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琳 龙文辉 胡飞燕
(江西省宜黄县林业局 344400)
竹子是重要的森林资源之一,属禾本科(Peaceae)竹亚科(Bambusaideae)植物, 是多年生木本植物,因其生长快、繁殖更新力强、成材时间短、产量高、材质力学强度大、耐磨损、适应性强、用途广等特点,在当今林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一次造林成功,3~5年成林,可年年抽笋成竹,年年挖笋伐竹,经营管理得当,可实现永续利用。
江西省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隶属于抚州地区,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属武夷山脉与雩山山脉向抚河平原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以丘陵低山为主,境内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竹类植物资源丰富,据不完全统计,现有竹类资源10属32种,竹林面积78.90万hm2。其中梨溪镇1.60万hm2,二都镇1.28万hm2。
加快竹类资源开发,发展山区经济是促进宜黄县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宜黄县十分重视竹产业的发展,在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根据宜黄县竹产业发展现状,全县制定了竹产业发展5年奋斗目标:到2014年,全县毛竹林面积达到1080万hm2,比2009年增长37%,总蓄积量达到1.07亿株,平均胸径达到10cm,年产商品竹材1400万株,竹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竹产业税收达6000万元。竹农人均增收2000元。
为实现以上目标,县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各乡(镇)依据县级规划,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安排,认真落实竹产业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把竹产业发展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建立以县林业科技推广站为中心,以乡(镇)林业工作站为纽带,以村、组林业科技员为骨干,以竹业开发示范为基础,联接广大林农的县、乡、村、组四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县林业局强化竹业办和林业科技推广站的科技力量,细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切实做好竹产业发展重点课题攻关、技术培训、编制规划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工作,对竹农实施全面的技术培训,确保技术推广到位。乡(镇)林业工作站稳定队伍,充实人员,提高林业工作队伍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大力开展新技术开发、示范、推广,创办丰产竹林基地。县林业局和各乡(镇)都建立高效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各村积极鼓励林农争当竹业开发示范户。通过科技兴竹示范,引领带动千家万户开发建设丰产竹林。争取5年内全县高效丰产竹林面积超过300万hm2。
鼓励加强横向联系,开展科技合作,积极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林业科研机构及企业集团等挂钩联营,促进我县竹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大力引进、推广、普及毛竹号字、勾梢、竹腔竹蔸施肥等生态育林技术,科学地运用竹类资源培育、开发、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环保节能等新技术、新成果。
宜黄县有关部门按照以资源培育为基础制定技术质量标准,根据技术质量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全县每年召开1~2次竹林培育现场动员大会,并开展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的竞赛和单项及综合技术指标竞赛活动,把科技推广和科普宣传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提高全县竹产业发展整体水平。
鼓励多主体投资竹产业发展。保护投资竹产业发展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开展融资贷款,用于竹类资源培育和加工企业的发展。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林业、农业开发项目和山区农村建设项目,整合绿化造林资金、农业开发资金、育林基金以及财政等各项资金,用于推进竹产业的发展。林业部门从收取的毛竹育林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竹林资源开发。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竹产业开发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奖励。县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制定确实可行的竹产业开发投资管理办法和奖励、补助标准,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搞好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在建设丰产竹林基地、培育竹类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竹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竹产品加工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除了引进投资兴办工艺精、规模大、资源利用率高、产品档次高的竹类加工企业外,不再新上竹类加工企业。大力抚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开发主导产品,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的档次和竞争力。重点扶持“坚华林业”等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宜黄竹加工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骨干,构建竹类加工利用体系,取长补短,全面提高竹类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积极引进或扶持先进技术,对“一产”生产中的竹梢、竹枝、竹笋、竹根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对“二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竹屑、竹下脚料等废料进行加工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引进竹制工艺品加工企业,提高文化底蕴和科技含量。
进一步巩固林权改革成果,激励各类主体参与竹产业开发的积极性。制定乡规民约,构建具有活力的合作机制,发挥村民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积极性。规范林权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促进竹类资源向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鼓励科技人员、县、乡(镇)机关干部带头以承包或租赁等方式参与竹林开发经营,形成全县上下积极投入开发、经营竹业的局面。
大力鼓励加工企业承包经营竹林并建设原料林基地,形成公司(企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竹产业化经营格局。保护和鼓励自带资金和技术来开发培育毛竹林的县内外企业或专业户,并在行政许可准入、山林流转引导、贷款融资扶持等各方面给予倾斜。
为确保竹类资源快速增长和持续发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竹类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除笋竹两用林外,严禁在春节后采挖春笋,实行统一禁封。毛竹采伐实行总量限额,凭证采伐,做到按年龄号竹砍伐,砍六留四,砍密留稀,砍差留好,砍小留大,砍里留外,确保竹林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加强竹类资源管理,对乱采滥挖春笋,乱砍滥伐竹林,乱占滥征竹林地等破坏竹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严肃查处。乡、村、组建立护林防火网络,落实护林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竹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园区办、招商局、林业局、发改委、审计局、科技局、扶贫办、农业开发办、有关金融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快竹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竹产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配制5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县竹产业发展的生产技术和宣传、协调、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各乡(镇)成立专门的竹产业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为强化责任,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县委、县政府把竹产业化发展任务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与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奖惩,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兑现奖惩。各乡(镇)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组、农户和山头地块。
全县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竹产业化发展目标,齐心协力,履职尽责。县四套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工作,督促所挂乡(镇)完成竹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县竹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竹产业开发的规划、计划制定、生产技术指导和协调、督办、落实等目常工作;林业部门当好县委、县政府竹产业发展决策参谋和实施好具体工作,制定竹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县发改委、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加强对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资金管理;县有关金融部门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为竹产业发展提供信贷和融资服务;县科技部门积极引进、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新知识、新成果,提高竹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率;县宣传、文化部门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强对竹产业发展的宣传,对内营造竹产业发展和科技兴竹的良好氛围,对外提高宜黄竹产业发展的知名度;通过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干群互动,形成致力于竹产业发展的巨大合力,实现宜黄竹产业发展新的跨越。
[1]卓立筑.对福建省建瓯市打造“中国笋竹城”的思考[J].世界竹藤通讯,2009,7(6):1-5.
[2]张宗合,辉朝茂,等.云南潞西市竹产业发展规划[J].世界竹藤通讯,2009,7(6):39-43.
[3]吴朝斌.黔东南竹类资源及开发利用[J].世界竹藤通讯,2010,8(4):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