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波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1)
孙中山的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思想评议
周建波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1)
孙中山先生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经济思想深刻影响了20世纪中国的命运。不过,站在新时代的高度,用现代经济学的视角重新审视,就会发现中山先生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经济思想在理念先进、推理严密、自成体系的背后,也包含着一些不合理、矛盾之处。正是这些不合理、矛盾之处,使得他的信徒在其百年后争吵不休,直至分道扬镳。
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工业化;土地问题
作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孙中山先生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经济思想为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指明了一条如何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道路,深刻地影响着20世纪乃至21世纪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命运。然而运用现代经济学的视角重新审视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就会发现其理念先进、推理严密、自成体系的背后,也包含着一些不合理之处。本文将运用现代经济学原理剖析孙中山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经济思想,在肯定其巨大的历史作用的同时也指出其局限性,以期丰富对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研究,并有助于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开展,有助于当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节制资本是中山先生经济思想两大支柱之一,其要点是发达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
要发达国家资本,就一定要节制私人资本,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中山先生的节制资本思想,既有顺应时代发展、以国家之力(包含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发展经济的一面,也有压抑民间市场力量,客观上为官僚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准备条件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国民党之仓皇逃离大陆,是与中山先生节制资本理论的缺陷有一定关系的。
在20世纪初叶,中山先生为什么要提出节制资本的思想呢?
一是避免重蹈欧美资本主义的覆辙,出现大富大贫的局面。中山先生曾长期游历欧美,在惊叹西方国家经济发达的同时,也对其贫富的严重分化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主义运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未来的中国革命,他指示一定要“毕其功于一役”[1],在解决民族革命的同时,解决社会问题,避免重蹈欧美资本主义的覆辙。
首先,中国一定要大力发展实业。在中山先生看来,中国最大的问题是“患贫”,是“受贫穷的痛苦”[2](P381),要变贫为富,与欧美国家并驾齐驱,就“一定要发达资本,振兴实业”[2](P341),据此,他得出了“兴实业为救贫之药剂”[3]的结论。
其次,主张中国在迅速发展实业时,必须“由国家经营,设备种种之生产机器为国家所有”[2](P409),绝不能“任由”中国私人和外国商人来经营各种实业。这是因为,“大资本归私人所有”,必然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经济阶级,愈趋愈远,平民生计尽为资本家所夺”[4]。据此,中山先生主张把一切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实业,“悉归国家经营”,大力“制造国家资本”,并“以国家实业所获之利,归之国民所享,庶不致再蹈欧美今日之覆辙”[5]。
二是为了跟外国托拉斯组织抗衡。第二次工业革命后,西方出现了股份制公司的浪潮,诞生了一系列的巨型企业——托拉斯组织,给中小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以巨大打击,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立足,就必须实现规模经济,以大组织对抗大组织。因此,中山先生之倡导发达国家资本,除了防止贫富分化外,还兼有适应世界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抗衡外国托拉斯压迫之意。
中山先生节制资本思想的积极意义何在呢?
第一,为工业化的开展准备物质条件。与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经济特征不同,工业化社会的特点是交换,是全球范围内的交换,为此必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实行规模经济。在发展中国家的民间资本力量弱小的情况下,只有依靠国家资本的力量勉力为之,这就是孙中山先生何以强烈主张发达国家资本的原因。至于国家统筹资本的方法,一是税收,二是借款。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里提到的对外筹资和地价税均属此类。
第二,为工业化的开展准备政治条件。在一国工业化发展初期,传统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仍占主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价值观,包括法规、法令、社会意识等还没有建立起来,在力量弱小的民间资本无法有效抵制传统价值观侵害的情况下,只能发挥国家作为社会唯一合法暴力组织的作用,保护民间资本力量免受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违背的传统价值观的侵害,促进现代市场力量的成熟。
正是上述两个理由,决定了在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初期,以国家干预经济为特征的重商主义能够大行其道。无论是西方的英、美、法、德等国的崛起,还是东方的日本、“四小龙”的崛起,也无论是今天中国大陆的腾飞,均逃脱不了这一规律的作用。
孔老一翻进环形工事,也没发现一个人,眼下发生的一切让他惊恐不已,再看四周,整个衢州城简直就是一座死城,没有任何生命的死城。
然而,随着国家强力推进现代化事业的不断进行,民间资本力量的逐步成熟,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的次第确立,要求政府和国有资本退出经济主战场成为“守夜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是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能够取代重商主义的原因。不过,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在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势力是不愿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它们总是要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战,因此,在西方国家,工业资产阶级最终战胜商业资产阶级,自由竞争最终战胜垄断,是经过了几十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的。经济自由主义最终能够取代重商主义理论,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工业革命增强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力量,使其取得了对商业资产阶级的绝对竞争优势。
中山先生的节制资本思想重在发达国家资本,这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是必需的,然而随着民间资本的发展壮大,它们与国家资本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要求政府退出经济主战场,转化成为“守夜人”的呼声自然也越来越高。中山先生没有预见到这一历史发展趋势,因而他没有在他的思想里讲明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资本如何从经济主战场撤退,这样,一旦经济发展到了要求政府转变角色,而政府又无力转变时,社会混乱就要发生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之所以出现为社会诟病的官僚资本主义现象,正是中山先生节制资本思想存在某些缺陷的反映。
中山先生为解决发展生产缺乏巨额建设资金的问题,一方面主张“奖励民业”,“奖励民厂”,甚至“用外人办理工商事业”[6](P449),另一方面又担心会出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劳资对立和贫富悬殊的弊病,因而主张国家可通过随时“收买”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归国家所有的办法,有效地防止贫富悬殊和托拉斯的产生。他指出,由私人资本经营某些企业,此乃“必然之势。至虑将来资本家压制劳动社会,此层不必过虑”。因为可以限期“由国家赎回,仍为国有”。“至于托拉斯亦可预防”,因为有些私人资本经营的企业可按合同限期收归国有,有些企业则“可于未至限期前,随意择其尤(优)者,用款收买之”。有些企业则“国家可不须款项,以法律收回”,归国家经营。至于“主张外人办理工商事业,乃订立一定之期限,届期由我收赎,并非利权永远落于他人之手”[6](P449)。
孙中山“节制资本”的思想奠定了南京国民政府对私人资本的基本立场。曾经当过国民政府实业部长的吴鼎昌在1927年积极宣传节制私人资本的精神。他认为对私人资本不但在用途上要限制,在资本数额上也要加以限制。他指出,“欧美公司资额,可以大至无限,此又其经济组织之一而流弊甚大者也”。中国必须纠正此弊,“凡公司企业,国家规定资额最大限制,不得逾限,但公司企业性质上,必须逾限者,其逾限之额,国家有投资权或收买权”[7]。
由于这个原因,民间资本在发展的时候,特别警惕国家打着发达国家资本的旗帜将它们的资产收归国有。例如,1936年,宋子文利用中国银行董事长的地位,企图在荣氏资本集团最困难的时候乘机攫取申新全部纱厂。他对荣宗敬说:“申新这样困难,你不要管了,你家里每月二千元的开销,由我负担。”并拟定由中国银行总稽核霍宝树为申新总经理。这一企图虽然最后没有得逞,荣氏企业遭政府吞噬的阴影却始终存在。再如,1935年刘鸿生在企业陷于困境向宋子文求救时,遭到拒绝。第二年市面好转,宋子文提议成立持股公司,由他投资合作,把刘氏所有企业集中管理,组成一个托拉斯。刘鸿生知道他的用心,不敢冒险,没有上当受害。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则因为家庭内部矛盾而无法逃避厄运,被宋子文在1937年以“建粤银团”的名义夺去了全部控制权。尽管国民政府实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没有什么成绩,却给私人资本的扩张设置了极大的障碍,尤其个别豪门官僚的假公济私活动,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山先生主张依靠国家资本的发达为民众谋利益,以防全为资本家个人所夺,这种想法好则好矣,却由于国家资本运作的低效率,无法创造出太多的社会财富。此外,在发达国家资本的外衣下,还会出现官商勾结问题。早在民国时代,就有学者指出,发达国家资本必须注意“防止私人大资本家大官吏之暗中操纵。……这些企业公司虽名为政府所办,而实则是这些富商显贵所操纵。假如这种趋势发展起来,则发达国家资本仍不免与民生主义的本旨相违背”[8]。从20世纪人类大规模进行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践看,政府经商确实很容易成为官吏腐败的温床。由此可见,中山先生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的思想在实行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转化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这是我们在评价中山先生的节制资本思想时不能不特别指出的。
作为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国家,农村、农民、农业和工业化的关系是影响社会转型能否成功的又一关键因素,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思想就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提出来的方案。
平均地权思想的核心是将农业问题的解决和工业化的发展结合起来。只有现代工业发展起来,才能对传统农业提出商品粮、自由劳动力供应等问题,传统农业才能在服务现代工业发展的过程中逐步改造为现代农业。然而农业现代化过程本身不是一帆风顺的,这是因为在传统的封建租佃制度下,农民辛苦耕作的收入大半被地主以地租的名义得去,这一则影响了工业品市场的扩展,二则严重影响了农民劳动积极性的提高,使其无力提供工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原料。显然,封建土地所有制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基于此,中山先生指出,要发展农业生产,除了要解决“机器”、“肥料”、“换种”、“除害”、“制造”、“运送”和“防灾”等七个问题外,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农民解放问题”。他指出:“中国现在的农民,究竟是怎么样的情形呢?……一般农民有九成是没有田的。他们所耕的田,大都是属于地主的。有田的人自己多不去耕。……农民耕田所得的粮食,据最近我们在乡下的调查,十分之六是归地主,农民自己所得到的不过十分之四,这是很不公平的。若是长此以往,还有谁人再情愿辛辛苦苦去耕田呢?
怎样才能实施耕者有其田呢?从中山先生已经发表的著作看,他的主张是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的。
辛亥革命前,孙中山1906年在《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中曾经指出:“闻得有人说,民生主义是要杀四万万人之半,夺富人之田为己有;这是他未知其中道理,随口说去。”[11]可见,当时孙中山是不主张用“夺富人之田”的方法,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开始接触到耕者“领地耕种”这个问题。1916年,他在《在浙江省议会的演说》中说,“人民有土地”,要自报地价,国家按价拍税,并且当国家将土地“收为公有”时,“即照此给价”。而且“人民”可以从国家“收为公有”的土地中“领地耕种”,但“须纳地税”。这是孙中山第一次提出“耕者”可以“领地耕种”[12]。但是,当时孙中山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作进一步的具体说朋。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孙中山开始撰写《实业计划》。在《实业计划》第一计划第三部中,他在论及“殖民蒙古、新疆”时曾说:“土地应由国家买收,以防专占投机之家置土地于无用,而造毒害于社会。国家所得土地,应均为农庄,长期贷诸农民。而经始之资本、种子、器具、屋宇应由国家供给,依实在所费本钱,现款取偿,或分年摊还。”[15]这里是专讲移民之初,由国家“贷田”给耕者,说明移民区的耕者,是有田可耕的,但仍不是后来孙中山所说的“耕者有其田”。
1923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国国民党宣言》,指出“由国家规定土地法、使用土地法及地价税法。在一定时期以后,私人之土地所有权,不得超过法定限度。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报价值于国家,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得依报价收买之”[16]。这里提出要“限田”,即以法律规定私人拥有耕地的最高限额,多余耕地要依法收归公有或者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但具体办法须由将来所制定的法律规定。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发表,指出“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17]。接着,孙中山在《三民主义·民生主义》演讲中提出要实现“耕者有其田”。这是说,作为耕者的农民,如果“缺乏田地”,“国家当给以土地”,让“耕者有其田”,即农民在国家帮助下取得土地所有权。那么,国家给农民的土地从哪里来呢?孙中山曾设想有如下几种:一是由国家“照价收买”的土地,二是公有或私有未经开垦的“荒地”,三是新填筑的土地,四是对地主收重税,如果地主不纳税,“便可以把他们的田地拿来充公”,五是“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
但是,孙中山并不主张立即实行“把地主的田都拿来交到农民”这种“办法”。一方面,孙中山认为,中国“要仿效俄国”,“把全国的田土都分到一般农民”。另一方面,孙中山又认为,“如果我们没有预备,就仿效俄国的急进办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在“我们没有预备”时,“如果地主和农民发生冲突,农民便不能抵抗”。我们“要农民将来能够抵抗”地主的“反抗”,办法主要有:第一是宣传农民。孙中山指出,“如果地主和农民发生冲突”,我们“要给农民将来能够抵抗,大家此时便要对农民去宣传”,“要农民全体都有觉悟,如果全体农民都能够觉悟,便有方法可以解决”。第二是组织农民。他说,“农民能够全体觉悟起来,便可以联络成一个团体”。如果“发生了地主和农民那种冲突”,“独一无二的解决方法,便是劝农民结团体。农民是多数,地主是少数,实在的权力还是在农民手内。如果由一府一省的农民推到全国的农民都能够联络起来,有很好的团体,农民要解除痛苦便有好办法,政府便可以靠农民做基础。对于地主,要解决农民问题,便可以照地价去抽重税;如果地主不纳税,便可以把他的田地拿来充公”,“分给农民”,“令耕者有其田,不至纳租到私人,要纳税到公家”[10(P556-558)]。第三是武装农民。他说,“你们各乡农民,向来不知结团体、练农团军来自卫,所以总是被人欺负。如果要以后不被人欺负,便要从今日起结成团体,挑选各家的壮丁来练农民团军。你们能够这样进行,政府还可以从中帮助,用极低的价卖枪给你们。你们有了枪,练成了很好的农民团军,便是中国第一等的主人翁,讲很有力的话”[18]。
从孙中山的上述言论中可以看出,他是主张“仿效俄国”,“把地主的田都拿来交到农民”,“让耕者有其田”的,但是又不讲“马上就拿来实行”,原因很明显,就是为了减轻地主反抗,减轻实施阻力。因为要解决“耕者有其田”这个问题,“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10](P556)。所以孙中山主张要“谨慎”,不要“乱说”,不要事先就去讲把土地“分给农民”的事。
中山先生的理想高且远矣,可惜难以实行。从地主的角度来讲,他们不仅掌握着土地这一农村经济的命脉,以人身奴役和宗法制度统治着农民,并且支配着农村政权和农村武装。除非有强大的外部力量逼迫他们,他们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从农民这个角度来讲,他们有重新分配土地的强烈愿望,一旦他们对土地的强烈要求被建立农会、农民自卫军等方式激发出来,他们就不惜用武力去实现对土地的要求。(中国向有在土地和人的矛盾激化时,通过暴力重新分配土地的传统。)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双方“忍”是不可能的,慢慢商量的结果只会是没商量。
针对孙中山方案的这一弱点,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土地革命主张。1927年,在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共产党人提出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几项主张[19]:(1)国民革命过程中必须解决土地问题,即是没收除小地主及革命军人以外的出租土地分给农民。(2)公布佃农保法。(3)无地之革命士兵退伍时必须给以土地。(4)解决土地之先决问题必须给农民以武装及政权。这里,重要的是一、四两项,即没收地主土地和给农民以武装及政权。非没收地主土地,则国家没法得到解决“耕者有其田”问题所需要的土地,非使农民拥有自己的武装和政权,则农民无力战胜地主在农村中的统治势力,消除地主所控制的农村政权及武装力量。尽管中山先生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也开始认识到“联络全体农民”的必要,但他始终不主张没收地主土地,也未提出过建立农民政权和武装的问题。因此,他晚年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虽然较过去有了巨大的进步,但仍然缺乏实施的条件和可能。比较起来,中国共产党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一开始就提出了上述两方面的要求,克服了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理论的弱点,指出了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现实道路。
综上所述,中山先生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经济思想确实存在着某些缺陷,这既有时代的局限性的原因,也有孙中山创立的国民党所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阶级属性的原因,即既有跟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坚决斗争的一面,也有跟它们相妥协的一面,这影响了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深度和革命性。但瑕不掩瑜,在百年来先进中国人追求现代化的历史上,中山先生的经济思想无疑写下了辉煌的一页,他是无愧于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先行者这一称号的。
[1]孙中山.《民报》发刊词[M]//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289.
[2]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二讲[M]//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
[3]孙中山.在上海中华实业联合会欢迎会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341.
[4]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512.
[5]孙中山.中国实业如何能发展[M]//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135.
[6]孙中山.在北京迎宾馆答礼会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449.
[7]吴鼎昌.中国新经济政策[M].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2:65.
[8]陈仲道.中国经济的现状与对策[M].重庆:峨眉出版社,1944:7.
[9]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三讲[M]//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399—400.
[10]孙中山.在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礼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558.
[11]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328—329.
[12]孙中山.在浙江省议会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346.
[13]孙中山.建国方略[M]//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264.
[15]孙中山.中国国民党宣言[M]//孙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3—4.
[16]孙中山.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M]//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120.
[17]孙中山.在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礼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556—558.
[18]孙中山.在广州农民联欢会的演说[M]//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465.
[19]陈独秀.关于土地问题意见[J].党史研究资料,1981(12):22.
Modest Proposal of Sun Yat-sen’s Economic Thought
ZHOU Jian-bo
(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The economic thought of regulation of capital and equalization of land ownership from Sun Yat-sen profoundly changed Chinese fat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and eve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However,standing in the new era,if we use the perspective of modern economics to re-examine the economic thought of Sun Yat-sen,you will see that Dr.Sun Yat-sen’s e- conomic thought in the concept of advanced concepts,reasoning,self-sustaining also contains some unreasonable and conflict.It is these unreasonable and inconsistencies that makes his followers in the years after the bickering,until parted ways.
regulation of capital;equalization of land ownership;industrialization;land problems
F092.7
A
1000-2359(2010)01-201712-05
周建波(1965—),男,山东莱阳人,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思想史、管理思想史。
[责任编辑 张家鹿]
200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