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霞
(青岛大学汉语言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所谓象形字,一般是指通过描摹事物的形貌来表达某些具体或抽象概念的独体字。甲骨文和玛雅文字同属自源性文字,两种文字体系中都有一定数量的象形字,象形字的性质特点能够鲜明地体现不同文字体系本源性的特色。同时,作为自源型文字孳乳和演变的基础,对于文字的流变、发展趋势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在仔细梳理材料的基础之上,本文共统计出甲骨文象形字246个,玛雅文象形字138个。经过初步观察,笔者发现甲骨文和玛雅文字中的象形字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
象形字的意义、形体构造的依据往往来源于客观存在的事物,我们将其称为“物象”,物象的分类有多种,在总结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从象形字物象特征的角度来对比分析两种文字,总结差异所在,并试图探讨造成其差异的原因。
象形字取象广泛,①郑樵把象形字分成象实物的正生字十类(山川、井邑、草木等)和表抽象的侧生字六类(象貌、象数、象位等);戴侗《六书故》将象形字分为数、天文、地理等九部;喻遂声研究东巴文字,将其中的象形字根据意义分为自然、动植物、人体、器物等十类。对象的来源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同的自然形态、社会文化的背景,对于象形文字“象”的选取,对于“象”的种类,“象”的数量等等都有不同影响,而透过象形字所象之对象,我们也能看到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的一些真实面貌。因此,我们将从象形字所象的对象,即“物象”的角度,来看甲骨文和玛雅文两种文字有哪些差异。
唐兰在其“三书说”的基础上将象形字分为四类:象身、象物、象工、象事。“象事”按照唐兰的说法就是许慎所说的指事字,即通过无形体意义的指事符号表达抽象的形态、数目等的概念,此类字我们未将其列入象形之列。本文在此借鉴唐兰的分类方法,将象形字按照所取象的对象不同,分为三类,即象身、象物、象工,同时参照前面所列各种细致的分类,在每一大类下又有所细分,陈述如下:
(一)象身。《易经·系辞》说“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是指文字的发明者参照自身的形体创造的象形字,象身字有两种取象方式,一种是描摹人的整体之形,例如:
这些字或勾画人体轮廓,或在形体基础上变体诘屈,突出特点来表达与人体或行为动作相关的概念。经统计,玛雅象形字中没有描摹人的整体之形的字符。
另一种取象方式是取自人体的某一部位,如五官、四肢及器官,例如:
玛雅文字中与人相关的概念都是通过局部形体表达的,例如:
(二)象物。“物”就是自然界中的物象,凡是自然界的一切,只要能画出来的象形字,都属于这一类。我们将其大致分为三类:
另一类是以植物的形体或以其枝叶、果实为取象的对象,例如:
还有一类事物取象于自然界的天体及各种自然现象如山川、河流、水火等,我们将其划为“自然”的大类,例如:
(三)象工。我们将人类文明中利用自然界的万物所制成的器物统称为“工事”,以工事为描摹对象的象形字列入“象工”,可以分为建筑类和工具类。
建筑类以人工搭建物或其局部特征为描摹对象的象形字,例如:
表1 甲骨文玛雅文象形字取象分类统计
总体来看,甲骨文象形字的取象方式呈现了与玛雅文字不同的特点。甲骨文象形字所取的对象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玛雅文字中的象形字则体现了明显的宗教、政治性的特征。这两种不同的取象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两种文字系统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不同的社会功用和地位。
在早期阶段,文字往往被赋予神秘的色彩。商代的甲骨文字被认为具有通灵的功能,所以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服务于古代社会的祭祀占卜活动,不论祭祀、征战、田渔、出入、收成、风雨、疾病等事件都与占卜联系起来,因此商王几乎每事必卜,甲骨文的内容就涉及商代社会的各个领域。甲骨文字的发现具有重要的历史学、人类学、文化学等方面的意义,因为通过这些涉及范围广泛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到商代社会发展的面貌,这是当前学界了解商代历史文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在甲骨学研究五十多年的进程中,学者们对甲骨文中的祭祀、征伐、田猎、年成、天象、纪时等六项内容的分类取得一致的意见。[1](P186)关于甲骨文字所反映的内容分类,胡厚宣在《甲骨文合集·序》中分成了四大类二十二小类,编辑成书。②四大类是:阶级和国家;社会生产;科学文化;其他。二十二小类是:奴隶和平民;奴隶主贵族;官吏;军队、刑罚、监狱;战争;方域;纳贡;农业;畜牧,渔猎;手工业;商业、交通;天文历法;天象;建筑;疾病;生育;鬼神崇拜;祭祀;吉凶梦幻;卜法;文字;其他。这些细致的分类,在甲骨文的象形字中几乎都有体现。商代的文字虽然是掌握在少数行占卜、鬼神之事的巫师手中,其目的也只是借龟灵向天地祖先人神陈述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其忠心耿耿,为君王、国家祈福,从其初衷来看甲骨卜辞有着浓厚的宗教、政治色彩,但是由于君王每事必卜,使内容突破了来自于初衷的限制,表现了极大的丰富性,象形文字取象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孳乳产生了更为庞大的文字体系。相对玛雅文字而言,取象对象的丰富多样使得甲骨文字象形字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
而玛雅文字则体现了非常浓厚和保守的宗教、政治色彩。通过其取象,我们可以看出,文字所展现的社会生活的层面非常有限,宗教祭祀、历法纪时和战争的文字几乎占据了绝大多数,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整个玛雅文字系统功能上的局限性。关于这一点,王霄兵在论述中美洲各族文字的共同特点时有所论及:“文字在中美洲的古代社会中一直都是少数人掌握的特殊的文化工具,……文字作为普通的交流工具的职能基本没有得到发挥,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本地区出土的大量文字作品中,找不到一封书信或公文,而且像契约类的经济类文献也极少见。……”[2](P52)玛雅文字有雕刻体和手写体两种书写形式,雕刻体的文字多是刻于石碑之上,内容大多围绕一个君王展开,包括人物的生平(出生、加冕和死亡)、家族谱系(主要人物及其与之相关的事件)和政治行为(头衔、战争、联姻和使节派遣),对于君王每日的行为、生活事宜,并无详细记载。这一点与甲骨卜辞的“每事必卜”有相当大的不同。此外,作为手写体的古抄本中的文字,根据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抄本资料以及部分史料记载,它们应该是古代的玛雅祭师为了占卜吉凶、安排祭祀活动的日期和仪式行为而必备的工具书籍,上面记录的多是各种日历和天文知识,还有神灵的名字及其活动规律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甲骨文和玛雅文字的象形字中都有很多取象于动物的字符,而且数量非常多,但是两种文字体系取字用字的方式却截然不同。甲骨文象形字中的动物字,在刻辞中的意义或作为祭牲出现,或是君王田猎的对象,抑或是民众食用、饲养之物,不同的功用就可以反映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的状态。而玛雅文字中表示动物的字符,其功用主要是体现在历法中,而不是作为生命客体来反映现实生活。例如中美洲广泛使用的卓尔金历,是与古代的占卜祭祀活动关系十分密切的一种太阳历,它以20个天名和13个数字轮番相配(在规则上类似于中国天干配地支的计时方法),一个周期正好是260天,也就是一个卓尔金年。卓尔金历的20个天名符中很多字符取象于动物。与此相关,表示动物的字符还被经常运用在人物的命名中,很多文献中的君王和贵族,都有一个生名,即根据此人出生的那一天的天名而起的名字,由表示十三个周期的数字与二十个天的天名轮番搭配,就有了像“1蛇,、"2花”、"8水“"9草”、"13猴”等等的260个天名。这些名称也被用来为出生在这一天的孩子取名。玛雅地区著名的科潘“18兔王”石碑的主人“18兔”王,其命名即取自于此,这一命名方式在中美洲其他文化中也非常普遍。
甲骨文和玛雅文象形字不同的取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文字功用的差异,而这种功用的不同能反映出文字本体意识层面表现出的不同特征。甲骨文在商代社会虽然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并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但是文字所表现的内容并未因此受到局限,而是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如果只是从宗教鬼神崇拜和政治统治的角度着眼,甲骨文字中不会产生这些来源于现实生活的对于客观实体有强烈感知的象形文字,这说明文字的创制者和使用者有着来自于生活的真实体验,文字的本体意识已经延伸到了真实体验和经历的现实生活中,文字渗透了与民生、民事相关的诸多社会生活的领域,在此我们将文字通过取象方式特征体现出来的本体意识称作是“民本意识”。这里所说的民本并不是阐释一种政治理念,只是用来说明文字表达概念时取象范围的广泛性,这种广泛性使得甲骨文字不但可以行使其敬鬼神、崇王道的“本职”,在客观上更使得通过文字准确地记言、记事成为可能,由于取象的广泛,文字获得了很强的实用性。象形字通过物象形体的多样表达概念的多样性,这种广泛的意义基础为象形字孳乳产生更多的新字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也使得汉字表意化的道路成为可能。
象形字的取象问题在玛雅文字中体现了完全不同的特色,无论是在雕刻体还是书写体的资料中,玛雅象形字字符的意义大都围绕着宗教、政治性的话题展开,玛雅文明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内容并没有体现在玛雅人创造的文字中。玛雅人是一个重仪式的民族,宗教仪式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往往会通过宗教仪式把握和决定政治行动,文字大多只用于宗教、政治和历法活动,由于这种独特的功用,文字在玛雅人看来是非常神圣的,是世人与鬼神、天帝相沟通的桥梁。玛雅文字的字符根据构字功能有意符、音符和定符之分。早期玛雅文字的资料出现较多的是意符,到了古典时代的晚期(公元六、七世纪),音符曾一度大量使用,然而到了后期(公元九世纪),文字却不再出现在公开场合,只为少数宗教人士所掌握,用来记录天文、宗教的内容,盛行于十世纪以后(晚期)的玛雅古抄本中的文字,文字数量骤减,不但很少使用音符,而且还退化到了和前期一样只使用意符的状况,文字并未向着表意或是表音的任何一条路发展繁荣下去。这一事实证明,在整个玛雅文明发展过程中,文字的目光始终是“高高在上”的,很少关注来自于群体体验的现实生活,这就体现了玛雅文字一种强烈的“神性意识”。汉字从甲骨文发展到今天,早期文字意义取象的广泛有着重要影响,相比之下,玛雅文字只短短地繁荣了几个世纪,甚至在古典时期的晚期一度舍弃了意义符号而大量使用数量固定的音符,这与其象形字的取象特点不无关联。玛雅文象形字以神事为本的理念使得文字所表达概念始终停留在一个有限的层面上,由于所取物象范围的狭窄,从客观实用的角度来看,文字以形体表意的方式来记言、记事的功能就不可能完备,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文字的生命力,不利于文字的推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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