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素萍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 300072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具体作用于一国或一地区的市场规范,它旨在建立一个适应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一国或一地区从以原始支付手段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向以信用交易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的健康转变。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可以消除交易对手间的信用不对称,让信用交易的授信方能够充分了解其对方的真实实力,并依据资信调查做出科学的授信决策。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从企业和消费者两个角度对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的现状进行了调查,面向企业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2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61%;面向消费者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62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62%。为了使分析的结果更加客观,我们采用了加权评价法和综合模糊评价两种方法进行评价。
加权评分法的思路是首先将评价指标赋予权重,根据权重分别算出根据调查结果得到的加权值(得分)和加权总值(满分),最后将加权值与加权总值比较,转化为百分值。结果将在0-100%之间,越接近100%,说明得分越高,评价结果越好。
综合模糊方法是美国科学家扎德(Lazadeh)教授(1965年)创立的,是针对现实中大量的经济现象具有模糊性而设计的一种评判模型和方法,在应用实践中得到有关专家不断演进。该方法既有严格的定量评价,也有对难以定量分析的模糊现象进行主观上的定性描述,能够把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紧密地结合起来。
通过企业对社会信用体系的调查数据如表1所示,在表1中,评价标准及赋值中的数字是调查对象的选择数量,百分比数值为调查对象选择该选项的比例。评价指标说明中每个评价指标最后的数字是调查对象的有效答题数量,括号中的百分比数值是该指标的权重 (只有需要进行综合评价指标赋予权重,其他指标没有赋予权重)。如指标1“信用管理行业如征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所占权重为15%,共有99个有效选项,有13人选择“5分”的结果,占12.12%,其他依此类推。
表1 社会信用体系调查数据——企业
1.计算加权值
(1)每个指标的总得分
(2)根据调查问卷得出的加权值
2.计算加权总值
3.将问卷调查结果转化为百分值
4.结论
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从企业角度看,社会信用体系处于“刚刚合格”的状态,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
结论:从企业角度看,社会信用体系处于一般偏好的状态,比较健全,与加权评价法的结论基本一致,但比加权评价法的结果要乐观一些。
通过消费者对社会信用体系的调查数据如表2所示,数据排列与表1相同(见表1)。
1.计算加权值
(1)每个指标的总得分
(2)根据调查问卷得出的加权值
2.计算加权总值
3.将问卷调查结果转化为百分值
4.结论
我们根据消费者问卷调查结果得出的结论:社会信用体系虽然基本具备,但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构建改进。这个结果也与企业问卷调查得出的结果(66.33%)非常接近。
表2 社会信用体系调查数据——消费者
结论: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社会信用体系处于“一般”的状态,有待于进一步改进,这与加权评价法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
根据问卷分析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目前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虽然已有了一定基础,但还不完善,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还应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更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信用体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六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天津市应从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及塑造良好的信用文化氛围几方面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因此天津市应尽快明确失信惩戒的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特别是政府工商注册部门要严格市场主体的市场退出制度,使不遵守信用原则、破坏信用关系的严重失信者退出市场。由于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具有日常性、长期性、强制性等特征,应成为失信惩戒的主导。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完善自律维权功能,建立行业信用体系。行业协会可利用会员资料设立信用数据库,建立本行业的信用查询系统,依法公布行业内失信者的黑名单。
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为失信惩戒机制的运行提供基础与支持。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基本政务信息披露和开放制度;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的信用平台,在一些行业逐步形成各种形式的同业征信制度;建立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和市场化运作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信用信息的调查、资信评级和信用管理服务制度。
信用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信用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是企业信用观的外在表现。信用文化是企业实现价值创造的根本原因。失信惩戒机制在社会上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前提条件是各经济主体具有较强的信用观念,而信用观念的培养需要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因此信用文化的建设尤为重要。
信用担保的主要工作由政府承担,因此政府必须在担保中发挥其主要作用。首先政府应根据本地区企业的基本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评级方案,科学合理地对企业作综合等级评定;政府还应从财政拨出专款,形成信用担保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大胆尝试支持信用担保的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支持。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培育商业性担保机构。
建立担保基金,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政府财政提供的资金有限,基金筹集须坚持“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募集,滚动发展”的办法,政府拨出一块,作为担保基金的启动资金;劳动部门要从经费中拿出部分支持建立担保基金;动员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增强基金实力;金融机构也应大力合作,出资支持;此外,接受捐助和进行社会募集也能解决部分资金。通过上述多种渠道,努力扩大基金总量,确保担保规模。
担保属于高风险行业,影响担保体系总体效率的市场因素比较多,我国目前的担保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今后还会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对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实行分类管理,不同担保品种和担保对象的担保风险程度不同,具体的规范和管理办法也应有所不同。
信用服务体系应从培育信用机构、建立信用行业数据库、健全信用公开制度等方面来实现。
信用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信用机构的完善与否关系着信用制度能否真正建立。信用机构,包括信用调查、征集、评价、担保、信用咨询公司等。其根本作用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培育信用机构应是信用工作的一个重点。
信用机构应开展联合征信,利用会员资料设立信用数据库,建立企业和消费者的信用档案,建成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信用的记录系统。依法公布失信者的“黑名单”,通过使用统一的信用编码,尽快实现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海关、证监等部门和各类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互享,实现企业信用资料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建立社会信用查询系统,征信机构能够接受客户的委托,提供有关企业和消费者信用状况的信息,实行信用信息商品化。有效的征信体系使企业和消费者的信用状况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迫使其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比较完善,评价方法也比较全面。但评价指标还存在不尽合理之处,还须根据企业和消费者自身的特点,在考虑通用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探索更能科学客观反映其信用管理状况的评价体系。
今后,国内高校应加大信用管理专业的开办力度,同时考虑纵向和横向发展。纵向应设立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的信用管理学历教育,横向应参考电大、职大等成人高校的多种办学模式,使信用管理教育全面铺开,适应不同需要。同时,应集中社会力量,加强信用管理职业教育和证书教育,全方位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信用管理人才。
在修改现行的一些不尽合理,存在漏洞的信用相关法律和法规中的基础上考虑尽快出台一套信用管理相关的新法案。
总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天津市才能够营造一个适合经济发展的良好信用环境。
[1]顾培亮.系统分析与协调[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8,10.
[2]林钧跃.社会信用体系原理[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