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斌斌,向 妮
(1.王凌电力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7;2.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城西供电局,湖南 长沙 410007)
水电工程建设因具有地质条件复杂、自然条件差、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加上前期准备工作复杂而面广,初步设计和招标设计往往难以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施工组织也难以面面俱到,所以在施工中出现索赔和反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即由于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承包商的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目前国内水电建设行业盛行“小业主,大监理”的工程管理模式,即业主为尽可能减少自己的工程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专业监理的功能和作用。除委托监理单位进行上述工作外,还授予监理承担业主工程师方面的部分职责,给监理授予较大的权限,使之协助业主共同完成工程管理工作。在实际应用中,一些业主将此模式进一步丰富和延伸为“小业主,大监理,招投标,总价承包,建管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已在多个水电工程取得成功。
在此工程管理模式下,由于业主人员较少造成反索赔管理人员不够,一方面对建筑法规和工程计价规定的较少了解及其对索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了解不够;另一方面,即使发生了反索赔事件,业主也因未曾察觉而没有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造成现实中业主一般情况下对工程反索赔不够重视或力度不够。
根据反索赔的成因,可将反索赔分为如下几类:
(1)工期延误反索赔。由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工程拖期,业主有权向承包商提出工期延误反索赔。
(2)施工缺陷反索赔。若承包商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规定,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在缺陷责任期满以前未完成应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提出施工缺陷反索赔。
(3)承包商未履行的保险费用反索赔。由业主代交本应由承包商交纳的保险费用而向承包商提出的保险费用反索赔。
(4)由于工程量增加超出原合同工程量的 15%而造成的超额利润时,业主可提出超额利润反索赔。
(5)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当承包商未能提供已向指定的分包商付款的合理证明时,业主据此提出反索赔。
(6)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的放弃工程的反索赔。
(7)由于承包商的过失造成业主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反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是有反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反索赔证据除要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外,还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反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反索赔证据包括: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
(2)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会议纪要。
(3)施工进行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4)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工程现场变更签证单等各种签证等。
(5)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照片。
(6)工地的交接记录,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7)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8)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市场指数、工程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资料。
(9)各种财务单据、会计核算资料。
(10)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11)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业主为了提高反索赔的能力,可从预防承包商索赔的积极防御措施和对发生反索赔后的处理两方面入手开展工作。前者可平衡抵消承包商的索赔请求,为反索赔成功奠定基础。业主预防承包商索赔措施包括:
(1)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业主要尽可能详细地收集施工现场的各种自然条件,包括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及沉陷等各种地质资料。严格设计审查关,使设计深度满足不同阶段的设计要求,尽可能减少索赔的发生。
(2)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控制不必要的合同变更。在招标前,要根据招标项目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及项目所处的内、外部环境,选择合同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合同内容和范围及合同文本界限,资料齐全,文字严密。在订立合同时,对工程项目造价的变动影响因素,要进行详细而周到的考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从工程开工至结束,监理要重视信息和档案管理,认真记好监理日志和值班记录。监理有了第一手资料,在反索赔处理中才有公正、独立的工作基础。同时,监理要参与到索赔和反索赔的全过程管理中来,客观、公正地对索赔和反索赔提出公正、科学、独立的意见。
如果发生反索赔时,业主可按以下程序开展反索赔:
(1)发出反索赔意向通知。根据发生的反索赔事件,编制反索赔意向通知并及时送达反索赔相对人。
(2)事态调查,寻找反索赔机会。通过调查确定事件的起因及索赔范围,确定反索赔的对象。
(3)反索赔事件原因分析。通过事态调查及分析,查找引起反索赔的具体原因。
(4)反索赔根据或理由。从工程有关资料中寻找确定反索赔的依据。
(5)损失调查。损失调查可从工期、费用和工程质量三方面展开调查。
(6)收集证据。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找出理由,且证据力求确实、充分。
(7)起草反索赔报告。反索赔报告中应包括反索赔意向、事项、理由、证据支持、损失数额及计算过程、异议期限和处理方式等内容。
(8)提交反索赔报告。向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反索赔报告并保留签收单。
(9)解决反索赔。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诉讼使反索赔得到合理的解决。
整个反索赔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反索赔过程
基于“小业主,大监理”工程管理模式的水电工程存在反索赔是必然的,只要业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分清反索赔的成因,注意反索赔证据的收集,积极预防承包商提出索赔,并在反索赔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程序,讲究有理有据,做到尊重合同,实事求是,一定能取得“双赢”的满意效果。
[1]李建设,吕胜普.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23,74,248
[2]郝永池,杨晓光,张晓丹.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索赔与反索赔[J].集团经济研究,2007(2):115-116
[3]陈程.谈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业主的反索赔[J].建筑经济,2001(4):43-44
[4]缪成勋,简恒贵,黄建华.龙滩水电工程施工的索赔和反索赔[J].水力发电,2005,31(4):45-46
[5]李琳,胡志强.工程项目施工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J].经济师,2005(6):18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