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分期付款”或可上升为制度

2010-04-13 08:17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0年17期
关键词:院方按揭普及

31 岁的重庆女子黄沁,因家庭贫困手术费用负担难以一次性承受,与重庆某医院签下按揭交付手术费协议。看病“分期付款”这一话题再次引发广泛热议。

在当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的背景下,看病“分期付款”这一新举措通过降低就医门槛,对于避免因经济困难而延误病情以及分解看病压力使患者得到及时治疗等方面,都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然而,目前看病“分期付款”仍仅在个别省份的一些民营医院做零星尝试,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得到普及。

据某网站调查显示,众多公立医院对“按揭看病”并不认同。院方普遍认为,在目前社会缺乏完备的信用体系、医患关系尚不理想的情况下,“按揭看病”对于医院来说就意味着承担巨大的风险。笔者认为,公立医院对“按揭看病”不感兴趣的原因在于,这项工作虽然对经济困难的患者有利,但对于院方而言却无利可图,只会增加医院的风险和负担。

不容否认,“按揭看病”会给医院带来一定的风险,但改革必定都是需要承担风险的,关键在于实施改革的决心。监管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约束,把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比如,可以在制度中明确“按揭看病”的对象和范围,同时建立“按揭看病”保证人制度,当病人违约时由保证人来承担相应责任。这样一来,既可以解患者的“燃眉之急”,同时也可以保证医院本身的利益和安全。

当前我国医改正处在实施阶段,从各个途径寻求减轻患者负担的有效办法是医改有效推进医改的关键因素之一。看病“按揭付费”成为在降低药价、减少就医费用之外一种新的探索方向。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可以在医改实施方案中尝试向全国推广普及,推广对象不应只是之前的民营医院,公立医院更加责无旁贷。

猜你喜欢
院方按揭普及
《御药院方》“治一切气门”白术组方配伍规律探讨
5G手机打响“普及战”
人体能“代谢”就可输错液?
人体能『代谢』就可输错液?
论我国房地产按揭法律制度
婚前按揭房产分别所有制的法理反思——以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为对象
英国不动产担保制度之历时演化
天文知识普及
试论离婚诉讼中按揭房的分割与处理
引导发展 推广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