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与旅游价值评价
——以河南为例

2010-04-11 14:17刘桂兰
关键词:河南民间文化遗产

刘桂兰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与旅游价值评价
——以河南为例

刘桂兰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民间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表演艺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两大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作为一个地方区别于其他地方独特的文化基因,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地域性、民众性、传承性、依附性、活态性、脆弱性等特征。以泥玩、年画、武术、汴绣、戏曲、陶瓷等为代表的河南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种类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是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罕见的远古活历史价值、极高的审美观赏价值、独具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价值和适合大众旅游需求的体验价值。

河南;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旅游价值

民间艺术类(即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表演艺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两大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种类丰富、地域特色明显,以泥玩、年画、武术、汴绣、戏曲、陶瓷、皮影等为代表的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具有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是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实践证明,多彩多姿的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满足大众求新、求异、求知、求美、娱乐休闲等多方面的旅游需求,具有巨大的旅游吸引力。

一、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中国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述为“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表演艺术和文化空间)”。它的范围包括:(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风俗活动、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

民间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民间艺术的传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包括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技能两大项,细分为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杂技与竞技等。它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五项十类即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风俗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五项,细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类中的两项七类,内容丰富,地位显赫,举足轻重。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活态性、地域性、传承性、民众性、可收藏、易开发等特点,特别适宜文化旅游开发,是高品位的文化旅游资源。

(二)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独特的发展标志,是这个地区现存的文化记忆,有许多独有的特征。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是科学开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

1.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文化遗产,同时具有非物质性。所谓非物质性,是指它的传承特点,即非物质传承,包括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知识、技能等;文化遗产是说它的传承有一个载体即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指具有人类集体、群体或个体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人对“精神文化”的传递,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传承过程是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即口述、身教、观念或心理积淀等形式进行的,具有无形性、抽象性。如剪纸艺术、戏剧表演、美术工艺等,往往由老一辈的艺术家以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承、发展。因此,传承性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共性特征。

2.依附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世代相传、反映群众生产生活状态和思维方式的民间文化。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人在艺在,人亡艺亡”,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依附性。与河北省吴桥齐名、在中国杂技艺术史上素有“南北两故里”之称的濮阳东北庄的民间杂技,目前有许多杂技项目濒于失传。如蹬大缸的乔玉莲老太太,现已75岁高龄,却依然登台表演,原因是无人传承。

3.活态性。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人的活动展现并直接传达给受众的,往往具有互动性。在传承发展上,非物质文化资源自产生之日起便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自身也在不断发展,由于受众的兴趣爱好的转变其内容也在发生着改变,在现代社会中的适应和发展表现尤为明显。在表现形式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隶属于人类行为活动的范畴,无论是舞蹈、戏剧,还是传统手工艺制作,它们都需要借助人们的行为活动直接表现。如河南戏曲、曲艺表演,在与观众的互动中代代相传,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吸纳外来剧种如昆曲、弋阳腔、京剧等的精华,不断发展创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4.地域性。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区域是相对固定的,因此不同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具有很大的差别。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和手工艺技能等因为地域和民族的不同会有很大的差异。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看作是地方性知识,强调的是与其他地域文化的差异性。一方面,它们作为历史积淀下来的生活形式,代表了群体或地域文化的传统特色;另一方面,群体性和相关地域性的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使其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创作活动,带有深深的民族和地域烙印。如朱仙镇的木版年画与天津杨柳青、河北武强、江苏桃花坞的年画在风格上迥然不同。朱仙镇木版年画用镂版水色套印,它继承汉唐壁画的传统,绘画技法具有构图饱满、线条粗犷、形象夸张、色彩艳丽特点,以其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美感强烈,被视为中华民族民间艺术的瑰宝。

5.民众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区别于宫廷文化的民众文化,它产生于民间、广泛流传于民间,它是民众在一定的自然与文化环境中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生活方式,在社会生活中世代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鲜明的民众色彩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现在仍有许多人将其称为民间文化艺术,称这类传承人为民间艺人,如东北庄杂技、民间剪纸等。

6.脆弱性。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地域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在全球化、现代化及经济一体化的挤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一个从未有过的危险境地,“民间美术的消亡令人扼腕叹息。据调查,洛阳泥娃娃作为一种极有地方特色的民间彩塑,20世纪50年代还风行豫西,但现在制作者已荡然无存。皮影戏原在河南流布甚广,被专家认为是民间艺术的精粹。目前只在灵宝和桐柏县仅存两个民间演出团体,其他地方则在地方文化部门的扶持下勉强维持,演出早已绝迹”[1]。

二、河南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状况

河南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从新郑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我国最早的乐器——七孔骨笛,可以证明早在7000年前中原人就能演奏、欣赏音乐,并能用鹤鸟的肢骨磨制钻孔制作成精致的、能发出六七种音阶的乐器。仰韶遗址出土的大量陶器,其造型和装饰图案独特,色彩斑斓,标志着早期中原人朦胧的审美意识和制作工艺。《吕氏春秋》所记载的“葛天氏(葛天氏,生活在河南宁陵县一带)之乐”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歌舞剧目。“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2]。可以说“葛天氏之乐”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重要源头之一。此外,中国的易文化、武术文化、文字文化等,都能在河南找到它的源迹。中原文化是民族之根、文化之源,同时也是许多非物质文化的源起,并以此为基础发展演变为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杂技与竞技等。

河南是中国文化的发展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繁多。目前,河南已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77项[3]。河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48项(其中包括73项国家级)中,民间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95项,占全省比例的64%多,其中包括传统戏剧(22项,如豫剧、曲剧、越调、道情、大弦戏、大平调等)、民间音乐(19项,如唢呐、大铜器、开封盘鼓、信阳民歌、郑王词曲、大相国寺梵乐等)、民间舞蹈 (15项,如火龙舞、苏家作龙凤灯、麒麟舞、火绫子、双人旱船舞等)、民间曲艺(8项,如河洛大鼓、河南坠子、王屋琴书、三弦书、大调曲子等)、杂技与竞技(11项,如东北庄杂技、心意六合拳、马街书会、少林功夫、太极拳等)、民间美术(15项,如朱仙镇木版年画、黄河澄泥砚、民间剪纸、洛阳宫灯、泥咕咕等)、传统手工技艺(5项,如地坑院民俗、洛阳水席、鲤鱼焙面、开封第一楼小笼灌汤包子等)。博大精深的中原文化造就了异彩纷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民间艺术类文化遗产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思想内容、鲜明的地域特色和广泛的社会价值,并以其无可替代的魅力生生不息,世代传承。这些拥有根源性、独特性、垄断性、悠久性、神秘性、厚重性、趣味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四大古都、优美山水等周围文化山水旅游资源配合开发,将形成河南最具竞争力的旅游产品。

三、河南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评价

随着21世纪旅游业的发展,文化旅游、体验旅游、休闲旅游已成为新的发展的趋势。文化提升旅游品位,旅游彰显文化底蕴,文化融入旅游,为旅游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需求为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近几年来,我国文化旅游资源广泛开发,产生了巨大的旅游吸引力。桂林的“印象·刘三姐”、嵩山“禅宗少林·音乐大典”、杭州的“宋城千古情”等一系列大型文化演出节目,已经在与旅游市场的结合中很好地体现了市场价值。昆曲、新疆木卡姆、蒙古族长调民歌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走进大众旅游市场,显示了巨大的市场潜力。无论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保护与传承,还是从旅游市场的需求来说,旅游开发都是不可回避的。河南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一)罕见的远古活历史价值

一部河南史,半部中国史。河南在古代曾长期是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河南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独具根源文化价值,而且是人们寻根溯源的活历史,独具收藏研究和旅游价值。如羲皇故都淮阳的泥泥狗、浚县的泥咕咕,造型古朴稚拙、夸张传神,制作原始、原色彩绘、不事雕凿,多以奇禽怪兽为题材,种类繁多,体现了远古人类的图腾崇拜,极富神话色彩,对探索民族基因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这种图腾崇拜自古至今延续几千年,至今仍然是现代民间老百姓的生命图腾。这些民间艺术的“活化石”充分体现了悠久的中华文明,彰显了厚重的河南文化,强烈地吸引着中外游人前往观赏、收藏、体验、研究。

(二)极高的审美观赏价值

朱仙镇的木版年画作为中国木版年画的鼻祖,兴起于北宋,鼎盛于明清,流传至今,是中国古老的民间艺术精华。它的题材和内容大多取材于历史戏剧、演义、小说、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其构图饱满匀称、线条简练粗犷、造型古朴夸张、色彩艳丽明快,艺术风格独特,乡土气息浓郁,且具有人物无媚态、永久不褪色的特点,深得鲁迅等古今中外名人的喜爱。作为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河南省十大民俗经典,它是朱仙镇最显著的文化标志和人文特征,成为开封乃至河南对外文化交流的一张重要名片。2009年10月,中国朱仙镇木版年画被外交部正式确定为“国礼”,如今它与朱仙镇的清真寺、岳飞庙、关帝庙、启封城遗址、大石桥、韩世忠墓等旅游资源配合,每年吸引30余万游客前往游览。

(三)底蕴深厚、内涵丰富、独具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价值

从某种程度上说,旅游产品给游客带来的就是一次对异域文化的体验过程,没有文化内涵的旅游地是没有生命力的。以豫剧、曲剧、越调、坠子、大弦戏、道情等为代表的河南戏曲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它植根于中原沃土,还吸纳了不同地域文化的精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其热烈、豪放的阳刚之美体现了深厚的中原文化特色。以少林功夫和太极拳为代表的武术文化,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具有高度的资源垄断性。少林拳的文化内核是佛家,太极拳的文化内核是道家。“河南是儒、道、释三家交会融合之地,中原武术的深层底蕴实际也就包含儒家的中和养气、道家的守静致柔、释家的禅定参悟。正是儒、道、释文化的和合统一,才造就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武术文化”[4]。

(四)适合大众旅游需求、吸引旅游者参与和购买的经济价值

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属观赏型、体验型、参与型、商品型旅游资源,此类旅游资源符合大众旅游需求,能够激发旅游者的兴趣和购物欲望,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如朱仙镇木版年画、钧瓷、唐三彩、镇平玉雕、汴绣等。“民间艺术是最能成为旅游品的,因为民间艺术最有它的地域特点,每个地点都有它独特的纪念品,这个纪念品的载体就是民间艺术”[5]。旅游地通过对这种传统技艺的原生态旅游开发,将传统工艺品进行重新设计包装使之成为旅游商品,不仅能提高旅游地的知名度,而且能为当地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目前,许多国家都把利用和开发‘非遗’的经济价值作为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手段,使‘旅游化生存’成为‘非遗’保护、传承的一种重要模式”[6]。

(五)获取知识、愉悦精神、健身强体的体验价值

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动态的、鲜活的,富于情趣和知识性,将其开发为旅游产品,游客不仅可以观赏这种异域文化,而且可以参与其间,从亲身体验中获取知识、获得精神的愉悦。如太极拳,从那种柔中有刚、行云流水的动作中体验天人合一、阴阳互化的道家文化;再如朱仙镇的木版年画制作工艺体验,从观览各个时代独特的雕版、雕刻技术、制作印刷、到参与雕版印刷,品评作品,可以满足游客猎奇的心理、求知的欲望和美的享受。

这些活生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物质文化、优美的山水资源协调开发,可以使厚重的河南文化旅游变得轻松快乐,提升河南“快乐老家”形象,形成最具竞争力的旅游产品。

[1]夏挽群,陈江风.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现状及抢救保护[J].河南社会科学,2007(1):35.

[2]吕氏春秋·卷五[M].仲夏纪·古乐.

[3]河南文化网,遗产在我身边[EB/OL].http://www.haw h.cn.2010-06-08.

[4]汪振军.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与传承思考[J].河南社会科学,2009(1):1-2.

[5]夏挽群.河南需要打造经典的民间文化产品[J].河南社会科学,2009(1):3.

[6]王德刚,田芸.旅游化生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生存模式[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1):17.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olk Ar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Henan Province and its Tourism Value Evaluation

L IU Gui-lan
(Henan No rmal University,Xinxiang 453007,China)

The immaterial culture of Chinese folk arts including performing arts and traditional handicraft arts,is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an inheriting carrier of folk culture.Folk ar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as the region,the p lebeian character,the inheritance,dependence and the vulnerable characteristics.The folk ar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Henan p rovince w hich is rep resented by M ud-playing,New Year pictures,martial arts,Bian Embroidery and ceramics,has long history,p lenty kinds,deep cultural foundation and is an impo rtant component part of our nation’s cultural tradition.And as a living histo ry it also hasa very high valueof aesthetics,unique Central China features tourism and travel experience.

Henan p rovince;folk ar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characteristics;tourism value

F590.3

A

1000-2359(2010)06-0111-04

刘桂兰(1965-),女,河南太康人,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中原历史文化与旅游开发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中国旅游史。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民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研究”(B232)

2010-03-25

[责任编辑 迪 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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