在闽台经济发展中均居重要位置,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海峡两岸的合作与交流空间广阔,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程度日益加深,形成了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局面。
自“数字福建”建设以来,我省信息化建设发展迅猛,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逐年递升,产业规模、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指数均位居全国前列,信息产业已实现了由新兴先导型产业向战略支柱型产业的历史性跨越,成为我省的主导产业。近几年来,全省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5%,产品出口规模扩大2.23倍,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70%以上,吸引外资总额65亿美元,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9.2%,对全省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达11.2%,显示器、计算机等二十几种产品产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高清晰度数字电视机、GSM移动手机、路由交换机、白光LED、继电器以及动漫游戏产品、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领域的研发水平处于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被列为全国首批九个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之一。“九五”以来,我省分别被科技部列为CAD推广应用工程、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试点省、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科技工程等。但是,制约我省成为信息产业强省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关键技术和高端配套产品主要依赖进口,信息产品制造业多以加工贸易为主,处于国际产业分工价值链的低端;软件业占产业的比重仍然较低;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滞后;高级人才的引进和储备不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自主知识产品的比例较低;针对性优惠政策措施出台不多。
台湾信息产业崛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后开始步入高速增长时期,较强的国际经营能力和产品创新经验使台湾在世界信息硬件业中占有显著地位,信息产业是带动台湾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台湾已是全球第三大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基地,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信息及相关产品的代工基地,信息产业具有相当规模,上下游产业链趋于完善,其信息硬件产业通过OEM和ODM等方式参与国际分工,获得了成本竞争优势,使其在世界资讯电子产业中占据重要位置。台湾由于资源和发展历史原因,资讯工业和通讯工业是其发展的重点,在国际分工体系中也以代工生产(OEM)和设计(ODM)为主,其消费性电子工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所占比例不大。台湾在产品开发方面优势明显,已从中、低附加值的产品生产阶段逐步迈进高附加值的产品生产阶段。近年来,为降低生产成本,寻求更大发展,台湾电子信息产业外移趋势非常明显。金融危机的冲击,也给台湾提供了一个与欧、美、日等信息产品制造商博弈的机会,台湾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变。
闽台信息产业合作是我省发展信息产业的一个优势,也是海西建设发展的一个亮点。据统计,目前在福建落户的信息产业类台资企业有200多家,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占据了全省信息产品制造业的1/3,比如:冠捷电子、华映光电、友达光电、灿坤电子等一批大型台资企业的入驻福建;台湾电子公会、台湾照明灯具输出同业公会、高雄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台湾资讯软体协会等社团均与我省签订了合作协议;这几年我省依托5.18海交会、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9.8贸洽会、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海峡两岸电子商务展示对接会、海峡西岸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组织省内有关机构、行业协会与台湾资讯社团、产业联盟进行对接和交流,通过闽台信息产业项目对接、信息产业技术和两岸人才的交流以及两岸信息产业新成果、新技术、新模式的推介,推动闽台信息产业的合作与发展。我省将电子信息产业列为重点,扩大了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的建设,增设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区;加快推动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沿海一线的信息产业对接集中区的形成;依托台商投资密集区域,建立与信息产业配套的零部件、原材料中心等。
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流合作的独特优势。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科技部批复同意我省建立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信息产业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提出建设“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先行区”的构想;省政府《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与振兴方案》的制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均为闽台信息产业合作发展提供了保障,海峡两岸目前迎来了难得的稳定发展时期。2008年以来,台湾地区领导人对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相继作出了承诺,并出台多项措施使台海关系日趋稳定,台湾已陆续开放了8163项产品和技术允许向大陆投资。未来一个时期,台商投资大陆,必将形成一个以高科技大企业为龙头,带动台湾其他相关企业进一步向大陆转移的局面,两岸信息产业的合作发展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经济一体化不仅将闽台信息产业彻底推向国际舞台,改善了出口环境,为两岸通过合作进行有效互补,形成区域经济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了良好条件,使两岸可在未来国际经济发展中实现双赢,推动国际化战略的实现。闽台信息产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双方可以区域产业系统发展为目的,以互惠互利为原则,以政策引导、调控为手段,构建完全或部分协同化的新型体系。
EuP是2007年8月在欧盟实施的第三个环保指令, EuP指令引进的生态设计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并将其转换成各国法律、法规执行,从而引发对电子信息产业而言的一次设计革命,对产业升级改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促进海峡两岸信息产业科学发展,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行业产品能效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影响深远。EuP指令总体上顺应了世界经济的可持性发展的方向,尤其是推动产业内各方面对研发的投入,这些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及投入力度的加大,为闽台电子信息技术创新提供了新机遇。
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下,全球信息产业国际间布局调整和分工转移速度加快,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仍将继续成为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重点目标国,在加大对我国信息制造业直接投资的同时,也将加大一般技术的转移。在这种国际产业转移大环境下,台湾信息产业为应对竞争必将加快在大陆投资的步伐,加快从单纯的信息产品加工制造向生产、研发、销售和服务并重转型,以获得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就为福建信息产业拓展招商引资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使其成为新一轮产业转移承接中的重要地区之一。据台湾电机电子同业工会统计,台湾信息电子产业在大陆地区的生产分工比例已占到60%以上,其中,福厦沿海生产基地成为台湾信息产业供应链在大陆制造与出货的主要据点之一。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对接将实现利益共赢。这最集中地反映在:以台资大企业为龙头,带动众多卫星企业形成的产业集群,成为福建省信息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抓住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加快调整以及台湾产业新一轮转移的机遇,立足自主创新,强化闽台产业、技术、人才的合作,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实现新型显示器件、软件、集成电路等核心产业关键技术的突破,争取在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利用我省三大主导产业链的整机带动作用,抓住显示技术升级换代的有利机遇,强化闽台显示产业、技术和人才合作,通过扩大显示器件后段模组生产规模,创造条件吸引台湾高世代面板生产向我省转移,进而吸引玻璃基板制造项目落户,解决LCD(液晶显示)显示产业链上游关键技术难点。促进新型显示技术和新型背光模组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突破新型显示生产的关键技术,逐步掌握显示产业发展主动权。
拓展软件业。两岸信息产业中,软件业和信息化服务将有更大的合作发展空间。台湾提出的“全球制造运筹”,具体在整个价值链有研发、销售、采购、生产、运送、流通、客户管理、消费、知识管理、商业智慧等软件产品,通过闽台两岸的合作,可以大有作为。
充分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力,推动闽台集成电路产业对接,积极承接台湾集成电路设计业及制造业转移,扩大IC产业的规模,共同创新,促进两岸IC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着力培养IC设计骨干企业,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孵化功能。支持数字音视频处理芯片、低成本低功耗网络数字媒体芯片、便携式个人信息终端核心芯片、高速收发器系统芯片组、微处理仪器仪表专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和DSP核专用芯片等与省内电子整机产品对接的关键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
3.2.1构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载体平台,增强吸引电子资讯业台商的有效性、针对性。对具有投资意向的台湾IT企业,实行动态跟踪,作为海西重点招商引资合作的对象,建立台商投资库、专家库,把福建建成两岸IT界交流合作的密集区域;围绕IC设计、光电、通讯、软件、计算机、数字电视、汽车电子等领域,搭建闽台信息产业对接平台,积极吸引台湾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投资,打造相关产业集群;推进闽台信息化服务商在纺织等福建传统优势行业信息化ASP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合作。
3.2.2加快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为闽台信息产业合作提供载体。统一规划全省台湾产业园区,创新服务和运作机制,鼓励项目向相关特色园区集约发展。设立台湾电子信息和交易市场等专业园区,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支持在园区内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和集聚台湾电子信息企业入住专业产业园区,同时依照台湾或外籍管理人员生活习惯设立生活社区,引进相关的服务、机构和设施,方便企业管理人员的生活。加快建设福厦沿海地区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进一步扶持完善承接台湾产业转移的福州马尾园区、福清融侨园区、厦门火炬园区等现有特色产业园区的公共配套服务,加快园区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根据产业集群特点联合相关科研院所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主导产业加快台湾光电项目引进和对接,尽快形成产业规模。发挥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基地和优势光电信息园区的带头作用,辐射海峡西岸的福州、漳州、泉州等地,主动承接台湾的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转移,形成产业集群和辐射效应,共同打造海峡西岸半导体照明和光伏产业带。
3.2.3主动承接合作,培育信息服务业发展新模式。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信息服务外包业发展的契机,重点承接来自日本、欧美和新加坡的软件出口外包和台湾的后台服务外包,同时积极引导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外包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运行维护等业务。大力促进信息服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与互动发展,重点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产业,完善和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业,不断壮大信息资源产业,构筑信息服务业体系,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形成一批信息服务产品,培育汇聚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信息服务企业。
3.3.1落实有关财税/信贷优惠政策,鼓励信息产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选择与台湾信息产业有效衔接的相关领域或产品进行重点扶持,集中力量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3.2.2推动台商在闽直接投资建设平板显示、光电玻璃的集成电路等重大项目,提升信息产业在闽高技术产业中的主导地位和发展水平。引进研发机构、共建实验室,促进两岸共同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计的研发、试验等;鼓励台商投资企业技术创新本地化,提高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引能力,通过典型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台商投资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本地化的力度。
3.2.3加强闽台电子信息产业在产业标准制定和国际竞争上的深度合作。建立闽台信息产业标准化企业联盟,鼓励企业在数字音视频、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加强标准化工作,参与或共同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推动两岸合作制定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利用TD—SCDMA牌照的发放,鼓励支持台湾企业参与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或者利用台湾企业的技术优势,通过企业间业务的并购重组行为,深化海峡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同时吸引台湾配套企业跟进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建立省级专项资金,对相关重大的标准规范研制项目,给予适当资助。
3.2.4加强闽台信息产业专业人才队伍交流与培养。提升海峡两岸电子信息产业技术、人员交流合作水平。利用闽台“五缘”背景,共建闽台电子信息人才资源库,开放人才流动,平等共享人才资源。争取国家授予“闽台IT桥梁工程示范基地”。在福州、厦门等地建立两岸信息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开放台湾有实力的人才实训机构来闽办学或与在闽高校合作,开放省内技术骨干到台湾参加实地培训,积极开展交流合作。
闽台地区信息产业发展各具优势和特点,彼此加强合作与专业化分工,取长补短,将大大有助于参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壮大产业发展的实力。闽台信息产业更加紧密的合作趋势已显现在管理、技术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其合作前景广阔。
[1] 福建省“十一五”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2006]27号文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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