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上半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禁现”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以及全省三年大变样所带来的拉动效应,使得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及散装率有较大幅度的发展。
⒈上半年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累计为2121.09万吨,同比增加719.63万吨,同比增长51.35%。散装率为40.01%,同比增长9.18个百分点,增幅分别创历史新高。上半年全省水泥生产量为5301.9万吨,同比增加755.85万吨,同比增长16.63%。滞后散装水泥增幅34.72个百分点。
⒉全省11个市散装水泥供应量上半年完成1302.47万吨,占总量的61.41%,同比增加297.77万吨,增长幅度29.64%。
从统计数据上看:石家庄、唐山、邢台继续保持散装水泥供应量的前三名,同时也是同比增长量的前三名。三市散装水泥供应量分别为286.23万吨、253.98万吨、237.75万吨;同比增长量分别为唐山68.21万吨、邢台48.28万吨、石家庄40.32万吨。三市散装量合计777.96万吨,占11个市总量的59.73%。
散装水泥供应量同期自比提高排名全省前三位的是唐山、张家口、秦皇岛三市,分别提高了82.99、76.38、24.31 万吨。
⒊张家口、承德、廊坊散装水泥同比增长率是全省前3名,分别为112.86%、56.81%、51.88%。散装水泥供应量同期自比提高百分点全省排名前三位的是张家口、秦皇岛、承德三市,分别提高了164.86、60.28、51.88 个百分点。
⒋省直管企业全部持续增长,散装水泥供应量上半年完成818.62万吨,占总量的38.59%,同比增加421.86万吨,增长幅度106.33%。增长率分别为冀东272.93%,浅野12.3%,鼎鑫7.52%,太行1.83%。
⒌散装水泥单月供应量均超过去年同期,尤其是第二季度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达到1595万吨,环比增长1068.91万吨,同比增长585.59万吨、增长率达到58.01%。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1~6月同比增长率分别高达36.61%、61.35%、34.19%、53.01%、50.28%、51.35%,与2009年同期的增长率5.54%、20.63%、3.2%、0.86%、5.02%、4.96%相比有跨越式的发展。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作用显现和我国经济回暖复苏,河北省散装水泥发展逐渐趋稳,并开始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⒈国家实施“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省内重点工程对全省水泥产业拉动作用明显。经济的进一步复苏以及国家对基础建设投入的加大,本省散装水泥持续提高。高速铁路的修建,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三年大变样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直接拉动了散装水泥消费。
⒉产业结构调整结果开始显现。上半年随着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工作的逐步深入,水泥工业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继续支持大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多市已经关停所有立窑水泥企业,新上的企业也相继点火生产,使得企业所在地散装水泥产量有较大幅度提升。
⒊大型企业发散量在全省所占比重回升。2009年上半年大型企业累计供应量为396.76万吨,在全省所占比重为28.31%,今年上半年大型企业累计供应量为818.62万吨,在全省所占比重为38.59%。主要原因是冀东水泥大幅度发展所带来的,冀东水泥唐山分公司新上了3条日产4500吨的生产线,散装水泥供应量由2009年1~6月的148.05万吨上升到今年1~6月的401.92万吨。
⒋非主要水泥生产地增幅明显。去年衡水市、沧州市截止到6月份累计供应量同比分别增长83.02%、62.74%,今年张家口、承德到6月份为止累计供应量同比分别增长112.86%、52.81%,其共同点是大型水泥企业、商品混凝土建设快速发展。
设区市散装水泥供应量年度目标为2619万吨,上半年完成总量为1302.47万吨,完成了年度目标量的49.73%,比去年同期的49.32%多完成0.41个百分点,完成目标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同步。目标完成较好的有:廊坊市65.56%,唐山市59.62%,邢台市56.47%,沧州市53.03%,张家口市51.04%。
预拌混凝土产量为1551.34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564.9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7.26%,普通预拌砂浆产量37.6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31.55万吨,同比增长517.21%。
上半年各级散办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大力推动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有望超额完成4000万吨奋斗目标。
尽管上半年全省散装水泥工作情况基本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预拌砂浆发展缓慢。为推动砂浆发展,去年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对照本省“禁现”工作,仍然不尽人意。全省列入“禁现”名单的城市,除石家庄市在政策、项目建设上取得一定突破外,其他城市“禁现”工作进展缓慢。二是部分扩权县(市)工作进展不畅。个别县(市)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机构、人员频繁变动,工作缺乏连续性。
⒈做好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推动预拌砂浆发展。各市要将发展预拌砂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已纳入限时“禁现”名单的城市,要认真谋划,强力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措施,切实把砂浆“禁现”工作抓出成效。
⒉抓好相关行业管理工作。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管理职能已明确纳入散办的管理职能范围,但从目前情况看,对这两个行业的管理偏弱,因此,各市要积极与企业建立联系,找准切入点,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⒊推动农村散装水泥应用工作。近年,世界及我国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对房屋建筑带来严重损坏,但框架结构建筑物抗破坏能力明显。以玉树地震为例,土木、砖木结构房屋几乎全部倒塌或严重破坏,砖混结构房屋80%以上倒塌,框架结构房屋约20%倒塌。因此,在农村农民建房使用预拌混凝土已成为共识,对使用预拌混凝土有较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各市要顺势而为,积极引导和宣传,在资金上给于一定支持,因地制宜地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小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切实提高散装水泥使用比例。
⒋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工作,保持政策的严肃性,禁止随意减免行为,并解决企业恶意拖欠问题;加大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力度,提高支持产业发展特别是预拌砂浆和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的投入比例。
⒌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市要按照年初省散办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在物力、财力上要充分保障,高质量编制好本地区“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
⒍加大宣传力度。以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意义为重点,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目前,本省散装水泥宣传工作出现弱化苗头,报刊、杂志、网络上河北散装水泥信息日益减少,宣传活动仅集中在宣传周,这远远不够,各市要注重开展日常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有关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并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模式,提高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