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以来,以绿豆、大蒜为代表的农产品价格复涨再次引发关注。值得注意的是,继5月底发出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警示后,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近期通报,对七家涉嫌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企业下达了最高100万元的罚单,这被认为是对农产品价格调控的又一剂“猛药”。如此猛药之下,绿豆能否“降火”?在当前流动性充裕条件下,投机资本会不会借着生产周期、天气因素等时机卷土重来?小宗农产品涨价会带来哪些问题?
综合多种因素看,2010年绿豆供应大幅减少是事实。由此判断,绿豆涨价主要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
对于近期大蒜价格的复涨,相关分析人士认为,大蒜从2009年5月开始涨价,是受减产、干旱和炒作共同影响。
16.5元/kg!这是2010年7月19日北京新发地市场绿豆的平均报价,逐渐逼近该市场最高纪录19.5元/kg;大蒜价格也重新进入上涨阶段,7月4日起,新发地大蒜批发价从7.4元/kg,一度升至12元/kg,20日的成交均价是9.9元/kg。
连日来,北京多家超市的绿豆价格基本都在10元左右/500g。然而,这一波涨价潮不仅发生在北京,商务部2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36个城市的57种重点食用农产品中,近7成在涨价。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影响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种植面积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运输成本提高,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
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绿豆减产13万t,但出口增加13万t,进口减少7万t,即国内市场供应量减少30万t;大蒜2008年产量是1800万t,由于2009年价格低,影响了2009年的种植面积,导致供给减少600万t,2008年仅为1200万t。
缺豆现象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证实。发改委价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6、7月是绿豆消费旺季,也是价格峰值,而陈豆临近售罄,新豆尚未上市。
对于近期大蒜价格的复涨,相关分析认为,大蒜从2009年5月开始涨价,是受减产、干旱和炒作共同影响的。但目前新蒜供应充足,涨价的症结还在于流通环节。
自2004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即处于轮番上涨的格局,目前这种趋势尚未结束。在价格轮番上涨的背景下,再加上异常天气等因素,加剧了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价格上涨会带来通胀压力,也给国家调控带来一定难度。
“2010年小宗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并非过去一般农产品价格20%至30%的正常波动,而是数倍变化的异常波动,需要警惕游资炒作”。
此轮价格上涨,集中于粮棉油糖这类大宗农产品之外的小宗农产品。尽管这些产品的价格变化一般均由市场调节,但不排除投机资本抓住一些突发事件、极端气候进行炒作。
中国社科院研究人员认为,由于存在信息不畅、调控不及时以及市场投机因素,客观加大了供需矛盾和价格波动幅度,给钻营者以可乘之机。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人说∶“大蒜、绿豆等小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原因很多,但根本问题还在于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不规范,尤其是流通领域层层倒手批发、层层加码加价,导致消费者多花了钱,农民却难以得到实惠”。
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上涨引发的通胀预期日益加剧。自2004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即处于轮番上涨的格局,目前这种趋势尚未结束。在价格轮番上涨的背景下,再加上异常天气等因素,加剧了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价格上涨会带来通胀压力,也给国家调控带来一定难度。
从长期效果来看,稳定小宗农产品市场还需采取一些制度性措施。首先,应加强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引导,将部分小宗农产品也纳入农业补贴范围,这样可以减缓供给的波动幅度,从而使炒作失去基础。其次,在对游资进行监管的同时,可考虑建立国家储备,加强对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能力。最后,对部分条件成熟的产品,可以考虑设立期货交易。
对打击社会资金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政府高调出招。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垄断货源等被主管部门列为“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查处和严厉打击。2010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称,“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其中,五倍罚款是《价格法》规定的最高数额。
政府对于价格异动有所作为,这对于打击涨价的人为因素有积极的作用。然而,对于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不能仅靠一纸罚单来实现,还应构建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防范游资炒作和不法商贩串涨。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价局应多做市场调查,监测物价变化,分析变动原因,加强监管,确保农产品供求信息顺畅。
2010年9月,新一季绿豆将收获,这场反反复复的价格大战有望收场。
(本刊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