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种粮大户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2010-04-26 02:23张软斌王向阳武少东
中国农业信息 2010年11期
关键词:大户种粮补贴

张软斌 王向阳 武少东

(山西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太原 03000)

为进一步了解全省种粮大户发展现状,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山西省近期对种粮大户进行了调研。通过全面调查、典型分析以及赴部分重点市县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比较全面地了解了该省种粮大户发展的现状、该省扶持种粮大户的政策措施以及种粮大户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促进种粮大户发展的政策建议。

1 种粮大户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各级政府对粮食生产的高度重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落实,山西省种粮大户从数量上、规模上不断发展壮大。据2009年调查统计,山西省6.67 hm2以上种粮大户3 192户,耕种耕地3.29万hm2,总产粮食17.18万 t。

根据2010年山西省政府开展对种粮大户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奖补的精神,结合该省实际,重点对20 hm2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了调查。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核实统计,全省现有20hm2以上种粮大户638户,其中粮食种植面积在20(含)~33.33hm2有394户,占总户数的61.8%;33.33(含)~66.67 hm2有 139户,占总户数的21.8%;66.67(含)~100 hm2有 55户,占总户数的8.6%;100 (含)~133.33hm2有 21户,占总户数的3.2%;133.33(含)~200 hm2有 15户,占总户数的2.3%;200hm2以上有14户,占总户数的2.3%。大户共耕种耕地2.82万hm2,粮食总产量17.42万t,平均单产412kg/667m2,高出全省粮食平均单产174kg/667m2。种植作物主要为玉米、小麦,部分农户以马铃薯、谷子、高粱、大豆等为主。

种粮大户按土地来源主要分3类:一是承租乡村集体预留地、部队农场或地方农场等非农户耕地,一般承包面积较大,且集中连片,承包期限较长,经营权稳定,大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机械作业率高,管理水平较高。二是承包农户的耕地。通过合同、口头协议等承租农户的耕地,种植规模较大,统一种植,效益较好。三是承租的土地多是非耕地,如下湿盐碱地、滩涂地等,生产条件较差,生产水平较低,土地需进行改造。

从土地流转的年限来看,流转的年限普遍较短,大都在3~5年;10年以上的约占20%,且大部分为承包的荒坡地、盐碱地、滩涂地等。从土地流转的方式来看,大部分为转包、转让或出租形式,互换或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流转的比例很小。

从种粮的收益来分析,效益相对较好的:一类是经营面积在133.33hm2以上的一些农场,机械作业率高、统一化程度高,每667m2纯收益在300元左右。第二类是经营面积虽然较小,但地力基础、水利设施和生产条件均好的承包地,产量水平较高,效益也相对较好。效益较差的主要是承包荒坡地、盐碱地、滩涂地的,由于投入多,产量水平低,效益较差。

从调查情况看,这些大户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高。他们对粮食新品种、新技术接受快,在优良品种、种植技术的选择上较普通农户超前。二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66.67hm2以上的大户有相当一部分是从煤老板或其它行业转型投资种粮的,种植规模、物质投入方面都比普通农户大。三是机械作业程度较高。面积较大的种粮大户都有10台以上的大型农机具,包括播种机、拖拉机、收割机等,机械化作业程度较高。四是辐射带动作用较强。大户一般都采用雇工经营形式,能带动周边农户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柳林县种粮大户刘虎应采用 “入股、租赁、合作”3种方式,吸纳农民土地,集中连片建立了238.67hm2标准化小杂粮种植基地。基地采用了 “玉米十项丰产技术集成”模式、一机一次性完成多套作业的 “半精量播种,农作物保护性耕作,膜侧精量点播”机械化作业技术,所生产的粮食由合作社负责全部收购加工,有力地带动了当地农业技术的推广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2 扶持种粮大户的政策措施

2.1 以奖代补对种粮大户进行扶持

2010年山西省首次利用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 000万元对种粮大户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奖补扶持。凡是个人承包或租种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在20hm2以上且取得未来3年承包权的,按照耕种面积分别给予3万~15万的奖补,特别是对近年受农业部表彰的种粮大户标兵给予30万~40万元的奖励。要求奖补资金用于大户实施的修防渗渠、田间毛渠等沟渠疏浚、灌溉泵站设施建设、粮田机耕路建设、盐碱地改良、平田整地、深耕改土等7项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 出台对大户扶持政策

在国家和省出台的粮食直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及玉米差价补贴等普惠制政策及时给大户兑现的基础上,各市县都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出台了对种粮大户的扶持政策。2009年,朔州市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 《关于加大扶持种粮大户力度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意见》,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标准化生产、健全土地流转、加大信贷扶持、建立激励机制等11个方面对种粮大户给予扶持,并对26位种粮大户每人奖励了一台大型拖拉机。孝义市对2009年种植规模在6.67hm2以上的大户给予与国家粮食直补1∶1的配套奖补。2010年对经营面积山区 3.33hm2、丘陵区6.67hm2、平川13.33hm2以上的规模种植户,市财政每667m2按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对经营面积达到66.67hm2以上的农业园区或现代农场,市财政每667m2按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2.3 试验示范及技术推广项目优先安排在大户

比如,该省利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对部分县的玉米秸秆直接还田、地膜覆盖、机深耕 (松)技术进行补贴,每667m2补助30元,对种粮大户优先安排。2009年、2010年给全国种粮大户标兵朱来有,发放地膜9t,覆盖玉米280hm2,折合资金12万元;据调查了解,山阴县5位种粮大户有4位享受了这一政策。

2.4 一些农业项目优先支持大户

临汾市、孝义市将种粮大户的农田建设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范围,集中投入,实行田、水、林、路等综合改造,增加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榆次区对种粮大户实行 “先进技术优先推广,基础设施优先配套,现代装备优先补贴”的 “三优先”原则。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

突出表现在机耕路少,路面状况差,不利于机械运输与作业;水利设施损毁严重,井渠不配套,抗灾能力差;晒场和仓储设施不足,粮食储贮困难,易造成霉变等损失。

3.2 资金严重不足

种粮大户实行规模化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方面,种粮大户自有资金有限,除上缴承包费外节余较少;另一方面,农村信贷手续复杂,贷款金额少,而其它种类的贷款又因需要抵押,无法享受。目前,种粮大户主要是通过民间借贷解决资金不足,加大了生产成本。另外,在该省南部、东南部土地短期承包费用高,目前运城市正常的耕地年承包费用均在300~400元左右,粮食生产投入大,单产提高难,种植小麦和豆类的效益仍然较低。

3.3 市场风险较大

目前,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主要是通过粮食加工企业和农民经纪人来销售,在市场销售不畅时,就容易出现压价压级现象。另外,种粮大户因自然灾害和粮食价格不确定,存在很大的风险。据在定襄县调查,2008年秋季玉米价格只有1.06元/kg,扣除生产成本、劳动力报酬外,每667m2纯利润只有150元。即种植6.67hm2玉米的大户一年纯利润只有1.5万元左右,收入还低于外出打工者。

3.4 土地流转不规范

随着各项补贴政策力度的加大,加之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外出务工农民纷纷返乡种田,对已流转给种粮大户的土地,有的承包年限短 (1~5年为主),有的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同,具有不稳定性,而且产生了不少纠纷,土地流转亟待规范。承包期短,大户投入也较少。

3.5 补贴资金难以落实

一方面由于种粮大户都是承包其他农户的土地,粮食直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资金都通过“一卡通 “发放到原有农户的手中,形成了种粮领不到补贴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户承包滩涂地、荒地种粮,又不在耕地范围内领不到补贴。

4 促进种粮大户发展的政策建议

4.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将种粮大户承包的耕地优先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基地建设等工程项目实施范围,集中资金投入,实施路、田、井、渠、林综合改造和配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自然风险。

4.2 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一是新品种、新技术优先安排在种粮大户进行试验示范;二是良种补贴、物化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等优先支持种粮大户;三是为大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农资、市场等信息服务;四是通过成立种粮大户协会、召开座谈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形式,为种粮大户搭建平台,推动大户健康有序发展。

4.3 完善农业保险

一方面,优先将种粮大户列入农业保险范围;另一方面适当降低大户应缴纳的保费比例。通过参加农业保险,最大限度降低农户承担的自然风险,解决大户种粮的后顾之忧。

4.4 降低信贷门槛

针对贷款难的问题,建议设立种粮大户专项资金,把贷款与粮食商品量挂钩,加大贷款的额度,保证大户能及时足额贷到资金,用于粮食生产;也可以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出售粮食的多少,对种粮大户用于粮食生产的贷款给予贴息。

4.5 落实补贴政策

明确粮食补贴对象,对种粮大户承包的耕地,各种补贴应发放给大户,而不是发放给发包方,这样才能起到调动种粮大户种粮的积极性。同时,对大户承包的荒坡、滩涂地种粮的,也应享受与耕地一样的种粮补贴。此外,可以考虑提高对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

4.6 实行奖补政策

目前,各级对种粮大户表彰的多,实质性奖励的少,难以调动大户的种粮积极性。建议中央、省级财政能设立种粮大户奖励资金,对种粮大户按种植面积、粮食商品量给予资金或物质上的奖励。

4.7 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点是鼓励支持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促进种粮大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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