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振博
(贵州省毕节地区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贵州 毕节 551700)
贵州毕节“试验区”畜牧养殖业历史悠久,畜产品产量大,在全省中占有较大比重。全区畜牧业经过长期建设和发展,已逐步从传统的家庭副业发展成为全区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全区农村经济发展中呈现出“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据2009年统计资料显示,全区畜牧业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43.98%,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中名副其实的主导产业之一。在全区人民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奔向小康的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征程中,如何充分发挥畜牧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副加值,促进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是毕节“试验区”当前畜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试验区”目前畜牧业发展现状而言,本人认为只有转变观念,立足现有条件和资源,发挥优势,充分依托草地畜牧业的建设和发展,在龙头企业建设上大做文章,提高畜产品生产规模,规范生产行为,切实提升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大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才能实现“试验区”畜牧业新的经济增长,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畜牧业生产发展的要求,真正为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全区现有畜牧养殖企业51家,饲养畜禽1.5万多个牛单位。这些养殖企业多以生猪、家禽养殖为主,以牛、羊、鹅等草食畜禽产品饲养为主的生产企业极少,仅有6家,饲养草食畜禽才800多个牛单位。有畜产品加工企业8家,年加工肉类3万余吨,仅占肉类总产量的5.85%。其中草食畜产品加工企业5家,年加工肉类1万多吨,占草食肉类总产量的20.73%。规模小、工艺落后、产品档次低、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是“试验区”目前所有畜牧业生产加工企业的显著特点,与当前全区草食畜牧业的发展极不相适应,对“试验区”草食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和拉动极为有限。必须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积极引导和培育,实现龙头企业建设的新突破。
毕节“试验区”是一个老、边、穷地区,不沿边、不沿海,交通落后,环境闭塞,制约了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发展。目前,“试验区”龙头企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现有生产加工企业基础薄弱,规模小、生产加工能力弱,难以与外面的大市场进行有效对接。
2.2 毕节“试验区”是内陆山区,交通落后、环境闭塞,在生产加工中存在运输率高、运输成本大的困难。
2.3 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弱、产品档次低,难以满足和适应当前市场对方便食品、可食用畜产品的消费需求。
2.4 畜牧业生产加工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带动力不强,企业未建立质量稳定、上规模的原材料生产基地,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规模难以做大做强。
2.5 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小、面窄、连续性不够,难以推动生产加工企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
2.6 畜牧业生产加工企业科技支持能力不强,创品牌能力弱,产品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和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资本的转移,国内外闲散资本进一步增多,以及膳食结构的不断改变,必将拉动市场对草食畜产品消费需求的进一步增长,为“试验区”发展草食畜牧业生产,建设草食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为此,特就我区草食畜牧业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3.1 建立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草食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当地草食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设的领导,把草食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富民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企业的密切联系,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力度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种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企业生存环境,推进企业较快发展。
3.2 加大政策扶持,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切实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职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搞好协调配合,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营造和优化投融资环境,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度高、信誉好、影响大、品牌响、带动能力强的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区外资本落户我区,发展草食畜产品生产加工。
3.3 加快区内企业的兼并联合,整合力量,做大做强 要对区内现有生产加工企业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改制和兼并、联合,在整合力量、提升规模档次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合作,切实提高生产加工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努力打造地方品牌,提高知名度,增强市场占有力和产品竞争力。
3.4 不断探索和完善企业与养殖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共同发展 要积极探索建立生产加工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各类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依靠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为加工企业生产提供原材料,使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3.5 健立和完善企业创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品牌化畜牧业的发展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试验区”生产加工企业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对新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三品”认证,国内外知名品牌认证,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良好生产操作认证的,要给予奖励和鼓励,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品牌、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升“试验区”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份额,促进全区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
3.6 加快畜禽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体系,促进畜产品有序流通 要以大宗畜产品集散地或畜产品主要生产区域为重点,采取群众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等形式,与城乡集贸市场或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扶持建立一批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畜禽产品交易市场和批发市场,积极引导和扶持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壮大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搭建生产加工企业与养殖农户、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品交易平台,促进畜产品有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