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起,全国首个火锅企业服务规范——SB/T 10531-2009《火锅企业经营服务规范》(下称《规范》)实施,火锅市场将有望规范。
《规范》从火锅店资格、使用原料、加工环境、菜品处理及服务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要求。《规范》规定,火锅经营企业应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排污、消烟、消音、除尘等设施。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品。
按照《规范》规定,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授牌,有效期的4年,并悬挂特定标识。获得授牌的火锅示范企业,有效期满后重新申请,对其进行评定。对复核达不到要求的火锅示范企业,评定专业机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及限时整改等处罚,直至取消评定称号。
火锅行业历来有“锅底越熬越香”的说法。那么,火锅底料究竟能否重复使用?《规范》给出明确说法:火锅底料不得重复使用,不得用潲水油制做火锅底料。
“以前确实存在用潲水油当锅底,重复使用汤料的问题。”一家知名火锅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小火锅店为贪图便宜,使用一些回收的劣质油甚至潲水油做底料,对食客身体健康造成极大隐患。
“锅底老油如果反复使用,在高温作用下会产生对人体不利的化学物质。同时,锅里所煮的一些菜品和肉类也会释放出一些酸性物质,食客经常食用会导致肠胃系统疾病,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急性疾病发生。”专家称,市民在吃火锅时如果发现火锅汤料口感不佳,有“哈喇”味,建议更换火锅汤料,或到大型火锅店就餐。
《规范》要求,火锅店使用的主要原料、配料应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或供应商),并标注贮藏方法、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严把进货关,杜绝一切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流入火锅企业,并保存供货凭证和供应商档案;使用的畜禽产品(原料)要有检疫合格证明;鲜活类原料,要标注生产日期和保鲜期;所有原料要标注保质期,所有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不得使用注水、掺水、变质的原料及其成品、半成品;不得使用福尔马林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原料处理菜品。
“现在火锅店出售的菜品非常多,这些原料的来源值得关注。”中国烹饪协会火锅烹饪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乔杰表示,火锅店使用的原料应当都是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这是从源头上来抓好质量,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性。
有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火锅有众多口味,所以才能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需求,如果要做到真正的标准化口味,将会失去很多市场。
专家表示,“国标”应该有,但关键是对哪些指标进行细化。在禁用物质上的标准,如非食用添加剂、化学物质,这些是具有可行性的,而对于风味等具有特色的指标可以宽泛一些,使各地火锅保持自己的特色,各品牌火锅店可以自己再做调整,这样才不会在实施中遇到太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