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君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5)
当代汉语新词“被X”探析
张恒君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5)
“被”作为一个新兴的类词缀,构成“被X”词模。这一词模是对传统“被+V”结构的创新和发展,“被X”凸显了一种主观性的语义表达,“X”本来为主动态或事物行为的自然进程结果,却被外界某种力量或原因强加而实现,表现了当事人一种无可奈何的情感。“被X”词的滋生与流行是语言与社会共变、追求语言新奇感、语言类推的结果。
词模;类前缀;主观性;类推规律
传统的“被”字句是在谓语动词前,用介词“被”引出施事或单用“被”的被动句。例如:花瓶被(我)打碎了。“被”字前面的主语是动作的受事者,其中的动词通常是动结性(动作性+结果性)的动作动词,如吃、咬、批评、欺负、撤职、推翻、提高等,或者是少数的感官动词,如看见、知道等。“被”字句所表达的事情,对于表达者或者句子主语来说,往往是不如意,不企望的[1]。
近来,媒体、网络上涌现了一批不同于传统“被”字句句法结构的“被X”词,其中的“X”在传统结构中都是不能与“被”字组合的词,如自杀、就业等。本文拟对“被X”这一新兴用法的构成及语法功能、滋生来源及语义表达、滋生流行的动因等方面进行探析。
“被X”词形式简单、表义丰富,突破了传统“被”字句的语法规则,完成了被动与主动孪生、施动与受动同体的语法创新。我们先来看“被X”的构成。
1.“被X”式中的“X”
就“X”的性质类型来看,它们大都是不及物的双音节动词,例如:
(1)武汉同济医院日前出台学术道德规范,导师“被署名”要受重罚。(《钱江晚报》2009年9月21日)
(2)“我是年年‘被捐款’。”(《京江晚报》2009年8月12日)
传统“被+V”结构中的“V”,一般情况都是表示动作的及物动词,它们都是动作性比较强的动词。而“被X”新词中的“X”的动作性却比较弱。可见,“被”与“X”的结合是一种变异现象,目前能进入“被X”中的“X”还在发展变化中。随着“被X”词的流行,“被”附在双音节形容词、名词前面的现象开始出现,并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例如:
(3)种种的公民被动感,让“被繁荣”在本质上多少泛出几分虚假繁荣的泡沫来。(《燕赵都市报》2009年8月19日)
(4)一夜之间“被小康”了,虽然这几年我们的工资越来越不够用。(《重庆晚报》2009年8月22日)
另外,一些动作性弱或者没有动作性的双音节及物动词也进入了“被X”词中。例如:
(5)马建堂表示,他看到网友说工资“被增长”会脸红。(中国新闻网2009年8月25日)
(6)谁来听证“被代表”的听证会?(《北京商报》2009年8月3日)
2.“被X”中“被”的性质
“被”本来是现代汉语里一个表被动的标记词,其作用是标示“被动”语态,而“被X”中的“被”附在“X”前,作为一个新型的构词语素,表示“被迫或迫使义”,例如:
(7)在从未听说过就业单位的情况下,便与当地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对此,高校毕业生赵冬冬自称“被就业”。(《人民日报》2009年7月27日)
“被就业”中的“被”字显然不是句法层面上标示“被动”语态的“被”,而是词法层面上的一个构词语素。随着“被自杀”、“被就业”等这些热词在报刊网络、畅销读物等大众传媒中的传播,“被X”词族中几乎随时会有新面孔的出现。目前流行的“被X”词主要有被自杀、被就业、被代表等。
可见,“被X”表现出一种较强的类化倾向,人们通过仿拟造词的衍生方式可以造出大量的新词。从韵律上来看,“被X”词是“1+2”的组合,“X”是一个双音节的复合词。冯胜利指出:“一般的韵律词法不允许一个单音实词修饰一个双音名词。如果(无论什么原因)这个单音词非得出现在一个双音名词前不可,它必须改变原有的性质:由一个纯词汇词(Lexical word)变成一个词缀(affix)。这样它就可以逃脱韵律词系统的管辖,从而达到修饰双音词的目的。”[2]20这样看来,“被”附在一个双音节合成词“X”前面,韵律构词法将迫使其词缀化。吕叔湘认为“汉语里地道的语缀不很多”,“类前缀有可,好,难,准、类,亚,次,超,半,单,多,不,无,非,反,自,前,代等”,说它们作为前缀还差点儿,“还得加个‘类’字,是因为它们在语义上还没有完全虚化,有时候还以词根的面貌出现”[3]40。从语义上来看,“被X”中的“被”还有“被动、被迫”之义,因此,“被”可以看作一个新兴的类前缀。另外,“被X”中的“被”语音形式目前采取重读,这说明它比介词的“被”负载了更多的意义。
3.“被X”的性质及语法功能
“被X”词独立构成一个特定的语言单位,就其语法性质而言,它有时是体词性的,有时是谓词性的。一般情况下,它可以独立充当谓语。例如:
(8)广州公交车上你“被让座”了吗?(《广州日报》2009年8月13日)
由于每一个“被X”的诞生都折射了一类社会现象或反映了一个社会事件,其指称性往往很强,所以,它也可以作主语,宾语,如例(3)中“被繁荣”作主语,例(7)中“被就业”作宾语。有时也可以作定语和状语,例如:
(9)诸多离谱的数据,尤其是“被亏损”的数据公示出来。(《广州日报》2009年9月4日)
(10)为孩子转了学的修鞋匠“被自愿”缴纳3500元作为老师节慰问金。(《南方都市报》2009年9月5日)
就目前的用例来看,“被X”新词还都是以带引号的词形出现,表明这种附缀式单词尚未完全定型,其构成及语法功能还有待于学界的进一步考察。
“被X”词是通过仿拟传统的“被+V”结构而创造出来的新词。根据王力的考察,“被+V”结构大约萌芽于战国末期。到了汉代,“被+V”结构就普遍应用起来了。起初,“被+V”结构不容许有施动者出现,只是简单地把“被”字放在动词的前面作为助动词,这种没有施动者的被动式从古到今在汉语中一直沿用。例如:
(11)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随仇也,贞也。(《韩非子·五蠹》)
(12)所遇多被伤,呻吟更流血。(杜甫《北征》)
(13)她的爱情幻灭了,剩下的,只有被遗弃、受折磨的痛苦。(老舍《鼓书艺人》)
可见,“被+V”结构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句法格式。王力认为,大约在汉末以后,“被+施事者+V”结构才出现,如蔡邕《被收时表》:“五月二十日,臣被尚书召问。”到了唐代,“被+施事者+V+宾”结构才出现,如《丑女缘起》:“娘子被王郎道着丑貌。”[4]281-282这两种结构的兴起说明“被+V”结构在不断地趋于复杂化,将施事者、宾语引入句法结构都是为了将行为事件表达得更加清晰。
传统的“被+V”结构对动词的要求比较宽泛,典型动作动词是其中的主要成员,但中性的动词也可以进入,如“被欺负了”、“被知道了”,这就为现今的“被X”提供了一个扩展的前提。“被X”突破了传统“被+V”句法规则的限制,使原来不能与“被”字组合的词语,如代表、赞成、富裕、小康等都可以进入其中,可以说“被X”是“被+V”结构在当代汉语中的新发展。“被”字句多表贬义,现时的“被X”绝大多数属于正面褒义的行为被赋予了贬义色彩,如“被小康”、“被繁荣”,或者中性的行为被赋予了贬义色彩,如“被让座”、“被涨价”。这说明“被X”语义的表达正是在继承“被”字句句义基础上的发展。
“被X”词具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表现出说话人对“X”的怀疑态度和对话语主体的同情,沈家煊指出:“‘主观性’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主观化’则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5]“被X”中“X”多为不及物动词,大都是行为主体的主控行为或事物现象的自然状态,在“X”前加上“被”,则反映了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外界力量干预而虚假性地实现或在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性地加于自身的状况与事情。比如“被就业”,指的是“当事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就业协议”这件事,表达了说话人的主观认识和情感。传统“被”字句多为“遭受”义,话语主体直接承受动作行为所带来的不幸,如“被打”、“被杀害”。现在的“被X”则多为“迫使”义,话语主体“能够主控的行为却变成了在外力作用下的无奈实现”。
“被X”词都隐含着这样一种预设:在正常情况下,“X”不会自己发生或不会自我实现,由于外界因素的介入才导致了“X”,即当事人并非按照主动意愿去进行或完成某件事情,而是被强加才造成了某种事实,如“被长大”。由此可见,“被X”实质上是说话人描述当事人一种“受人摆布”的不自由状态,一种并非出自本身意愿的“迫使”状态。
综上所述,“被X”词是对传统“被+V”结构的创新和发展,它凸显了一种主观性的语义表达,使本来为主动态或事物行为的自然进程或结果,由于受到外界某种力量、原因强加而发生或实现,表现了说话人一种无可奈何的情感。
1.语言与社会共变的产物
“被X”词精练地描摹了当下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切中时弊地讽刺了一些社会现象。它的出现反映了公众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比如 “被代表”就是人们面对个人权利被无端干涉后的一种含蓄表达。这种表达形式通过网络媒介迅速地传播开来,于是“被自杀”、“被就业”、“被增长”、“被富裕”等词语成了当下流行的词语。
2.追求语言新奇感
“被X”是一种新奇的语言表达形式。首先,“被”与“X”的变异组合,突破了传统被字句在句法层面对动词的选择限制,将复杂的语义内容凝练在词法层面,以主动的姿态表达了被动的语义,实现了主动与被动同体的语法创新。其次,“被X”重新回归到不引入施事者的句法结构,故意隐藏了施动者,使其表义具有模糊性,符合汉民族含蓄委婉的心理文化,体现了人们在语言创新时的一种智慧。再次,“被X”中的“X”一般是褒义或中性,加上“被”字,褒义或中性贬用,一种被迫的语义色彩油然而生。总之,“被X”词一反常态的表达方式,满足了人们求新求异的语言使用心理。
3.语言的类推规律
语言类推规律就是“一种语言事实按其他事实的特征类推而改变自己的结构特征”[6]。现代汉语中不仅有“被+单音V”的常用词,如“被害”、“被告”等,而且还有“被+双音V”的常用组合,如“被压迫”、“被剥削”等。前者已固化成词,后者却可以根据表达的需要进行自由组合,把其他双音动词加入到“被+V”结构当中。类推后的“被X”使用多了就逐渐成为规则,再经类推而用于更多的现象,比如双音节的形容词、名词现也可以进入“被X”,可以说时下“被X”词都是按照最初流行的“被自杀”、“被就业”两词以类推的形式产生的。
“被X”词是一种句法格式在词法层面上的变异现象。“被”作为一个新兴的类词缀,丰富和发展了汉语的构词方式和表达手段。任何一种语言形式的创新,都是从人们暂时不习惯的变体慢慢约定俗成为人们习惯的正体,如“程度副词+名词”这一变异结构现已被人们所接受。“被X”词作为一种语言创新,有积极的作用,但也有追求时髦、玩弄语言之嫌,它是否最终能够融入民族共同语,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1]周一民.现代汉语[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387-390.
[2]冯胜利.汉语的韵律、词法与句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20.
[3]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0.
[4]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281-282.
[5]沈家煊.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4).
[6]王德春.语言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8. [责任编辑 海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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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