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外部会计监管系统

2010-05-14 02:10刘丽鸿
价值工程 2010年4期
关键词:会计信息监督

刘丽鸿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会计监管应当由市场来自动调节,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要求会计信息提供者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保持诚实守信显然只是一种理想,不太可能实现。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十分广泛,仅靠市场调节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理和对造假者的惩治,适度和强有力的政府监管是治理会计诚信缺失的关键环节。

Abstract:Under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accounting supervisory system should be adjusted by the market. Since a lot of persons are driven by the economic interests, it is just an ideal for the accountant to keep honesty without any restriction. It is difficult to come true. Since there are many accounting information users, the supervision of the information quality and punishment for counterfeit by the market could not solve the problem by the roots. The moderate and strong fiscal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is a critical missing link in good faith.

关键词:会计信息;会计监管;监督

Key words:accounting information;accounting supervision;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4-0002-01

1 强化政府监督体系

1.1 规范财政部门的行为,正确行使政府职能。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应致力于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基本条件,为各种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建立并完善各生产要素市场;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应通过建立健全对接受出资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对经营者的有效控制,切实保障政府作为出资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但不论行使哪种职能,都应当以不直接参与到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为前提,这样政府部门才能正确行使监管职能,保证财政部门会计监管的主导地位,促进会计监管步入规范化、经常化、合理化轨道。

1.2 完善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工作。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批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负有监管责任。最近几年中国证监会做了大量工作,并对一些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处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近年来上市公司制造虚假财务信息屡禁不止的情况来看,中国证监会监督力度不够、工作有所缺陷也是不争的事实。学习借鉴经验多,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创新少。如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加强;如何改变独立董事的“花瓶”状态,都需要认真研究。美国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外部的独立监管力量,但由于一些独立董事多是名家、学者,投入力量甚微,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这应引起我们的深思。中国证监会如何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管工作,目前是众说纷纭,还需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可以由中国证监会牵头,成立一个由财政部、审计署、中注协、税务总局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吸收一些会计、审计、法律专家学者参加,共同研究、领导这项工作。

2 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运行机制

2.1 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财务会计行为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和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作用,对促进企业会计行为的规范化、合理化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大力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建与改造,使注册会计师敢于客观公正地揭露企业虚假行为,切实有效发挥审计的独立鉴证作用;健全和完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制度,减少政府干预,消除审计市场中的垄断行为,使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承接真正做到“双向自愿选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证审计质量。

2.2 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与他律。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充分运用政府赋予的职能逐步建立行业自律体系。通过行业检查和政府委托、联手检查等手段,通过设立各个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制定严格的执业行为违规处罚措施,提高和树立自律管理的形象,逐步完成向行业自律性管理的过渡。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自律,不仅是行业协会的自律,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自律和注册会计师的自我约束。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自律性的运作机制,加强内部的日常控制,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在业务的承接上应严格把关,对业务执行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应建立所内的惩戒细则,建立注册会计师的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对注册会计师的日常工作应有迹可查,同时也起到一定的监控作用;有意识的培养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道德,树立诚信是会计师事务所立所之本,是注册会计师“生命”所在的理念。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不可能是完全意义上的“自律”。完全自律的结果往往会形成行业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不均衡必将损害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损害行业存在的基础。可见,问题的关键是谁来监管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会员。协会的收入来源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交的会费,这使注册会计师协会处在一个“维护与监督”的角色冲突中,因此必要的行政监管以及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还是有助于对自律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的。

2.3 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安然事件使我们不得不反思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危机和国内会计诚信教育的不足。因此,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应该提到议事日程。通过诚信教育,让会计人员懂得诚信是会计师必备的职业操守和立足之本,承担责任是一切公共职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会计师职业肩负着为市场活动参与人提供真实信息的职业责任,会计师必须牢记自己所承担的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必须履行职业道德责任和职业工作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这一责任,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投资者监管的法律诉讼机制,实行民事赔偿责任追究

在西方国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虽然也无法完全杜绝,但有一套严厉的处罚制度。违法违规者最怕的并不是刑事诉讼或监管部门的处罚,而是千百万受骗中小股东提出的民事索赔诉讼。在美国,违法者一旦染上民事索赔官司,其下场常常是破产兼身败名裂,不但变得一穷二白,而且连东山再起的可能性都不再有。小股东的民事索赔诉讼成为美国证券监管的强大力量,是对证券违法者最具威慑力的重磅炸弹。而在我国,最高法院先于2001年9月会计政策选择监管研究宣布“暂不受理”证券民事索赔案,后又在2002年l月15日改为暂只受理虚假陈述案时,又加入需经证监会认定的前置条件。如何完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切实制裁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来操纵利润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已成为我国立法、行政监管以及司法机关共同面临的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目前普遍认为,广大中小股东分散,相对于诉讼成本,每个股东的利益有限,不利于提起诉讼。所以,要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处罚中民事法律调节的力度,提高民事赔偿额度,增加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成本。明确民事责任人,让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得到惩罚。通过完善诉讼制度,使追究民事责任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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