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兴
(水利部水电局,北京 100053)
全国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总结大会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只有一天的时间,但开得务实,富有成效。胡部长的讲话在全面总结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明确提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要实现从专项治理到全面监管的转变。与会代表在发言和讨论中交流了各地的经验和做法,还就规范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加大农村水电投入、落实农村水电管理职责、人员和经费、加强联合执法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会后认真研究,与大家共同努力,逐步加以落实。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近期农村水电工作,讲两点意见。
这次会议回顾和总结了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和经验,对下一阶段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大家回去以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省厅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到基层水利部门和相关单位,同时要尽快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监管主体缺失,是产生大量违规水电站的重要原因。近年来,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水电管理体制已基本理顺,安全监管职责已经明确。但是,仍有个别地方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职责至今尚未明确,存在出现违规水电站的体制漏洞,行政问责机制无法建立。希望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尽早明确下来。
二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规划缺失和滞后是无序开发和产生违规水电站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各地中小河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明显加强,但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村水电发展的需要。最近,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抓紧编制《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希望各地抓住机遇,加强协调,落实经费,按照 《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规范》,推进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重点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开工、施工、蓄水、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以“两票三制”和设备设施评级为核心的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水电监督检查制度和体系,做到监督检查制度化、督查督导规范化、监督体系网络化。要结合防汛度汛、隐患排查、分类年检和专项督查等行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河流、重点电站的监督。采取各种措施,落实责任、制定预案、消除隐患、规范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事故督查,严格事故追究,对影响较大、损失严重的事故要依法查处,并进行通报。
四是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的经验表明,凡是法规制度建设较好的地方,违规水电站产生几率小,清查整改工作阻力小、进度快、效果好,行业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我们要认真研究和借鉴有关省的立法经验,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积极推进水能资源管理立法和农村水电立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和制定涉及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河道生态基流、增效扩容改造的规程规范,为依法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撑。要注重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要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加强与国家电监会各派出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在2011年汛前,逐站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现100%全覆盖。要结合今年汛后检查,摸清水毁情况,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业主在应急抢险的基础上,抓紧消除安全隐患,修复水毁设施;对于没有修复价值并且阻碍河道行洪的,要坚决予以拆除,绝不能把安全隐患带入明年汛期。要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是突出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清查整改专项行动不仅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还治理了一批破坏河流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违规水电站。目前,还有个别引水式电站由于设计缺陷、监管缺失和业主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等多方面原因,枯水期运行中仍会造成局部河段减水甚至断流,影响了河流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希望各地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和水利部相关文件,优先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正确处理农村水电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有限、有序、有偿的原则,改变过去挤干榨净的开发方式。对已建电站尽快采取工程措施,完善运行调度方式,落实行政监管措施,保护好河流生态和环境。
三是突出抓好三项民生工程建设。“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已进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09〕553号)精神,抓紧验收,总结经验,剖析典型,加强宣传。“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即将启动,各地要根据即将批复的全国规划,做好全面实施的思想、组织、措施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小水电代燃料2006—2008年扩大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个别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省厅要加强督导,抓紧协调,倒排工期,落实责任,确保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要积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协调电价政策,规范项目管理,努力把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成为农村水电的示范和样板工程。在编制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规划的同时,水利部正在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尽早完成规划编制、落实项目资金、启动试点工作。希望各地在前一阶段规划的基础上,深化前期工作,选择一批前期工作扎实、增效扩容潜力大的项目,争取政策,创造条件,不等不靠,开展试点。
四是突出抓好农村水电职能落实。在2008年以来的政府机构改革中,水利部和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都已明确。总体上看,水能资源管理和农村水电职能普遍得到加强,体制基本理顺,机构不断完善,人员得到充实。希望各地密切关注市、县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指导基层按照国家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争取落实市、县两级水利部门水能资源管理和农村水电的职能、机构和人员。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阶段,农村电力需求持续增长,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作为中国农村主要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农村水电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是抓住机遇、实现农村水电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农村水电工作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各省代表在“全国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总结大会”上认真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