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 忠 刘向军
长江南京段水域全长98km,南北岸线长超过200km,其中北岸上至南京市浦口区驷马河口,下至仪征市十二圩,长110km;南岸上至南京市江宁区慈湖口,下至镇江市大道河口,长98km。水域内仪征联检油锚地、栖霞油锚地、扬子危化品锚地等大型危险品船只专用锚地像一座座天然避风良港,为长江上南来北往的危险品运输船舶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两岸沿线建有危险品码头35个,由于危险品运输船大量在此聚集和作业,一旦发生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南京港是目前中国内河危化品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据统计,近两年南京港危化品吞吐量持续保持在3000万t以上的高位,2008年危险品运输船舶进出47000余艘,危化品运量达3027余万吨,过境长江南京水域危险品运输船舶超10万艘次,运输主体多数是挂靠运输企业的个体小型船只,主要承运石油化工企业原材料及成品。2009年1至5月份,各类险情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6%,安全与监管形势不容乐观。
(一)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硬件投入少。危化品运输市场形成伊始,因水运成本低,货源充足,利益丰厚,一时间从事各类危险品运输的人员纷纷加入,带来了水上危化品运输的繁荣。近期受宏观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和客观条件的制约,水运市场饱和,船运货源紧缺,利润走低,特别是油运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众多小型危险品船业主便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对船舶上机件、油泵、消防设施缺乏有效维护保养更新,造成设备老化损坏、安全性能下降、消防设施配备不全和超载运输。
(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违规操作。近年来,长江上运输企业纷纷进行产权改革成为股份制公司,与此同时许多个体船舶进入危化品运输行业。这些船主、船员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未受过系统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基本的危险化学物品运输常识,在操作中业务生疏,甚至私自接卸、非法侵占及盗卖的危化品、违规使用明火,加上有的船务公司对挂靠的船舶重收费轻管理,埋下事故隐患。
(三)心存侥幸,船舶人员证件缺失。从事危险品运输船舶、人员须经职能部门审验,取得合法的证件后方可营运,但有的船主为逃避交纳规费不申领相关证件,有的船舶买卖后没有过户,有的证件丢失不及时补办,更有甚者花钱买假证、簿应付检查,抱有侥幸心理,宁愿违章受罚也不按正规渠道办理。这些都给检查增加了难度,以致职能部门在查验时,难以查清船上人员身份、船员适任资格、船舶所有权、船只适航、物品合法来源、治安消防安全以及进出港报港情况。
(四)装卸运量巨大,支持保障能力不强。
高峰时期,南京港危化品年吞吐量可达5000万t以上,占港口吞吐总量一半,南京又是国内重要石化产业基地,拥有华东地区最完善的石化产业集疏运体系,且重化工区处于南京沿江主发展轴六大功能区之首,可以肯定,南京港危化品运量将持续保持高位。与巨大的船舶装卸运量相比,安全维护资源少,安全监管、人命救助和应急反应能力还不适应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更高要求。
(五)职能部门缺乏沟通,没有形成合力。
水上安全是一个严密的系统,任何疏漏都会减弱安全管理的力度,职能部门对事故苗子、预警性的问题缺少相互间及时沟通协调,未能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隐患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受认识、资金、技术等影响和限制,有的隐患治理难度大、时间长,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是航运事业的重要保障,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加强危化品监管,维护水上安全,对服务沿江经济,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安机关作为水上治安、消防管理执法力量,对水上运输安全责无旁贷,在打造平安长江中更应有所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薄弱环节,落实重点水域、重点码头、重点时期和特殊天气的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专项整治、长效管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不断推进社会预警体系、应急救援和社会动员机制。
(一)以服务为先导,营造和谐氛围。广大船员常年漂泊水上,方方面面寻求关心,应理解其感受,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在服务中体现人性化,整合优势资源,建立集加油站、船舶机械维修保养、船舶代理、货物代理、医疗急救、安全知识普及为内容的水上便民网,实实在在提供优质服务。通过贴近需求拉近距离,走近船员,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营造相互支持、相互信赖的和谐氛围,便于工作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针对从业人员地域分布广、流动性大的状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一方面组织水上危化品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及船员集中教育培训,通过举办讲座、观看音像资料、理论测试、应急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另一方面,民警主动登船头、上码头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安全知识、传授安防技能,面对面地用浅显易懂的道理、媒体报道的深刻教训让大家了解危化品运输作业的危险性,引导船员重视安全,珍爱生命,减少事故的诱因。
(三)夯实基础,掌控水域动态。逐条采集危险品运输船舶、船员图片和基本情况,登记建档,发现相关资料变动即时更新,跟踪掌握船舶活动情况,做到来时有记载,走时有回音。以危险品运输船舶及船员为重点内容,充实以船舶、水上从业人员、码头、涉水单位等为主体的数据库,将警力投入到水上一线,以空间换时间,增强警务效能,充分利用治安资源形成覆盖水域面的信息网络,为安全管理提供丰富的资源。
(四)监装监卸,确保作业现场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据此,危险品运输船舶集中的锚地,装卸作业码头应视为特殊水域,需了解船舶承运的危化品名称、特性、包装和装卸时间、地点、进出港时间,与海事、航道及危化品运输企业在装卸危化品的水域安装实时监控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对苯类等危化品派驻警力开展安保,实行昼夜全程监护。
(五)依法严查严惩,维护航运秩序。开展联合大检查,查验进港船舶报港证书、危化品装载的吨位种类、等级船应具备的消防设施和船员适任证书、特殊培训合格证等,将违规情况迅速反馈职能部门、卸载企业、码头和船舶所属单位,杜绝非等级船靠泊卸载、超载、消防器材不达标等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存在的隐患。对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私自接卸非法侵占及盗卖的危化品和违规使用明火等严重威胁安全的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将处理情况通报职能部门和船舶所属公司,齐抓共管确保水域安全。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船舶航运的疏导,尤其是在枯水期和恶劣天气,联合海事在事故易发的水域、险滩指挥船舶航行,防止发生碰撞、沉船事故。
(六)岗位练兵,提升专业水平。从学习船舶管理知识入手,熟悉船舶结构、船舶机械、危化品性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行政处罚、消防设施等业务,这也是水上治安、消防管理重要手段和民警必备技能。掌握安全制度、操作规范,可以有的放矢抓好隐患的检查整改;掌握运输的危化品种类、燃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内容,可以及时整改隐患惩治违法;掌握船舶等级、结构性能、消防设施,可以杜绝非等级船装载其它等级危化品。因此,在进行理论练兵、法制练兵、体能练兵的同时,要结合水上治安灾害事故的实际,贴近开展危化品知识、水上安全、水上救生、消防救灾岗位练兵,提升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
(七)积极推行新型工作模式,完善制度。现阶段公安机关加强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国务院第421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开展水上治安管理属原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虽有公安机关介入管理的内容,但大都是事后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属于事后监督,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行为缺乏事前监督和处罚的管理措施,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具有创新的思维,深入调查研究水上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违反危化品运输安全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动介入,推行新型工作模式,健全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建议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达到治本的目的。
(八)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综合治理。从维护公共安全的高度认识水上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由政府明确机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力度,不仅从形式上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而且在具体内容上,从人、财、物上给予保障,构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举行联合实战演练,做到一旦遇有险情处置有力。立足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海事、船检严把船舶、船员资质审验关,公安严把人员政审关,公安、海事、船检等对现有营运的危险品运输船舶进行联合整治,查纠一批违规公司、船舶和船员,将问题船、问题人排除在危化品运输市场之外。建立多部门联席制度,畅通日常信息沟通渠道,搭建水上安全管理平台,相互之间大力支持密切协作,发挥综合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