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和谐”范畴初探

2010-04-13 06:26郝军燕
关键词:群体个体价值观

郝军燕, 訾 红

(1.江苏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江苏 盐城 224000;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处,河北 石家庄 050071)

“精神和谐”范畴初探

郝军燕1, 訾 红2

(1.江苏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江苏 盐城 224000;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处,河北 石家庄 050071)

在社会和谐的语境中,精神和谐应有其确定语义,分析和界定精神和谐的概念范畴是必要的。以系统论的方法看,精神和谐包含着个体精神和谐、群体精神和谐、社会精神和谐三个层面。以个体精神和谐为基础、群体精神和谐为支撑、社会精神和谐为核心的三个层面的有机融和与统一,构成整体社会系统的精神和谐。

精神和谐;个体精神和谐;群体精神和谐;社会精神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仅仅意味着社会基本秩序的安定和平,同时也内涵着社会整体在精神、理想、道德、风气等精神心理层面的和谐安宁。精神层面的和谐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谐的更为复杂、更为长远的因素。所以,在社会和谐的语境中,“精神和谐”这个范畴应得到重视。探析“精神和谐”范畴的涵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是必要的。

一、作为人主观存在状态的精神体现

精神的一般含义是指内在于人的意识、思维、心理、情感、意志、理想、信仰、价值等要素的活动过程和状态,是对人的主观存在状态的描述与定位。那么,精神是以人为归属的。而人的存在又是在个体、群体、社会三个层面上的有机结合与统一,所以作为人的主观存在状态的精神就体现在个体精神、群体精神、社会精神三个维度上。

(一)个体精神

个体精神是产生于个人具体的行为实践活动中的个人的意识、思维、情感、心理、意志等要素的活动状态和过程。它往往通过人的思想信念、价值目标、道德情操等表现出来。人正是因为拥有这种精神特性才会区别于动物又超越动物,拥有一种“自在而又自为地存在着的本质”[1]。精神性使人除了肉体还拥有心灵和意义的世界,这使人的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为可能。

个体的精神活动(包括思想思维活动、心理意识活动、认知活动、情感与意志的活动等)使个人具有创造力,人正是通过把内在的精神活动转变为外在的实践活动而不断改造客观世界亦改造人自身,从而不断实现其创造力。这个创造的过程也正是人在不断地求真、求善、求美的精神旅程中逐步提升生命的境界而趋于对物质世界和对自身的精神超越的过程。人性的光辉就在这精神的创造与超越的过程中得以彰显。

(二)群体精神

个体的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结为群体、构成社会,才能以人的方式活动,因为人天生就是社会存在物。人首先是特定群体的人,同时群体又是人的群体,那么人的精神特性将升华出群体的精神与意志。个人归属群体又依赖群体,所以群体中的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身的精神信念与群体的价值准则和目标连结起来,逐渐形成维护群体利益的精神信念。这种信念一经形成,便会影响和制约个人的思想和行动,使群体内的个体精神或多或少地体现出群体的意志,并且同一群体中个体与个体之间也极易产生精神上的认同。

同时,群体的精神特征也会因个体的依托、向心与聚合而得到维系与升扬,最终形成包含特定价值取向的、相对稳定的群体精神。英国学者麦克基说:“所谓精神生活,本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和人与团体之间的交往,并在交往中得到满足,同时也改善社会。所以,精神生活也不是纯粹的个人生活。人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既使自己的精神升华,也使社会沿着自由和公正的向度发展。”[2]这揭示出精神的群体性特征与意义。群体精神包含的共同价值理念是群体的凝聚力所在,是群体生存与发展的活力之源。

(三)社会精神

探讨社会和谐语境中的社会精神和谐,这里的社会指民族、国家范围内的社会,而非人类社会。那么这里的社会精神与民族精神是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民族精神是历史的产物,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形成又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发展,其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内容是继承、扬弃与发展的统一。民族精神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会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历史地看待的民族精神是与特定的时代相适应的,在特定社会时代所形成的民族精神即为这一时代的社会精神。那么,社会精神就是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的有机融合。

从历史发展的动态角度看社会精神,它是在历史的流变中不断革故鼎新的,既传承着固有的民族特质,又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色。任何社会精神都是时代性和民族性的融合与统一,民族性展现出不同民族精神之差异,时代性又体现出同一民族精神之连续性。同一民族精神在不同社会时代甚至同一时代的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形态表现。

二、精神和谐:精神活动的良性状态

“和谐”是个历史的、相对的概念,在历史和相对之中展现出其亘古常新的意义。和谐观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过去有过去的和谐,今天有今天的和谐,明天有明天的和谐。”[3]从不断发展变化的和谐观中,和谐就是对立的统一,是对立统一规律以矛盾的同一性形式表现出的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统一。矛盾又统一又斗争使事物发展经历不和谐——和谐——不和谐的过程。“和谐是相对的,不和谐是绝对的。尽管不和谐的因素永远存在,但总的趋势总是从不大和谐走向更加和谐,从低层次的和谐走向更高层次的和谐。”[4]精神和谐,笼统地说就是人的精神活动的相对的健康、协调、平衡、稳定、有序的良性状态,是人的一种最佳精神生活状态。依据人的精神从个体——群体——社会三个维度上表现为个体精神、群体精神和社会精神,精神和谐也相应包含着个体精神和谐、群体精神和谐、社会精神和谐三个层次。

(一)个体精神和谐

个体精神和谐是指个体人的“思想、意识、情感等精神活动处于相对自觉、平稳、协调、健康的状态,是一种平和、向上、良性的精神境界。”[5]个体精神和谐使人拥有健康、充实、自觉、平和的精神生活,这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精神基础。个体精神和谐主要表现为心理健康、品行端正、信念坚定。

心理健康是精神和谐最基本的表现。心理健康的人拥有正常的智能、稳定的情绪,既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又能对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进行自我调控,从而对现实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拥有一种既能把握自己又能涵融群体的和谐生活。

品行端正涵盖了人的品德与行为两方面的良性状态。品德即人的道德品质,是一个人道德素质的综合反映。精神和谐的人,表现出良好的品德素质。对社会道德规范的理解、尊重和恪守,对群体价值的自觉认同,对整体利益的主动维护,对人生价值与意义的不断探求,都是个体精神和谐的道德表征。

行为是心灵的轨迹和精神的自白,是精神活动的现实体现和最终指向。精神和谐的人能够自觉规范、控制、管理自己的行为,并主动为自我行为负责,使自我行为适应于社会实践活动及合理的人际交往。信念坚定则是个体精神和谐的深层体现。精神和谐的人表现出在理性认知基础上形成的坚定信念,它使人在利益多元、价值多样的时空中不迷茫、不困惑,并能抱有明确的价值方向和理想目标,同时为之不懈追求。

(二)群体精神和谐

群体精神和谐是群体中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精神交往、精神活动处于相对平衡、协调、稳定、有序的状态,是在群体理念与群体价值观认同基础上的群体精神生活的和谐。群体精神和谐表现在群体价值观认同一致、群体目标明确、群体凝聚力坚强。

群体价值观是群体意识的核心。群体意识是“群体主体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根据群体存在的社会地位、生活条件、集体需要和共同特征所形成的意识,它反映了群体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本质关系、共同利益和根本要求。”[6]59-62群体价值观是以群体意识为基础形成的关于群体行为和活动的意义、价值、目的、方向的理念意识,它集中反映群体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是该群体行为与活动的价值导向和行动方向。

群体目标是群体价值指向和奋斗方向,是群体成员的共同理想和追求。价值目标明确是群体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共同的价值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付出的实践努力使群体成员中逐渐形成较浓厚的集体情感和较强的集体责任感。一个群体强大的生命力也会在其价值目标的展现中得以显现。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必然使群体成为具有坚强凝聚力的群体。在这样的价值认同和目标一致的群体中,个体对群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群体成员之间的亲和感、合作精神等潜移默化形成群体的感召力、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使群体成员能团结一致、奋发进取。

(三)社会精神和谐

社会精神和谐是指社会中个体、群体与社会整体在社会价值观念上的多元互补、多样统一,是社会主体在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和引领下,积极协调多元价值观的矛盾和冲突而使整体精神生活趋于平衡、稳定、祥和的良性社会精神生活状态。它是以个体精神和谐及群体精神和谐为基础和条件的更高层次的精神和谐。社会精神和谐表现为社会价值观念多元一体、社会思想文化多样统一、社会道德风尚良好等方面。

价值观念多元一体是社会精神和谐的最根本特征。社会价值观即多样差异又内在统一,其统一性是通过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来实现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是由社会主体自觉树立和推广并获得多数社会成员普遍接受与认同的价值观,它既能为差异的多元价值观提供基本价值准则和共同思想基础,又能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同时,对多样价值观加以协调、引导和整合,在调适、整合各种价值冲突的动态过程中求得和谐平衡。社会思想文化是社会价值观念的诠释和演绎。在确立了社会核心价值观念体系、提供了明确有效的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中,必然会形成以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基础的主体文化来主导、凝聚和与整合多元文化;价值观念的多元一体、思想文化的多样统一,与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是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思想文化的和谐,意味着人们对道德榜样与权威的尊重、赞扬、仿效,对道德价值与意义的肯定与坚信,以及对不良道德行为的谴责与抵制。社会成员在道德价值判断、道德选择及道德行为实践上的普遍认同与仿效形成全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精神和谐的递进状态

可以看出,在从个体精神和谐——群体精神和谐——社会精神和谐的递进扩展中,社会精神和谐是最高层次的和谐,因而也是最为抽象的和谐。它既涵融着个体精神和谐与群体精神和谐,通过它们去具体体现,又超越于个体精神和谐与群体精神和谐之上,整合着个体精神与群体精神之间关系的和谐。就一个社会整体的精神和谐状态而言,个体精神和谐是基础,群体精神和谐是支撑,社会精神和谐是核心。

个体精神和谐不仅对个体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而且构成社会精神和谐的基础。个体人是组成社会的元素,社会精神和谐需要精神和谐的社会个体,只有个人能克服和战胜精神世界的紧张、失调、矛盾、冲突和痛苦,获得心情的平衡、心理的慰籍、情感的愉悦而达于心灵的和谐,才会有精神特征上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的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认同与接纳,才会有和谐的人际交往以及共同体精神的协调统一。

社会精神虽是从个体精神、群体精神之中升华而来,但作为客观精神它确实或多或少带有与个体精神相对立、相制约和超越于个体精神之上的性质,只要其文化体系之中为人们提供和确立了一种积极有效且能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接受的价值观念和价值体系,就可以实现个体与社会精神的协调统一,即实现以个体精神和谐为基础的社会精神和谐。

群体精神是沟通个体精神与社会精神的中介和桥梁,个体往往通过参与群体精神生活而融于社会精神生活之中,一方面,群体精神是个体精神之凝聚;另一方面,群体精神又是社会精神之依托。个体首先归属于一定的群体,然后才有众多的群体又构成社会。群体范围内,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间在利益上既有共同性,又存在差异性,反映在精神状态上,就是既有思想、意识、情感的共同性、一致性,又难免存在精神的多样性、差异性甚至对立和冲突,只有通过协调和整合,才能达到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之间精神的协调融合,才能实现群体精神和谐。群体精神和谐一方面是群体中个体与个体间精神价值的多元协调、多样统一;另一方面也是个体对群体价值观念的认同和信守;同时还是社会中不同群体间达到精神和谐的基本条件。所以,群体精神和谐一方面与个体精神互动共生,既是个体精神的凝聚和升华,又是孕育个体精神和谐的精神空间;另一方面,群体精神和谐又是协调不同群体利益、导向社会精神和谐的通道。可以说它是个体精神和谐与社会精神和谐之间的一个支点,是社会精神和谐得以实现的一个有力支撑。

社会精神和谐对于个体精神与社会精神和谐均具有重要意义。个体精神和谐很难离开社会精神和谐而孤立存在,因为个体精神和谐本质上是价值观念的和谐,是对意义与价值的理解和认同,而这个意义与价值因素是需要从社会价值中获得的。社会精神和谐意味着能为不同社会成员提供价值指向的价值体系的存在,它使个体在超越自身的努力中,通过与社会精神的相互认同,激发创造与追求的动力,不断创造与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同时,社会精神和谐既为群体精神和谐提供精神资源、价值指向,又调整、整合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群体与社会的价值指向和精神追寻。“个人价值取向主要在于满足个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实现个人利益;群体价值取向主要在于满足群体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实现群体利益;社会价值取向主要在于满足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实现社会利益。”[6]59-62

社会精神和谐的追求和旨归正是“把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加以调整与整合,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与价值取向,找到个人价值、群体价值、社会价值的结合点,把个人价值、群体价值、社会价值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实现。”[6]59-62群体精神和谐与个体精神和谐的获得都有赖于社会精神的这种整合,只有通过构建社会精神和谐才能完成这个“整合”的任务。

[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册[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王坤庆.精神与教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3]宋希仁.论和谐与和谐社会[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12-17.

[4]田广清.和谐论——儒家文明与当代社会[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8.

[5]吴黎宏.略论精神和谐[J].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05(3):3-9.

[6]骆郁廷.精神动力的层次及其结构[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3(12):59-62.

A Brief Research on the Category of“Spirit Harmony”

HAO Jun-yan1,ZI Hong2
(1.Foundation Courses Department,Yancheng Medical Vocational Institute,Yancheng 224000,China;2.Student department,Hebei Radio&TV Un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71,Chin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ocial harmony,the spirit harmony should have its special meaning. It is necessary to analyze and define the concept.According to the system theory that,spirit harmony will include the individual spirit harmony,group spirit harmony and social spirit harmony.Social spiritual harmony is a unification which takes individual spirit harmony as the foundation,takes group spirit harmony as the support,and takes social spirit harmony as the centre.

spirit harmony;individual spirit harmony;group spirit harmony;social spirit harmony

G912;G40-012

A

16740386(2010)01001504

2009 09 18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HB08BZX001)。

郝军燕(1970-),女,副教授,研究方向:应用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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