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有多牛,比一比更清楚。2009年,中移动与中石油总共净赚2491亿元。而8月29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10中国民营企业500家”榜单显示,去年500家最赚钱的民企,净利加起来只有2179.5亿元。民企之“小”与央企之“大”,对比强烈,刺人眼目。
当然,首先还须确定蛋糕是不是真有那么大。摆到台面上的亮丽得分,恐怕至少要减去几个部分。一是靠垄断取得的利润,二是供央企免费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租金,三是从银行获得的低息贷款所获得的息差收入。至少这些不能被统统当成国企改革的成就,收入“绩效考核”的囊中。长远来看,即便以央企为龙头的国企赚到了更多的钱,还是需要追问:赚钱是国企的基本定位吗?政府的基本职责是提供包括公正规则在内的公共品,保护民众创造财富的可能与成果,有什么理由直接介入大规模盈利活动?毋庸讳言,很多央企确实在充分利用其政经权力结构中的优势,制造中国经济运行的“新双轨制”。在国有轨道上,国企利用免费的土地,撬动天量的信贷资金,不断扩张投资;依靠近乎完全免费的油气及矿产资源,趁着价格上涨的机会,获取超额利润。而且这样得到的利润,很少反哺社会,更多是在央企内部循环,用来投资房地产,或利用已有的垄断权,向上下游延伸,“打通整个产业链”。
如果赚钱不是国企的基本使命,如果建立好的市场经济还是中国改革的目标,有个问题就不得不问,国企的存在,到底是为了什么?最初曾经化私为公,那是认为私有制乃万恶之源。试验30年后发现,把国有制当成公有制的最高形式,把整个国家建成一个大企业,这条路岂但走不通,其惨重代价早已众所周知。
历史教训,应当吸取。不能因为今天经济社会形势有所好转,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必须明确,要想生产力提高,要想共同富裕,必须保护民众的私有产权。而要保护民众的私有产权,首先就要求保障民众自由创业,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国企挟“长子”身份以特权介入大规模盈利活动,尤其不能理解的是,哪有民众自己交税给政府创办企业,反过来与自己竞争的道理?国企能否以公共品服务国民,攸关国企与社会关系能否正常化,攸关市场经济秩序能否正常化,不能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