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霞
摘要:首先研究了城镇空巢老人进行社区照顾的可行性,针对目前我国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发展现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Abstract:First the feasibility of community care for the urban empty-nesters is discussed, and then the strategy to the community care for urban empty-nesters is proposed.
关键词: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现状;策略
Key words:urban empty-nesters;community care;current situation;strategy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4-0091-03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以及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工作变动日益频繁,人口流动和迁移加速,产生了许多空巢家庭。老年空巢家庭的成员是社会人口中相对脆弱的群体,特别是城镇空巢家庭,在保障方面没有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做保证,也没有农村保障的传统性,全社会都应对其关注。其中空巢老人的养老护理问题更是所有空巢问题的热点与焦点之一。
1 对城镇空巢老人进行社区照顾的可行性研究
1.1 社区照顾的概念
“社区照顾”在西方国家是一个被广泛运用的概念。苏珊·特斯特认为:最广泛的社区照顾,包括室内保健、居住地保健和福利机构服务、家庭外医疗服务、日间照管服务,以及有助于保证老人生活质量的社交的、休闲的和教育的设施等等,换句话说,社区照顾包括了对居家老人的所有照顾。[1]
在完整的意义上,社区照顾是“社区内的照顾”和“由社区来照顾”两方面的结合。它既包括由政府、社区甚至市场化的企业等各种非营利和营利的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也包括由社区内的居民提供的非正式服务。我们可以将“社区内接受照顾”看作是动用外来的专业人士提供的正规照顾,而“由社区负责照顾”则是依赖家人、朋友、邻居及社区内支援者提供的非正规照顾。理想的“社区照顾”应该能够同时融合“社区内接受照顾”及“由社区负责照顾”两种概念及策略。[8]
在我国,一些学者对老人的社区照顾这样界定:在国家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下,以社区为依托,为满足日常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而提供的养老服务,包括建立和发展老年福利设施、开展居家照顾、日间托老服务等一系列的照顾项目。包含两层涵义:(1)不使受助者脱离他所生活所熟悉的社区,在本社区内进行服务;(2)动员社区力量,运用社会人际资源开展服务,终极目标是协力让受助者尽量维持在社区内,过最大程度的独立自主的生活。[8]
1.2 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优势
在我国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社区照顾模式,是解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照顾困难的主要出路。强化社区照顾服务功能,建设和发展社区照顾,对于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1.2.1 符合空巢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社区是空巢老人的聚居地,是老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空巢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养老护理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空巢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因此,社区照顾符合空巢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解决空巢老人养老护理问题的最佳途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1.2.2 完善了社会养老护理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有了比较大的进步,但养老护理规模和能力还是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现有社会养老护理机构照料老人的能力远不能满足要求。只有大力发展好社区照顾,才能更好地保障空巢老人的生活。
1.2.3 提高了空巢老人生活品质。完善的社区照顾服务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护理。要满足和改善空巢老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更要不断满足和丰富空巢老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空巢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好的社区照顾可以使老人们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安度晚年。
1.3 城镇空巢老人对社区照顾有需求
1.3.1 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凸显。“空巢家庭”是指无子女共处,只剩下老年人独自生活的家庭。据了解,在发达国家“空巢家庭”出现较早,现在十分普遍,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只占10%至30%,除了日本,大多数老年人均与子女分居。在我国,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最近10年来我国空巢家庭一直呈上升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单身独居老人在老年人口中的比例,由1999年的3.8%上升到2003年的11%,即增加了两倍。另据有关部门对60岁以上老人抽样调查表明:10.9%的老人生活在单身家庭里,29.1%的老人生活在夫妇二人家庭里,即生活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已占老人总数40%以上。[6]
就个体老化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身体、心理功能会逐渐衰退,甚至会患有各种慢性疾病,从而降低独立生活的能力,对他人的依赖程度就会提高。一般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在老年人超过 75 岁以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会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往往就会下降,从而自然而然地生发出对日常照顾、生活护理等各种服务的需求。
1.3.2 家庭照顾功能的弱化。在整个空巢老人的照顾系统中,虽然家庭是满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照顾需求的主体,但受社会变迁的影响,家庭照顾能力已经受到严重削弱。
(1)从家庭的结构和规模来看,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正在日益减少,而由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正在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主体模式。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最新数据显示,有80.23%的家庭户为四人及四人以下户。一人户和二人户的比重分别由“四普”时的8.29%、14.59%提高到“五普”时的13.13%、22.33%。[2]
(2)由于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护理功能日益削弱。庞大的老年人口加上在21世纪必须面对的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仍在完善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打破了固有的家庭养老模式。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老年父母可能不再与他们的成年子女住在一起。居住上的代际分离倾向虽然并不一定妨碍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但地理上的隔离在客观上会给成年子女照顾老人带来一定的困难。
(3)从家庭照顾者的状况来看,许多调查发现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顾者主要是配偶和子女,但提供主要照顾的老年配偶本人的健康状况也十分令人忧虑。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传统上作为照顾老人日常生活主力的子女大规模地加入了劳动市场,这使子女为老人提供的照顾越来越少。此外,工作的流动性和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不少子女陷入了“事业人士”的社会角色和“孝顺子女”的家庭角色的冲突,许多子女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根本无暇照顾老年的父母。[7]
1.3.3 许多老人并不青睐社会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护理机构在现实中并不受老年人的青睐。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在家养老护理;二是社会养老护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养老护理条件好的收费就高,而条件差的服务质量又不好。许多调查显示,老人一般只会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身边又无人照顾的情况下才选择去养老护理机构,只要不是迫不得已,首选的还是家人照顾和社区上门照顾。[4]
2 目前我国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发展现状
2.1 我国城镇空巢老人的社区照顾
现在我国许多地方都开展了针对空巢老人的各种形式的社区照顾,如家庭护理、护理专家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等。有的地区还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服务。各种有关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研究相继展开。社区照顾可以明显改善空巢老人生活质量,促进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的恢复。
2.1.1 社区照顾领域不断拓宽。提供了例如文化体育等服务,利用文化广场、公园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安装健身器材,为老人们提供活动场所。还提供安全服务,利用社区联防协同、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等的社区治安方式保障安全,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开展“邻里守望”,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治安环境。同时提供救助服务,对社区内空巢老人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对伤残或贫困老人实施重点救助。
2.1.2 社区照顾方式呈现多样。为提高社区照顾效率,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初步建立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一些社区还构建了信息化网络,在社区服务中心普遍配置了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设备,并通过互联网络与各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网站联网,实现服务信息的集约化管理,推进信息化服务。
2.1.3 社区照顾环境日趋优化。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深入,各种矛盾日益显现,单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和设施不可能解决群众生活的各种难题,必须有效地整合社区内的所有资源,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积极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创建社区照顾的新型物质载体,初步形成了面向社会、辐射社区、服务群众的综合服务设施网络。通过社区共建,培养了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为空巢老人的社区照顾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2 存在的问题
社区照顾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2.2.1 各种服务资源之间利用缺乏协调。虽然社区照顾整合了许多资源,但同时也带来了各服务主体间的协调问题。有些服务主体隶属于不同的体系、不同的领域,加大了彼此之间协调服务的成本。由于缺乏协调,容易造成服务内容和项目出现重复或不全面,致使服务效率的降低。目前,社区居委会与属地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环卫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理顺的问题。如物业管理公司应是服务性法人实体,居委会对其应有管理、协调的职能。但是,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分别归属建设开发公司和区房管部门,各有各的上级,居委会对其没有约束力,形成了管理与服务“两张皮”现象。再如医疗卫生保健和社会福利服务之间的协调问题,两者各自有不同的主管部门,且资金来源也互不相同,故在开展服务时容易“各自为政”,造成服务内容和项目出现重复或不全面,致使服务效率的降低。
2.2.2 服务队伍不够专业。社区照顾,特别是对空巢家庭的照顾,需要特殊对待。但目前社区工作的在岗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而且专业知识普遍不足,真正社工出身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对社区照顾的认识水平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处在很初级阶段,导致有的服务不是很令人满意。另外,受社会工作从业者职业地位不确定,社会地位不高等原因影响,很多社工系学生毕业后又都不愿从事社会工作;而许多一线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又缺乏专业教育和训练。
2.2.3 资金问题。资金不足是制约社区老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街道一级社区资金的来源基本上是以街道自筹为主、政府拨款为辅,加上部分社会赞助,相对来说要好一点。居委会所需资金基本上靠自己创收、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收入和社会集资,基本上没有专项经费,每月的办公经费也很少,为了增加经费,居委会人员忙于创收而不能专一于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创收所得的资金还必须交给上级政府部门管理,不能“费随事转”,加上财政投入太少,使居委会连基本的日常开支都难以维继,对包括老人服务业在内的社区建设受到极大的限制。
2.2.4 服务不规范。个别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照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的精力和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中比较重视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属地单位了解不多,对社区居民服务不够。个别社区工作者素质不高,认为抓社区服务是多余,特别是对开发小区的居民主动服务的自觉性不强,认为开发商赚钱,我们搞服务搭钱不值得,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社区志愿者队伍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个别街道和社区虽然成立了党员、老年、青年、大学生等志愿者队伍,但活动不经常,内容单一,不能贴近群众生活,使得许多志愿者队伍徒有虚名。
2.2.5 对社区照顾的认识存有差距。个别属地单位参与社区的意识不强,由于社区居委会管理职权不明确,对属地单位没有约束力,造成属地单位对社区服务工作配合不够、支持不力、工作不到位,街道、社区召开会议、开展活动、安排工作很难进行,存在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部分居民社区共建的意识不强,调查问卷显示,对于制约社区服务发展的主要原因,认为“居民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的占51.2%,认为“缺乏资金”的占88%。[11]部分单位居民,特别是购房户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把参与社区活动看作是份外的事情,“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2.2.6 服务范围还很狭窄。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区服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内容、手段、机制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就范围而言,我们目前的范围还很狭窄,特别在对空巢老人照顾方面还处在探索阶段。[9]由于受人员、经费等问题的制约,虽然开展了一些服务,但是老人们最迫切的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或开展的不到位。如社区保健服务工作,由于市场、条件、人员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提供保健设施和保健讲座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这主要体现在项目创新活力有限。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片面依附政府计划项目,社区工作项目创新兴趣不大;单纯追求项目创新效益,社区环境维护注重不够;工作创新过分独立化,团体之间、内部工作融合、适应性差。
3 社区照顾发展策略探讨
3.1 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照顾模式
西方福利国家的社区服务已经走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回溯西方社区服务,给我们展示了一个非常好的社会照顾服务的榜样。
3.1.1 非营利组织为提供服务的主体。由于社区服务的内容,是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丰富多样,因此,光靠政府管理机构来专职行使社区的服务,必然会带来成本增大、效率不高和服务机制难以适应的弊端。因此,政府也力求寻找能够胜任这一角色的机构。这是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政府提供的社区服务具有统一性和单一性的局限,很难为不同社区生活的人们所接受。因此,不少社区为了某些共同的社会问题或者同一的利益,自发组织一些非政府机构,替代政府的服务机构,并愈来愈被人们所普遍接受。这是非政府组织产生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非政府组织通过其功能的发挥,推进了社区建设对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对沟通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系等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1.2 多渠道的经费来源与责任分担机制。国外社区照顾经费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由政府拨款。也就是社区内部的公共设施的日常经费由政府提供,在少数国家很多社区服务都是政府资助经费,居民无偿获得服务。二是来源于个人和组织捐款。现代社会中,国外政府对社区公共事务,主要通过契约方式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通过低息贷款和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通过拨款数额的增减,体现政府关注的重点,达到控制社团行为的目的。政府除对社区进行必要的资金资助外,还主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为社区治理服务。因此,社区公共事务治理资金筹集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社区动员,社会资本支持。在国外社区照顾的各种经验和模式中,社区照顾的责任由原来政府单独直接负责提供,转为政府、社区、社会其他组织共同负责。这样,不仅扩大了社会责任的覆盖面而且大大激发了民间的创造性潜力和建设能力,开发利用了高品质的社区资源。不过,责任分担并不表明政府减轻了对供给社区公共服务的责任,更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放弃责任。这要求政府必须以监察者和指导者身份,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目标、标准、原则去监督各个市场主体的承诺与运行状况,审视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社区公众权益和福利的扩大,并致力于发动一切力量,为社区提供有效的、经济的、高质量的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给飞速发展变化的社区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
认真研究国外社区照顾的经验,将会开阔我们推动中国社区照顾发展的思路。同时也要结合我国国情,建立符合我国社会的社会照顾模式。
3.2 对完善我国城镇社区照顾发展的一些建议
3.2.1 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照顾资源。社区照顾的开展不能只局限于社区内部的服务资源,而应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社区层面搞好与民政福利服务资源和国有卫生保健服务资源的整合。可以充分发挥各级级养老机构与综合性医院对社区居家照顾、日间托管照顾、社区机构照顾的指导和辐射作用,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养老院与托老所之间的密切合作,促进上门护理服务与设置家庭病床服务的紧密结合,全方位地搞好在家老人和入院老人的照顾工作,使有限的照顾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8]
3.2.2 建立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首先,要合理划分社区服务。根据实际,科学界定社区服务项目的范围,社区服务中的有偿服务,通过市场机制来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是私人物品,诸如家政服务、美容理发、快餐配送、日用百货等;低偿服务和无偿服务面向特定社会成员,通过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志愿机制来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是混合物品和公共物品,诸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其次,要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照顾不可或缺的生产者和安排者,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是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的组织基础。没有社会中介组织的充分发育,“政府包办”的局面仍将继续,难以实现资金的多元化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政府应在公共管理中起催化作用,掌舵而不是划桨,即决策而不是执行。政府应退出私人物品和服务的商业性生产,主要从事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公共服务制度环境的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由目前政府包办过多,逐步转向由政府与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联合供给。[11]第三,要建立社区服务准入制度。制定相关优惠制度和社区服务监督办法,规范社区服务类行业标准,创造更加宽松的社区服务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和个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组织的实体化和服务的产业化,逐步建立起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服务门类齐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3.2.3 建立专业化技术化的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区服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社区服务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者,目前在民政系统内社会福利领域内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有大量工作者,面临着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问题。社区工作作为专业性、科学性很强的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只有专业化才能使社会照顾得以生存发展,才能有利于提高社区照顾的水平。因此,要对社区照顾人员尤其是专职人员进行老人护理知识和照顾技能的专门培训。在培训对象与内容上要分门别类,对新招募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社区工作基本概念、活动发展情况、志愿服务宗旨、发展目标、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管理制度、相关道德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对于一般成员要培训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对社区工作文化理念、人际交往能力、专业服务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系统培训。志培训导师以资深人士担任为主,同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领导担任培训导师。在培训方式要不拘一格,注重对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前和服务中的跟踪培训。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举办培训班、介绍经验、分析案例、观摩考察等。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社区服务的专门培训阵地,同时依托各种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坚持培训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对培训次数、培训时间进行合理的硬性规定,把社区工作人员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3]
3.2.4 加大对社区财政投资。一般来说,社区照顾资金主要来自四个渠道,即政府财政拨款、社区单位捐助、社区居民捐助、社区经济收益。目前,政府投入是解决资金不足的主要途径。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要把社区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提高投入比例。在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照顾资金的筹集办法,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可以建立社区照顾发展基金,接受企事业单位、居民捐赠,制定捐助办法,对于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的资金给予税收减负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照顾中来。还要积极探索落实费随事转的有效途径。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社区的工作任务,而不是把自己承担的工作推给社区,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下放任务和责任的同时,应给足社区权利和利益,确保“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对空巢老人的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应将工作下放到社区后,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凡已列入财政预算的,有关部门要将足够的经费补助给社区,用于落实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相应的事业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社区。
3.2.5 提高和加强地方政府对社区照顾的重视管理。国家已经提出了推进社会工作的一系列的方针,这些提法给社区服务事业以极大地推动,无疑是最好的动力机制。在西方国家,包括北欧和英国,社会服务都是地方政府管理。国家提出方案、政策,地方政府出资兴建。所以,地方政府是否重视是关键。例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自2003年以来,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协调各种社会资源、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力量等社会化手段和方式,从政府购买特困居家老人的养老服务、扶持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和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三个方面同时入手,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目前,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正在鼓楼形成。
3.2.6 扩大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照顾的认识程度。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一些专业机构照顾的局限性和社区照顾的意义,了解空巢老人的处境与需求;让主流社会更多地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关注空巢老人及其家庭的困难;说服权力部门及决策人士运用国家立法的手段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社会支持和参与社区照顾。还要积极动员年轻人和年轻型老年人自愿参与社区助老服务,进行自我养老的积累。
4结语
如前所述,中国社区照顾工作的任务是重大的,对我国空巢老人的保障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有着传统的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精神,这是我们进行社区照顾的主要精神和道德基础;另外,我国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历年导致和资本主义完全不同的福利价值观。所以我们在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的同时,要注意我们国家自己的社区特点,在我们自己文化遗产与社会传统的基础上,创建一个有现代管理方法、拥有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国传统的文化精髓和现代社会主义组织网络的,覆盖全体居民的,由社会多方投入,包括大量志愿者队伍的有中国特色的空巢老人社区照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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