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驰
(深圳大学 法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博客的文化与社会意义*
马云驰
(深圳大学 法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10年来,博客已在整个世界范围尤在中国取得长足和飞速发展。博客改变了传统的书写方式,给出版和传媒带来新的观念和模式,也带来冲击,开创了知识和思想自由传播的新时代。正如方兴东的《博客宣言》指出的:“作为信息时代的麦哲伦,博客的出现使互联网世界第一次有了知识积累和文化指向。使人类由粗放的数字化生存,过渡为个人的精确的目录式生存。如同麦哲伦的航海日志一样,博客将工作、生活和学习融为一体,通过博客日志,将日常的思想精华及时记录并发布,萃取并联接全球最有价值、最相关、最有意思的信息与资源。使更多的知识工作者能够零距离、零壁垒地汲取这些最鲜活的思想。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知识希缺的国度,博客的繁荣,具有更特别的意义。博客在中国不仅是航海者,还是盗火者。在汉语世界中的自娱自乐,最终将会使中国走向狭隘,而对新知的探索之旅越加充满荆棘。我们希望,博客文化能引领中国向知识社会转型,博客关怀能开启一个负责的时代。”的确,博客这种新的知识和思想运作模式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深刻而深远的,它深入到了个体心理、精神等层面,从各个方面对个体和社会施予“纹”与“化”之功。下文透过几件比较有影响的大事,探讨博客对社会的影响,揭示博客对中国社会的积极影响。
2003年是中国的博客元年,标志之一为博客中国网站的创立,标志之二为方兴东的《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一书的出版。该书第一次以传统书写的方式介绍和传播博客的运作模式和博客的思想和理念。而2005年则可以视为国内“名人博客”元年,始发于新浪总编陈彤开始策划邀请名人到新浪开博,标志非专业博客网站也开始注意到博客的商业价值。新浪决定邀请名作家、名艺人、名导演、媒体大腕等来自各个行业和各个年龄段的名人加入新浪阵营 (在新浪给他们开博客),并承诺如果名人不会具体操作,网站会派专人手把手教或只要他们答应就替他们开通博客。新浪的这种做法被当时媒体界所调侃,称陈彤为新浪的博客开发商。2005年 11月 10日《南方周末》B9版《偶像时代的博客故事》一文说:“有人调侃新浪网总编陈彤,说他最近的工作有点像房地产商:先把钥匙塞进几位名人手里,再转身对外面排队的群众高喊:‘快进来吧!和偶像们在一起’”。最早应邀加入的有余华、张海迪、陈染、徐静蕾、吴小莉、张靓颖、郭敬明、韩寒等。
如果拿方兴东和他的博客中国与新浪等商业门户网站开设博客的做法进行比较,新浪邀请名人开博的做法带动了其他网站纷纷跟进,使“博客之花”开遍了网络世界,这点功不可没。但如果从理论、思想性等质的方面进行比较,新浪等网站的做法更多的是着眼于商业运作和网站的发展,而方兴东和他的博客中国旨在在中国社会倡导博客的知识新理念和新观念,他们在起点和理念上是完全不同的。从整个首页和内容上看,博客中国对知识分子阶层来说会更有吸引力。笔者一直登陆“博客中国”,直接感受最新的社会热点和围绕这些热点而展开的讨论,观念上交流与碰撞的痕迹十分明显。博客中国一开始就在网站首页打出“中国第一思维集散地,每天 5分钟给思想加油”的口号的确名不虚传。但最近迫于经营压力,“博客中国”进行了改版,似乎有点背离最初的理想和理念。去年又因金融危机影响,博客中国经营出现困难,方兴东也发表了有关博客中国目前情况的说明,坊间传闻博客中国会成为金融危机中第一个倒下的国内网站,但后来证明只是谣传。很快在博客中国贴出了专栏作家联名发表了支持博客中国的声明,其中说到“在当前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博客中国的困难似乎不可避免。思想是最贵重的,但也是最‘廉价’的,我们无法提供物质的支持,但愿意尽其所能地提供各自的作品,奉献我们的思考和阅读”。读来让人倍感温暖。这样看来,即使实体的博客中国倒下,但只要有专栏作者的支持,仅需要维护网站的成本,博客中国依然可以存在。这样的事情显然只可能发生在网络时代,不是很令人安慰、振奋和鼓舞么?
祝新华等人在《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指出,博客和个人空间是 2008年增幅最大的言论载体,是新出现的文化奇观,博客和空间用户已突破 1亿大关,从 2008年 5月 12日到 5月 16日,仅新浪博客就发表博文 231万篇,表达了网友的震惊、悲恸和血浓于水的同胞情谊。①祝 华新、单学刚、胡江春:《2008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200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年版,第282页。由此可以窥见博客的发展和影响之巨。
博客的社会意义体现在对社会的解构、建构和重构上。对于中国这样有着古老文明和牢固传统的社会来说,博客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整个社会带来的冲击和改变特别明显。博客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改变不仅仅是视野和文化上的,同时也是社会学意义上的。
(一)“木子美冲击波”。要讲到博客在中国社会的发展,博客概念在中国社会的普及,木子美就像是置于“博客之溪流”众多石头桥中的一块石头,你要过这条河,就必然要借它之力,所以在中国社会语境下谈博客,不仅应该提到木子美,而且在普及博客概念上还应给她记上一笔,否则就有失公允了。
2003年 8月某日,在网上一直写的“性爱日记”(又称“遗情书”)中,木子美首次点名道姓地白描了和一位著名乐手的一夜情行为,木子美的名字和她的博客一夜间红遍大江南北,据悉,当时博客中国网站一时发生堵塞现象,甚至发生了博客中国网站必须经过人工审查才能够登陆和开设博客的空前绝后的盛况。对于她个人的行为加以评判显然不是本文的重点,然而应该肯定的是,木子美在使她自己出名和自己的博客点击量激增的同时,也使中国民众一夜间了解了博客概念。方兴东说“是木子美让博客概念走向大众,木子美对博客概念的普及功不可没。所以木子美的大名在中国博客的发展历史上必然是一个留下重要墨迹的名字,她躲也躲不掉,你拦也拦不住的。”
因此,“木子美冲击波”的第一波可以理解为是木子美在博客中国的“遗情书”对博客概念在社会大众层面的普及,在这个过程中,三大门户网站甚至包括传统媒体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正是由木子美的行为所引发,又在网络传媒、传统传媒和公众的合力作用之下,博客在常识意义上进入了中国公众的视野,大众突然一夜间晓得,博客就是在网上记录下自己的日常生活和行为,甚至是隐私的行为,与大家一起分享,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成为一个博客写手,它是个性化的表达,却要与他人分享,也可以是思想的表达,但要勤快,时常更新。资深传媒人、乐评人平客在回顾博客发展历史时说:“2003年木子美在博客上写‘性爱日记的时候’,她恐怕不会想到自己正在做着一件意义深远的事,这让她有了后来的‘中国博母’的美誉。事实上,更广范围的中国民众是透过木子美知道博客这两个字的。那一年的 6月开始,许多人奔走相告,大家纷纷上网去看一个叫木子美的广州女子的性爱经历——无心插柳柳成荫,恐怕再也没有性这个主题能更迅速而又有效地担当博客这样一个技术平台的传播工具了。”②平客:《博客:三十年河东与河西》,《南方都市报》2009年 1月 9日 B14。
而冲击波的第二波则可以理解为木子美以她个人的行为对传统性观念带来了接近地震式的冲击,引发了全社会的思考和讨论。现在回头看,中国人在性观念的改变过程中可能也正需要这样的冲击,因为这样最终是有利于人们形成新的和宽容的性观念和性价值观的。人们在性观念上的进步主要可以归结为,性是自然的、快乐的;在性问题上男女是平等的;性不是见不得人,也可以公开讨论等等这些在以往看来不齿的、匪夷所思的想法和行为,今天看来再正常不过了,显然这当中有木子美的影响和作用。
第三波也可以把“木子美事件”理解为中国女性进一步解放过程中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是中国社会走向男女平等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也有人说她挑战和威胁了男性主导的社会,博客让女性有了对付男性的新手段,真是让人始料不及。她个人也成了 30来年中国社会发展与变迁过程中较有争议的女性之一。因为她打破了中国女性所一直秉承的内敛传统,不可否认,传统中国文化一直把女性定位在从属于男性的位置,女性也被迫一直屈从于这样的传统、扮演这样的角色。而木子美却以她的行为在告诉人们,这一切也是可以改变的。所以木子美既引来骂声也受到赞许,所以她被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第12期选为中国改革开放 30年来有争议的 30位人物之一。
(二)博客对社会进行了进一步解构。不可否认,自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社会的观念和价值一直处于解构和重构的过程中,博客作为新的独立媒体应该说也参与到了对社会的解构和重构过程中。
博客对社会的解构首先是价值上的解构。比如木子美的个人博客对我们社会原有的性观念、女性的传统等一系列的传统观念和价值进行了几近于全面性的解构。她的行为如果放到 10年或 20年前,算得上是流氓和流氓罪了,再加上是女性的行为,在有些人看来那简直比妓女还糟糕和恶劣,但 2008年 4月 21日的南方《人物周刊》在木子美的照片下是这样注说的:“木子美,中国性观念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符号,1978年出生,曾是广州某杂志编辑,以有名有姓地写自己与众多男子的性经历而突然出名,从此形成‘木子美现象’。赞之者认为她是个性解放的身体力行者,真实,不虚伪,忠诚于自我;贬之者则大骂她为‘贱人’、‘骚货。’”但这位“70后”的女性现在还照常在博客中书写着自己的文字,还有不少看客和拥趸,说明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认同和接纳了这种以往被视为另类的行为和性观念,接纳了女性的出位和反叛行为。原有的价值和观念无疑已在某种意义上被解构。
其次是文化上的解构。一方面,从作家与读者的关系变化中可以观察到这种解构。以往读者就是读者,与作者绝然分开,他们之间无法进行直接的和充分的交流,但在博客中,读者与作者可以进行直接的交流和互动,令有的作家欣喜,他们欣然接受读者的批判和直接的互动,但也令有的作家慌恐与不安,他们不能够容忍来自读者的直接批评或指责。搜狐博客主编赵牧在给鞠建夫的《娱乐没有圈》作的跋——《博客时代的展示与发现》中说:“在纸质媒体时代,要了解一个千里之外的陌生人太难了,哪怕他是作家记者,天天在报上写文章,你也经常看,还是白搭。因为你不可能完整地看到那个人的作品,何况纸媒体时代的文章难得有几具完尸——总要遭遇刀斧手,更不用说与作者有什么对话机会。博客改变了这一切,它不但使我们完整地了解一个人变得从未有过的容易,也使我们接近一个人变得从未有过的容易。”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文学创作的不再局限于少数作家、不再是少数作家的专利,人人都可以当作家的改变上看出博客对文化的解构作用。2008年 12月 1日作家莫言在人民网撰文《网络文学是个好现象》说:“我看了一些网上的写作,包括博客,每个人其实都是一个作家。我们过去认为‘全民写作’是神话,可是现在‘全民写作’逐渐变成现实。有这么大的一个写作群体,上世纪 80年代那种所有人目光都集中在少数几个作家身上的情况必然会发生改变,文学的神圣性也因为网络消解了。”①http://culture.people.com.cn可见文化上的解构直接且不可回避。
文化上的解构第三方面体现于博客对出版业的冲击和改变上。博客前所未有地降低了展示和发现的成本。每个人都可以写博客,每个人都有可能被发现,不需要再受繁琐和高成本且壁垒森严的出版行规限制。所以搜狐博客主编赵牧说:“更具革命性的是博客颠覆传统意义上的出版,它使得写作——编辑——排版——发行,诸多传统出版业不可能是由一个人完成的工作,变成了现实。也就是说,博客作为独立的媒体的存在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出版者和编辑,自己就可以完成从写作到编辑再到出版的整个过程,对传统出版业的改写和冲击是不言而喻的。
(三)博客对社会的建构意义。有解构就必然有建构,博客在对传统价值、文化和原有规则进行解构的同时也发挥了对社会的建构作用。博客对社会的建构意义,首先体现在重建社会的价值主体上。具体而言,博客推动了对普通个体价值的注重和发现的过程,形成了整个社会对个体特别是草根阶层的关注和重视。可以称之为个体价值发现和个体价值重新确立的过程,这种价值的建构对我们社会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草根博客的崛起和草根们通过博客的形式被发现已经给出了最好的例证。因为博客中的文字是每个写博客的人的原本和最真实的东西,其中的文字、表述和观点都没有经过任何的删减和改动,完全是个人的心理感受或鲜活思想的流露,个体价值的发现当然要建立在最真实的个性的基础上。如果一个人都不能真实地表露自己,那还谈什么自我价值的实现呢?
其次,博客对社会的建构意义还体现在对整体的社会道德秩序形成的助益上。对于变化中的中国社会来说,一切都处于解构和重构的过程中。诸多因素一方面构成了对原有价值和规范的解构,而另一方面也同时起到了建构的作用,而网络特别是博客,在这一过程中的主要作用就是加快推进了这一解构和建构的过程。因为整体的社会道德秩序的形成必须建立在个人作为道德主体和责任主体地位的确立上,归根结底,社会的整体道德秩序有赖于个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规范,而博客正好在一定程度上确立起了个人作为道德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地位。
从发展和整体的观点看,任何解构过程必然也是重构的过程,“解构不是毁灭结构而是拆散、审理结构,以‘最终重构它’”①肖锦龙:《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思想性质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年版,第249页。网络和博客从文化、道德等各方面对中国社会的解构和建构意外地遵循了德里达所阐释的解构与建构模式,不是一种彻底的摧毁,而是分解和建构同时展开和进行。
总之,因为中国的社会历史传统和现实客观原因,网络对中国社会的建构意义远大于解构的消极 (看起来是消极的,其实未必)影响。因为它以最快速度、最大范围地启发了民智,传播了思想和文化,大大降低了民主发展与社会进步所需要的各种成本,而博客作为新的知识和思想的记录和传播模式,更进一步发挥了网络所具有的从文化和价值等方面对社会的建构作用。所以,刘军宁先生说中国的“文艺复兴就从博客开始”,确实不无道理。
博客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是知识、思想的记录者、传播者、新思想的启蒙先驱,博客所具有的文化意义不言而喻。新浪前总编辑陈彤说:博客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真正实现了平等互动。传统的网络互动主要体现在论坛、新闻跟帖和聊天室,言论不仅很快就被淹没,而且还受制于网络管理员。但博客是每一位网民的自由王国,文章、图片、视频的上传、编辑、排版完全由网民自己决定,网络自由平等的魅力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
博客专业网站的成功,门户网站引进博客运行模式的成功,名人博客的成功、草根博客的崛起,……已经对整个社会起到了明显的积极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博客对社会和个人的积极影响在文化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发学习新革命,推动个人学习和思考。读书和学习本来应是自由和快乐的事,博客这种可以让个人自由书写和自由表达方式的出现,必然激发和引发学习的新革命。那些没有机会进入大学或进入学术体制当中的个人,有了博客的途径之后,他们就会不断地通过自我学习的方式提高和提升自己,真正促使个人自觉和快乐地学习,为提高自己而学习,为了表达自己而学习,而不是为了考试而学习,还原了学习的本来面目,对于现行的应试教育制度,对那种为了考试而学习的传统来说,当然无疑是学习的新革命了。同时“网络中潜在的权利结构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知识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知识的作用的凸显使得网络的潜在权利结构成为一种典型的知识权利结构”。②段伟文:《网络空间的伦理反思》,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第104页。所以在博客时代,要建立自己在网络世界的权威,实现自己的网络信息权利,学识就显得非常重要,或者说在这个过程中学识起到了比较关键性的作用。这就必然促使和推动人们不断地去读书、学习和思考,激发个人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这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显然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推动文化朝向多元和个性化方向发展。博客本身就是个性化的表达,写博客不像写专业性的学术论文或文章,需要讲究章法,一般也没有编辑的审阅和删改,格式和表达非常自由,写起来可以信马由缰、随意挥洒,个性化特征非常明显,而且在观点和思想表达上也基本自由,可以抒发极具个性化的或另类的看法和观点。每个人都可以开博客,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粉丝,当越来越多的个体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的时候,博客文化会更加体现出其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特征,同时也推动了整个社会文化进一步朝着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作家莫言说:“网络的出现改变了中国文学创作的格局,文学的门槛降低了,走向文学的道路变得更加宽阔和多样。”
(三)繁荣了社会思想和文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网络文化兴起和发展之后,中国社会的思想和文化呈现出了从未有过的繁荣,不管是 5年前的“木子美冲击波”、“竹影青瞳出位秀”,还是汶川地震发生后的“范跑跑”等等,这些从博客开始而引出的话题,都极大地引发和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大思考和大反思。也唯有在网络时代,“范跑跑”才可以成为一个符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可供大家各抒己见的符号。这场从博客开始所引发的讨论,不仅让每个人都从“范跑跑”这面镜子反观一下自己的内心和灵魂,而且让所有人都参与到了对人性、人的自由与责任、教师的职责等问题的全民大讨论当中,从博客中国等网站论坛的大篇幅的各种意见和观点的碰撞和讨论中,每个人几乎等于参加了一次思想的宴会,整体的社会思想和文化在各种博客讨论中得到不断丰富和繁荣。
博客传播知识和思想的价值已经为我们所认识,它对文化和整体的社会影响和改变还在进行当中,以自由与开放的视野看,后果是不可预见的,我们只能描述正在发生或已经看到的改变和影响。正如曼纽尔·卡斯特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中说的:“我们已然进入文化仅指涉文化的新阶段,已经超越自然,到了自然人工再生 (保存)成为文化形式的地步:这事实上正是环境运动的意义,将自然重建为理想的文化形式。由于历史演变与技术变迁的汇聚,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互动和社会组织的纯文化模式中。这便是为何信息是我们社会组织的主要成分,以及为何网络之间的信息和意义流动构成了我们社会结构的基本线索。这并不是说历史已经在人类与自身的快乐和解之中完结。事实正好相反:历史才刚要开始,此时我们所理解的历史乃是指这样一个时刻:即经历了数千年与自然的史前斗争 (首先是求生存,然后是征服自然)之后,我们的物种所达致的知识与社会组织水平已容许我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上是社会性的世界中。这是一个新存在的开端,事实上也是新时代的开端,即信息时代,其独特之处乃是文化相对于我们生存的物质基础获得的自主性。但这未必是令人振奋的时刻,因为终于在人类世界里独处的我们,必须在历史真实之镜中观察自己,但我们可能不喜欢见到类似景象。”①[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王志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3年版,第577-578页。
显然,如果承认网络已经把人类社会带到了曼纽尔·卡斯特所说的“我们已然进入文化仅指涉文化的新阶段”,那么,博客对人类社会进入这一新阶段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且博客本身也是这一新阶段的最好印证和绝佳代表。这一变化的过程就目前来说十分有意义,虽然我们还无法预知最终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至少可以说,博客对我们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和深入的,这种影响既渗透到了文化层面也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我们必须对其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否则,若面对一个改变着身边每个人的东西无动于衷,那么这个世界会在迅速之间面目全非,与你我相见而不相识。
博客从流行之初,其对个人和社会的“纹”与“化”功能就展现无余,且迄今仍在进行中。比如你会开博或受影响而开博,写博客成为你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显示博客对个人的“纹”与“化”功能。其二在于它推动你不断写作或记录,不断“文”化自己。其三在于博客可以赋予你话语权甚至号召力。其四在于它教会你私人与公共的兼容,唤醒你的理性和责任。
总之“博客的颠覆意义在于,这个互联网的新生事物宣告了‘我媒体’时代的到来——每个公民都可以成为记者,每个博客都是一个媒体。而这里的‘我’又不是孤立的,借由互联网在地域上的无限延伸,‘我’飞出‘四合院’,以 blob roll的形式,提供了将世界各地的人串接起来的巨大可能性,身在北京的‘我’与人在斯堪的纳维亚的‘他’可以瞬间相逢。”②平客:《博客:三十年河东与河西》,《南方都市报》2009年 1月 9日 B14。试想,在网络技术产生以前,这只能存在于神话和幻想中。在博客的知识模式运作之前,有谁能料到网络、博客对个人和社会有如此之神奇的“纹”、“化”功能呢?在惊叹其影响的神奇之余不得不承认此乃你、我及社会之幸。
(责任编辑:周文升 wszhou66@126.com)
G206.2
A
1003—4145[2010]05—0065—05
2010-03-12
马云驰,深圳大学法学院伦理学副教授,主要从事以伦理学和哈耶克自由主义为视角的网络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