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希成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标准》对研究性学习是这样定义的:“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确定研究专题,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此可知,学校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承载着重要的教育期盼。那么如何开展研究性学习呢?
一、坚持研究性学习是一门特殊的必修课程
研究性学习起源于国际上20世纪60年代以后流行的探究式学习,其实践形式最初主要存在于活动课程和课外活动之中。2001年我国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中明确把研究性学习规定为“必修”课程,这意味着它已被纳入了中学常规教学体系之中,是“正式课程”。它已不再是各地探索试行多年的各种“活动型”、“实践型”等学生自主学习的活动,而是在肯定和推广各种形式的“活动课”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整合、重组。
同时,研究性学习又不同于其他专业学科课程,没有专门的教材、教辅资料和教学大纲,不必拘泥于程序化的教学模式。为加强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展,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实施机制,营造研究性学习的良好环境,例如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指导教师制度、制定学生推进程序、健全评价机制等等。同时我们可以把整个专题研究活动分为五个阶段:①课题的申报与审批;②课题进度的跟踪与汇报;③课题的总结与自评;④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对课题及其成员的初评与反馈;⑤研究性学习领导小组对课题的评价、交流总结直至结集出版。严谨细致的科学态度和有针对性的实施机制,是研究性学习真正成为必修课程的保证。
二、坚持研究性学习是类似科学研究的学习
我国的基础教育长期以来只有专业学科课程和书本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强调的是学科知识的灌输和获得,学生在被动学习中缺乏知识的情境体验和感悟。在研究性学习中,学生的学习不再是以单纯地接受老师传授的知识为主,而让位于在开放环境中的学生的主动学习、以及学生对现实教育资源的真实把握和体验。评价研究性学习,特别重要的是要看学生从自主研究的经历体验中学到到什么、感悟到什么,而不能为了研究而研究,把学生看成研究人员,把研究当成目的。上海市教科所张肇丰教授在《试论研究性学习》中指出:“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地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学习方式。”,所以说,研究性学习的真正的目的是学习不是研究。
推动学校研究性学习,最重要的是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力和探究精神,促动学生对所学知识有所思考、判断、运用,从而有所发现和感悟。为如实推动研究性学习,加快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我们可以把研究性学习的课题方向落实在四个层面上:与专业学科知识的结合、与乡土教育资源的结合、与学生个性发展的整合、与社会热点时事的整合。
三、坚持在研究性学习中注重对学生科学探究品质的培养
研究性学习重视在探究实践中促进学生能力的提高,特别是信息处理能力、归纳推理能力、操作能力、交流能力
和合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某些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的惰性制约着部分学生研究性学习的层次。例如,一些学生参加专题研究小组而不积极参与活动;少数小组不是努力收集信息而是找些资料应付了事;有些小组收集的信息很多而没有细致地总结;另有一些小组实践活动欠缺而随意照抄书本现成结论。这些问题的出现,与部分学生思想上还没有重视研究性学习的有关,同时这种惰性也反映出部分学生科学探究品质的缺失。研究性学习就是要让学生从小就学会一些从事科学研究的方法,形成初步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学生应努力具备的科学探究品质包括:主动求知独立思考的心理习惯、务实探索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满于现成结论敢于质疑的批判精神、不断进取追求卓越的创新意识。应该指出,对学生科学探究品质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
四、坚持在各专业学科教学中渗透研究性学习理念
应该指出,在当前基础学科课程和课堂教学明显占优的情况下,研究性学习会出现师资、教材、设施、师生交流时间安排等诸多矛盾,单靠每周2—3节课的专题研究课不现实也很难奏效。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广大教师努力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育方法,在专业学科教学中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创造能力,把研究性学习理念已渗透到各个教育环节。这正是研究性学习所追求的目标。
传统的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明确指向学科体系已有的结论,学生“唯师独尊”;渗透着研究性学习理念的教师教学不一定事先把学生的思维和参与活动圈定在已有的结论中,而是要按照学生的实际需求,提供信息,启发思维,补充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在智慧发展和情感品德生成等方面发生良性“变异”。在这个意义上说,教师的知识储备、对新事物新思想的开放程度、对于问题情境的感受能力、科学精神以及民主意识,是专业学科教学中渗透研究性学习理念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