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N年一遇,有个典故不得不说。2004年,四川达州市遭遇“百年一遇”的“9·3”大洪水,造成城区被淹,全市死亡82人,损失惨重。谁知到了第二年7月,达州又再次遭遇洪水,又死伤惨重,当地政府称这是又一次的“百年一遇”,并把前一年的水灾改称为“两百年一遇”。
可气的地方不在于个别官员把责任推到老天身上,而在于污辱公众的智力水平:第一,历史上事件的科学定量,不会因之后发生的事改变,之前是百年一遇,到了第二年怎就成了两百年一遇?第二,如果连续两年遭遇“百年一遇”那就是万年一遇的概率,这是数学常识。不过,“万年一遇”的话,当地官员也未必好意思说出口。公众质疑N年一遇,也不是头一遭了,但总有专家觉得需要教育大家:所谓百年一遇的洪水,是指这个量级的洪水在很长时期内平均每百年出现一次的可能性,但不能理解为每隔100年就出现一次,云云。好吧,但到底谁没弄懂“百年一遇”呢?——这次广安的洪水的确是163年以来最大的洪水,但却不是“163年一遇”的洪水,相关理由专家已经讲得很明白了。
我国的现代科学起步很晚,精确的洪水水位、降水量记录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所谓“N年一遇”的说法,是在近几十年的记录的基础上,再进行统计学上的区间估计、假设检验等得出的。它可能会偏离置信区间,但不应该相互矛盾,更不能顺嘴跑火车。比如今年年初的所谓“百年一遇”的西南大旱,果真如此稀罕吗?
要平息公众对于“N年一遇”的质疑,那么就请相关部门拿出科学依据来,这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应有之义,否则只能让公众觉得是政府把自己的责任推到老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