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 艳 徐云伟
梧桐河是松花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全长237公里,其中流经宝泉岭农场境内50公里。以前,宝泉岭农场境内河道采砂混乱现象严重,致使河势不稳、河岸坍塌严重。2006年,农场通过采砂权招标,强化了河道管理,使辖区河道管理工作局面稳定,管理人员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河道砂石资源费的收缴数额提高,采砂户守法经营意识提高,采砂者与管理者双方矛盾减少,采砂户之间矛盾减少,河道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减少,乱采乱挖现象减少,出现了“一稳定,三提高,四减少”的可喜局面。
过去,由于宝泉岭农场河道管理工作墨守成规,使河道管理工作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针对这一现象,宝泉岭农场水务局总结多年来河道管理中的得失,集思广益,并借鉴全国各地河道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决定打破常规,在河道管理上大胆实行改革,将采砂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用经济杠杆管理河道采砂。
一是对农场境内梧桐河西岸的现状进行详查,做出《梧桐河河道整治综合规划》,并报上级批复。二是确定禁采区及禁采范围,划定采砂点及可开采范围,坚决取缔陆地采砂。三是对河道各采砂点可开采量及砂石资源管理费进行量化,将梧桐河西岸划定三个开采标段,定出底价,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进行运作。
对河道采砂权采取公平竞价的方式来发包,并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加强日常的管理,确保了采砂活动的有序进行。
一是水务局领导亲自抓河道采砂管理,建立了内外结合、群管群防的管理机制。内由水管站主管,设两名专职河道管理员对河道及采砂活动进行巡视,监督管理,水管站每周对采砂现场全面检查一遍,局领导每月巡视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外由采砂户对自己的管理地段进行义务管理,并具有对他人的监督权,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由水务局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在内部管理上,对河道管理及河道采砂管理不到位的人,按照“百分考核责任制”追究相应管理人员的责任。
实践表明,这种管理方式有效遏制了滥采乱挖现象,保证了行洪安全,提高了河道资源的收益。用经济手段制约采砂户,促其守法经营,在采砂的同时加强管理责任,有效减轻了河道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达到了预期效果。
采用招标采砂经营权的方式来进行河道采砂管理,完全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扭转了被动的管理局面,使河道采砂管理真正步入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有序、依法管理的轨道,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带来了“稳定”。河道采砂竞价承包,打破了原有采砂点多、采砂户多的混乱格局,把不交费、少交费、霸岸占道的不良采砂户驱逐出局。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确定了采砂经营权,避免了批人情砂、批低价砂的现象,公开竞标确立了良好稳定的采砂环境,中标者把精力放在管理与销售上,这就形成了采砂与管理相对稳定的关系,达到了河道管理部门与采砂业户双赢的效果。
二是实现了“三提高”。其一是提高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过去由于没有有效的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使管理人员工作热情不高,现在通过竞标,净化了采砂环境,河道管理人员由被动管理改为对中标采砂户依照管理办法及采砂合同进行监督检查,在工作中增强了自身的威信,同时也提高了河道管理人员对河道管理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看到了河道管理的希望。其二是提高了河道管理的收益率。竞标前梧桐河西岸各采砂点每年投入河道管理的人力物力费用远远超过管理费用,形成收不抵支的局面。现在通过河道采砂权的竞标,大大提高了河道砂石资源费的收缴数额。其三是提高了采砂户守法经营意识。严格的管理机制提高了采砂户守法经营、配合管理、互相监督的意识。
三是出现了“四减少”。第一是减少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之间的矛盾。公平、公正、公开竞标采砂经营权,竞标后依照管理办法及采砂经营合同的约定进行平等的严格管理,没有了人情因素,经营者与管理者责、权、利明确,减少了矛盾。第二是减少了采砂户之间的矛盾。过去采砂户有10余家,加之审批与管理不完善,经常出现你占我的滩,我占你的道等恶意竞争现象。现在,通过竞标只保留了3家经营户,各自在确定的经营权限内经营,减少了很多矛盾和冲突。第三是减少了乱采乱挖的现象。对各采砂户确立采砂经营权的同时划定管理范围,河道管理人员对其检查、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在谁的范围内由谁负责,这样既约束了经营户,又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者的入侵,减少了乱采乱挖现象。第四是减少了河道管理费用。新的管理机制带来了新的效益,增收的同时也减少了支出。过去管理人员天天到河道巡查,制止非法采砂现象,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收效甚微,而现在一改被动的管理局面,与以往相比可谓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