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祥,陈伟国,钱银川
(1.浙江省海宁市植保土肥技术服务站,浙江 海宁 314400;2.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浙江 海宁 314400;3.海宁市盐官镇农技中心,浙江 海宁 314411)
近年来,由于水稻主要害虫持续严重为害,农药防治次数大幅度增加,新农药不断推出,水稻治虫农药引发中晚秋蚕中毒的事故屡有发生,对蚕桑生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为了解当前大田使用的主要农药品种及其推荐浓度下对家蚕的残毒期,防止桑园误用或受此类农药污染,探索粮桑混栽区水稻治虫安全用药技术,尽可能减少对蚕桑生产的危害,2008年秋季对丙溴磷、氯虫苯甲酰胺等12种杀虫剂开展了相关试验,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供试农药为目前大田常用的12种杀虫剂,其中单剂9种、混配剂3种,供试农药品种与生产厂家如下。
80%敌敌畏乳油,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40%辛硫磷乳油,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50%稻丰散乳油,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35%敌畏·毒乳油 (毒斯崴,25%敌敌畏+10%毒死蜱),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生产;40%毒死蜱乳油 (新农宝),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20%三唑磷乳油 (克螟铃),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31%氟虫腈·三唑磷微乳剂 (三拂),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32%骄子乳油 (30%丙溴磷+2%氟铃脲),江苏发事达南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72%丙溴磷乳油,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1.8%阿维菌素乳油 (虫螨清),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1%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宁捕),江苏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生产;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 (康宽),美国杜邦公司生产。
供试桑园为海宁市盐官镇城北村,5年生农桑14号,中杆养成,每667m2桑园栽700株。
供试蚕品种为秋丰×白玉,3龄起蚕。
农药浓度设置。设大田农药常规使用浓度和减半浓度2种处理,详见表1。
喷药处理。7月15日各供试农药及设置的浓度统一喷药,每个浓度处理不少于5株桑树,不同处理间设2株桑树隔离保护,喷药后挂牌标示,并在顶端成长叶位处做好采叶标记,以防试验时采摘未喷到农药的嫩叶。喷药量以桑叶完全喷湿为度,更换农药品种前充分清洗喷雾器。
残毒饲养试验设置。由于供试农药种类较多,试验安排1次喷药,分批收蚁养蚕,设喷药后5 d、10 d、15 d、20 d、25 d、30 d等 6个间隔时间。根据实际喷药日期、6个间隔时间和饲养至3龄起蚕日期所需时间确定各批蚕收蚁日期,每批残毒饲养有24个处理,以不喷药为空白对照,共25个处理,每处理设3个重复小区,每小区20头蚕,1、2龄常规饲养,3龄起蚕开始喂饲农药处理区桑叶,饲养1个龄期,记录中毒、死亡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80%敌敌畏乳油、40%辛硫磷乳油对家蚕的残毒期均短于5 d,2种供试浓度在最短试验间隔时间内无中毒死亡。
40%毒死蜱乳油和50%稻丰散乳油对家蚕的残毒期相对较短,但均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慢性致死作用,死亡率随着饲喂毒叶次数增加而增加。50%稻丰散乳油1 000倍药后15 d家蚕有轻微中毒症状,药后20 d无中毒现象;500倍药后25 d对家蚕安全。40%毒死蜱乳油1 000倍药后25 d无中毒现象,但500倍药后30 d仍有轻微中毒。
32%骄子乳油由于农药有效成分低于72%丙溴磷乳油,供试浓度下虽然死亡率下降,但对家蚕的残毒期仍然超过30 d。
1.8 %阿维菌素乳油1 500倍药后30 d死亡率100%,浓度下降到3 000倍时残毒期明显缩短,药后20 d表现出轻微中毒症状。阿维菌素对家蚕残毒期不稳定的特点在文献中多有报道,因此,对阿维菌素的安全使用必须十分注意。
20%三唑磷乳油、72%丙溴磷乳油、1%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31%氟虫腈·三唑磷微乳剂等5种农药在2个供试浓度下,药后30 d死亡率均达100%,表明对家蚕的毒性极高,残毒期很长。
35%敌畏·毒乳油的有效成分为25%敌敌畏+10%毒死蜱。2种单剂农药对家蚕的残毒期,80%敌敌畏乳油1 000倍3 d左右,40%毒死蜱乳油1 000倍不到25 d。据此推测,35%敌畏·毒乳油1 000倍对家蚕的残毒期应在15 d以内。但35%敌畏·毒乳油2种供试浓度对家蚕的毒性极强,药后30 d家蚕添食毒叶后在数小时内死亡,这种毒性反映与2个单剂农药完全不相符,敌敌畏毒性强但分解极快,毒死蜱残毒较长但致死慢。因此35%敌畏·毒乳油的有效成分是否与标签一致值得怀疑,这也是目前农药质量存在的普遍问题。同时也提醒我们在蚕桑地区推广的农药必须慎之又慎。
表1 大田常用杀虫剂喷药后不同天数3龄起蚕的死亡率
农药对家蚕的残毒试验通常以3龄起蚕为供试蚕龄,相对来说比2龄起蚕对桑叶叶龄的要求低得多,但叶龄过长的桑叶也会影响试验的准确性。因此本试验以喷药后30 d为截止天数,一方面是符合试验适用叶龄的要求,另一方面,如果农药对家蚕的残毒期超过30 d,大于蚕期的间隔时间,则在蚕桑地区使用的危险性极大,或者在兼顾蚕作安全时使用适期受到很大限制。
本试验结果认为,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1%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31%氟虫腈·三唑磷微乳剂、20%三唑磷乳油、72%丙溴磷乳油对家蚕的食下毒性极强,残毒时间很长,在蚕区桑园附近使用时要十分注意。
1.8 %阿维菌素乳油、32%骄子乳油、40%毒死蜱乳油对家蚕的残毒为中长期,在蚕区使用时应根据养蚕布局合理安排,同时须注意阿维菌素在光照不足时残毒期明显延长,毒死蜱在高温下熏蒸毒性较大的特点。
50%稻丰散乳油、35%敌畏·毒乳油对家蚕的毒性较低,残毒期中等,适宜大田防治时间在距养蚕15 d左右时使用,虽然敌畏·毒乳油有较强的熏蒸毒性,但只要确保间隔时间,当然农药成分与标签不符则另当别论。
80%敌敌畏乳油、40%辛硫磷乳油对家蚕具有的残毒期是现有农药中最短的品种,通常1 000倍3 d左右,因此可在养蚕前后和蚕期使用,但须注意敌敌畏对家蚕具有极强的熏蒸毒性,蚕室周围不宜使用,养蚕期间避免大面积集中喷药,防止通过空气污染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