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有研究报告,某些癫痫患者出现自杀或自杀倾向。在对涉及 11种AED的 199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行荟萃分析后,2008年 1月美国 FDA发布了 AED可能增加自杀风险的安全警告(主要是自杀行为和意念),至此AED与自杀的关系才真正引起研究者关注。
FDA在研究中发现,服用 AED者出现自杀倾向的风险是服用安慰剂者的 2倍,该风险在服药不久后出现且在服药24周期间持续存在。但有研究者认为该研究未将不同AED分别分析,且各临床试验对自杀或自杀倾向的定义不一致可能导致其结果可信度降低。最近 2项关于癫痫患者中 AED应用与自杀关系的研究值得关注。
发表于《神经病学》杂志的一项研究利用英国普通医疗实践研究数据库数据,对不同AED导致的自杀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将 AED分为巴比妥类、传统 AED、抑郁风险低(拉莫三嗪、加巴喷丁、普瑞巴林和奥卡西平)和风险高的新型AED(左乙拉西坦、噻加宾、托吡酯和氨己烯酸)4类。结果为,服用易致抑郁症的新型 AED者自杀风险升高 3倍[比值比(OR)=3.08]。因此研究者认为,并非所有 AED均增加自杀风险,主要为易致抑郁症的新型 AED存在导致患者自杀的风险。
另一项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的研究对在临床医疗活动中收集的、可代表普通人群的患者数据进行分析,筛选癫痫、抑郁症或双相障碍患者并确定服用AED与出现自杀或自杀倾向的关系。研究发现,自杀相关事件发生率在未患癫痫、抑郁症、双相障碍者或未应用 AED人群中为 15.0例/10万人年;对 66925例癞痫患者随访期间,在未应用和应用 AED的患者中自杀相关事件发生率分别为 38.2例/10万人年和 48.2例/10万人年;在校正分析中,应用AED与癫痫或双相障碍患者自杀相关事件风险升高无关,但与抑郁症和无癫痫、抑郁和双相障碍患者的风险升高显著相关(OR=2.57)。该研究认为,AED不增加自杀倾向的发生。应注意的是,本研究未纳入有自杀家族史或曾有自杀经历的患者,同时发现诊断为无癫痫、抑郁症和双相障碍的患者在应用AED后自杀相关事件发生风险显著升高。
上述研究远未结束关于 AED是否增加自杀风险的争论。考虑到癫痫患者病例数多、药物应用时间长,且多数为年轻患者,我们仍须警惕 AED的使用风险,尤其是对有抑郁症状、双相障碍和有自杀家族史的患者。有必要在我国针对 AED安全性行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