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拆船企业作为全国拆船协会的主要成员之一,在拆船领域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提高自身素质,倡导绿色拆船理念,以推进《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国际公约》的生效工作。
福建是海洋大省,大陆海岸线长度居全国第二。福建省有着悠久的船舶工业历史和发展船舶工业的良好地域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九五”以来,福建船舶工业已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具有了一定规模,修造船业及拆船业相当发达,在全国地方船舶工业中占据着一席地位。
福建拆船工业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主要分布在福安白马港一带及沿海各个县市。福安赛江船舶拆解有限公司、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福安拆船厂是福建最主要的拆船厂。目前,福建有拆船企业80多家,仅福安就有42家,拆船能力占福建总拆船量的80%。根据福建拆船协会提供的数据,2008年福建拆船量达16.69万轻吨,占全国拆船总量的24%,拆船669艘;2009年福建拆船量达40.55万轻吨,比上年增长1.4倍,占全国拆船总量的13%,拆船594艘,其中进口船舶占10%左右。2009上半年,仅宁德就进口了供拆解用的废船1.83万轻吨,同比增长204%。分析数据显示,福建拆船企业拆解船舶总量有猛增的趋势,所拆解的船舶逐渐向大型化发展,拆解进口废船所占比例逐年增加。
近年来,福建拆船业按照绿色拆船的发展战略,在拆解规模、机械装备、工艺技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人健康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所建成的拆船场地、拆解设备及环保设施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2009年福建省赛江船舶拆解有限公司被中国拆船协会评为全国拆船工作10个先进单位之一。2010年1月,中国拆船协会在海南省召开第三届第六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同意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赛江船舶拆解有限公司为协会副会长单位。
我国对拆船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根据拆船行业的污染特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不断制定和完善了有关拆船行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迄今为止,我国已公布的与拆船行业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有《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1983年)、《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985年)、《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防止拆船污染环境技术导则》(2001年)、《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1年)、《绿色拆船标准》(2005年)、《关于规范发展拆船业的若干意见》(2010年)等一系列法规、条例和规范,并授权环保、海事、劳动等政府部门对拆船的作业安全与防污染进行监管。2009年4月24日,国务院 [2009]21号文件明确规定:规范发展拆船业, 实行定点拆解,中国拆船协会配合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做好拆船业定点管理的各项工作。拆船企业要获得拆解废船的资格必须由当地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环保风险评估,并得到由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环保总局的三级废物进口批准证书,方可进口废船拆解。拆解作业开始前,海事部门对防污染预防措施与安排进行检查并发证准予拆船。我国环保、海事、劳动等政府部门对拆船企业的安全环保和劳工保护都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对拆船企业的安全与防污染状况进行检查。此外,中国拆船协会作为拆船行业社团组织,承担拆船行业的组织、协调、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政府部门管理和监督拆船企业在拆船过程中带来的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问题。
拆船国际公约的制定理念是,“尽可能将拆船业对人员健康和环境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为实现这一目标,公约中也提出了多种符合公约要求的方法,例如:按照船舶有害物质目录,在船舶设计建造和维护保养中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有效的控制;在拆船前制订拆船计划,使拆船过程得以有效控制。公约的实施,保证了船舶在进入拆船厂之前是“绿色”的。换句话说,公约的实施将使船上有害物质的使用有所减少,而且这些物质也得到了记录和控制,这为实现绿色拆船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
标准的拆船厂应该配备有先进的有害物回收处理装置,如要求具备不透水和油的地面,按高标准去除石棉材料,有足够环境保护的填埋场,有废水处理设施等,在各方面满足公约的要求。在一些航运公司如马士基、铁行渣华的协助下,中国一些拆船厂建造了标准的拆船设施和废物处理设备.对拆船工人进行了专业培训。拆船业还颁布了《绿色拆船标准》,虽然还不完善,但相比其他几个主要拆船国,中国已拥有了较为环保的拆船业,而且有能力实现绿色拆船。
为了达到公约规定,拆船厂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废物无害化处理,因此导致其拆船成本大幅度提高。虽然使用先进机械设施能大大提高生产能力,但相比其他沙滩拆船国家无须基础设施投入和极低廉的劳工价格,中国的拆船业在市场竞争中还是处于劣势。因此,国际和国内都应设法对达标的拆船厂进行扶持,例如:政府出台鼓励船东淘汰更新船舶并在国内建造新船以及拆解的鼓励政策;拆船国政府也应实施一定的免税或贴息政策,以保证其能够生存并发展起来;建立拆船基金用来贴补达标船厂,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激励绿色拆船;国家对拆船实行定点管理,对拆解国内企业的船舶免征17%增值税;国家对老旧船舶淘汰比照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的办法,对其实行更新补贴。
拆船行业属于资源再生型产业,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因此对拆船行业的监管应该向制度健全、关系顺畅、管理规范的方向健康发展。应尽快制订拆船产业政策和拆船行业管理办法,建立报废船舶估价拍卖和跟踪拆解机制。对拆船厂资质认可实行许可证制度,按严格的技术标准对拆船厂进行资质认可,规范拆船厂的具体操作。按照《绿色拆船通用规范》的要求,拆船协会理事会在全行业内开展绿色拆船企业资格认证工作,旨在通过严格认证提高优秀企业知名度,促进绿色行业的最终形成。成立了行业绿色拆船企业资格认证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绿色拆船企业的实施办法、评分标准及问卷,现正进行自评申报。
鼓励航运公司切实可行地鉴别和记录其现有船舶的结构上所固有的任何潜在有害材料和用于其设备和机械的潜在有害材料,这一记录必须递交给该船任何其后的船东,并在最后随船交给拆船厂,以便拆船厂根据记录和相应的材料清单对有害材料加以处理。拆船厂购进废船前,应向船东索取废船上污染物清单,做到对废船结构中存在或夹带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位置心中有数;对带有放射性物品、材料的废船,不得购进;对化学品运输废船,要求其必须彻底清洗货舱,不得夹杂化学品残留物。要严把验船关,对船东提供的废船污染清单进行逐项核对,确保与清单相符,并对其进行放射性检验,其贯穿辐射水平不得高于当地环境的背景辐射水平,否则不准接收。
福建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是我国主要渔区之一,也是我国四大林区之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我省支柱产业的若干意见》中确定了林产业、水产业为我省国民经济“九五”期间至2010年着力培育的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拆船业对环境的污染及绿色拆船的研究已经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为营造绿色环保的海西投资环境,拆船业必须有效履行拆船国际公约,扶持建设达标的拆船厂,有关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行业管理及对有害物质的跟踪和控制,及时抓住国际和国内拆船行业发展的大好时机,共同努力,实现绿色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