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永斌
《车邻》是《诗经·秦风》里的第一首,其诗曰:
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阪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阪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诗序》曰:“车邻,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车马礼
乐侍御之好焉。”《郑笺》云:“君臣以闲暇燕饮相安乐也。”后儒普遍认为本诗是反映“君臣相得”的,但也有学者认为《车邻》描写了秦君与宫女的交游,是反映秦君腐朽生活和思想的诗,如我国现代著名诗经专家程俊英。程先生因细味“阪有漆,隰有栗”“阪有桑,隰有杨”的兴句,便断定诗人是一位女性,她说:“‘阪有漆,隰有栗’式的民歌习语,在《国风》里多用来表示男女双方的爱情。如《简兮》‘山有榛,隰有苓’、《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花’等都是。”故本诗的主题并非“君臣相得”,而是与男女之情有关,并且“反映了秦君生活和思想的一个断面”。[1]程先生认为,“未见君子,寺人之令”中的“寺人”是一个铁证,其理由是《毛传》曰:“寺人,内小臣也。”《郑笺》云:“欲见国君者,必先令寺人使传告之,寺人即侍人。”《周官·内小臣》云:“掌王后之命,掌王之阴事阴令。”郑玄注:“阴事,群妃御见之事。”《天官》云:“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程先生由此推出这位“未见君子”者是女性,既然“未见君子”者是女性,则诗的主题绝不是“君臣相得”。[2]
那么,我们来看看《国风》中“阪有漆,隰有栗”式兴句所表达的兴喻意义:
(1)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邶风·简兮》
(2)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郑风·山有扶苏》
(3)山有苞栎,隰有六驳。未见君子,忧心靡乐。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山有苞棣,隰有树檖。未见君子,忧心如醉。如何如何?忘我实多!《秦风·晨风》
(4)山有枢,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廷内,弗洒弗扫。子有钟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他人入室。《唐风·山有枢》
以上例句中,(1)(2)(3)实与男女之情有关,对于“阪有漆,隰有栗”式兴句,如果将它看作是男女之情的
一种隐语,这是有道理的,但不能以一概而论。如例(4)《山有枢》是一首讽刺守财奴、宣扬及时行乐的诗。其中“山有枢,隰有榆”、“山有栲,隰有杻”、“山有漆,隰有栗”是以山隰有木材不知自用只供他人用兴守财奴有财宝不知享用,等他死了却供别人享受,实与男女之情无关。由此我们肯定“阪有漆,隰有栗”式兴句并非只是用来表示男女之情,而是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来推断它的起兴之意。
其次,由于《毛传》、《郑笺》、《周官内小臣》及《寺人》等对“寺人”的解释几乎近似于“掌王后之命,掌王之阴事阴令(阴事,群妃御见之事)”。“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于是,程先生便认为“寺人”便是“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的专与妇女打交道的官,从而推导出“未见君子”者是女性,其实不然,以下是我们对于“寺人”的考察。
《天官·序官》云:“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可知天子之官,“内小臣”与“寺人”不同。《毛传》云:“寺人,内小臣也。”是说“寺人”是内细小之臣,并不是说“寺人”便是“内小臣”之官。《仪礼·燕礼》云“小臣戒与者”,可知官员想要觐见君王,必先经由小臣传达之。《夏官》云“小臣掌王之命”,《天官》云“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即天子之官,自有小臣主王命,寺人主内命,不主王命。然而此乃周天子之礼,与诸侯之礼不同,因为“天子备官,故内外异职;诸侯兼官,外内共掌之”。[3]《左传》僖五年“公(晋献公)使寺人披伐公子重耳于蒲”,《左传》昭十年宋平公之丧,“宋寺人柳炽炭于位,将至则去之”。可见诸侯的“寺人”传达君命是很正常的事。由此便知,本诗中作为诸侯(严格的说,此时的秦还不是诸侯)的“寺人”,并非只“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而是“外内共掌之”。故因“寺人之令”而“未见君子”者未必只能是女性。其实,这首诗所要描绘的与男女之情无关,而是通过对周代车舆制和燕礼的反映来表达“君臣相得”的,下面做具体分析。
诗首章云:“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是对秦仲有了车马、侍御待遇的赞美,说他车马众多,车声邻邻(即隆隆),在拉车的马里面还有尊贵的“戴星马(白颠马)”,并且他还有了侍御之臣,若想要见他,必须先让寺人转告。首句中的“车”并不是普通的马车,而是含有礼制规定的身份象征,车舆制在西周有明确的规定。《周礼·春官·巾车》云:“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锡,樊缨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象路,朱,樊缨七就,建大赤,以朝,异姓以封;革路,龙勒,条缨五就,建大白,以即戎,以封四卫;木路,前樊鹄缨,建大麾,以田,以封蕃国。”[4]路,又写作辂。如《论语·卫灵公》:“行夏之时,乘殷之辂”,辂即路车。张衡《东京赋》云:“龙辂充庭,云旗拂霓。”李善注:“辂,天子之车也,故曰龙辂。”知辂亦为路车。班固《白虎通义》云:“路者,何谓也?路,大也,道也,正也。君至尊,制度大,所以行道德之正也。路者,君车也。”[5]据上可知,周王有玉路、金路、象路、革路、木路等五路专用的车辆,考其最低一等的木路也“以封蕃国”,然而周王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把路车赏赐给诸侯,在金文、《诗经》、《左传》中都能找到有关的史实佐证。如《克钟》:“易克甸车、马乘。”(周孝王)赐予克的甸车就是木路。《诗·小雅·采菽》:“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毛传云:“君子,谓诸侯也。”此诗说明周王以路车赐予来朝的诸侯。《诗·大雅·崧高》云:“王遣申伯,路车乘马。”此为周宣王赐申伯路车的记载。襄公十九年《左传》:“四月丁未,郑公孙虿卒……晋侯请于王,王追赐之大路。”杜注云:“大路,天子所赐车之总名,以行葬礼。《传》言大夫有功,则赐服路。”襄公二十四年《左传》:“穆叔如周聘,且贺城。王嘉其有礼也,赐之大路。”杜注云:“大路,天子所赐车之总名。”定公四年《左传》:“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分康叔以大路、少帛……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巩。”杜注云:“鲁公,伯禽也,此大路、金路,锡同姓诸侯车也。由是知赐鲁、卫、晋之大路皆为金路,赐穆叔、子侨大路,当为革路或木路也。”以上记录便是周天子赠路车与诸侯的例证。不过据《史记》记载,秦自非子(周孝王时)以来,世代为附庸,至秦仲(周宣王时)才开始强大,因其伐戎有功而被封为大夫,尚未封国,按礼制难以受赐车舆,但由于秦人迫近戎狄,崇尚气力,民风强悍,在秦仲时秦的军事实力已很强大,秦仲虽名为大夫,但实际的威望已并肩诸侯。《国语·郑语》云:“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嬴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把秦仲和齐侯相提并论,可见其影响之大。故周天子还是赐给他车马礼乐,这让一直近戎狄之俗的秦人倍感欣喜,故做《车邻》以记念之。作为《秦风》的第一首诗,《毛序》云“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焉”是很有道理的。
诗二章、卒章云:“阪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阪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此二章句式相似,先以山坡上有漆树、山沟里有栗树,山坡上有桑树、山沟里有杨树此四者均得其宜兴在秦仲时,秦国君臣相处和谐、各得其乐;后讲鼓瑟、鼓簧,并论乐事。而用乐必有礼,这里的礼便是君臣闲暇燕饮相乐的“燕礼”。燕礼之“燕”通“宴”,义为安闲、休息。燕礼是古代君主、诸侯、贵族在政余闲暇之时,为联络与下属的感情而宴饮的礼仪。燕礼的仪节相对比较简约,以饮酒为主,每人的席前都摆有佐酒的肴馔,可以随意酌饮、相劝,至醉而休,意在尽宾主之欢。
《礼记·燕义》云:
诸侯燕礼之义,君立阼阶之东南,南乡尔……臣下竭力尽能以立功于国,君必报之以爵禄,故臣下皆务竭力尽能以立功,是以国安而君宁。礼无不答,言上之不虚取于下也。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然后取其十一,故上用足而下不匮也,是以上下和亲而不相怨也。和宁,礼之用也,此君臣上下之大义也。故曰: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6]
在整个燕礼过程中总有音乐伴奏,先是堂上的乐工在瑟的伴奏下,歌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等乐曲,演唱完毕,主人向乐工献酒。接着,吹笙者站在钟、磬的中间,吹奏《南陔》、《白华》、《华黍》等乐曲,演奏完毕,主人向吹笙者献酒。尔后,堂上堂下交替歌奏乐曲。堂上鼓瑟《鱼丽》之歌,堂下则笙奏《由庚》之曲;堂上鼓瑟《南有嘉鱼》之歌,堂下则笙奏《崇丘》之曲;堂上鼓瑟《南山有台》之歌,堂下则笙奏《由仪》之曲。接着歌奏地方乐曲,如《周南》中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中的《鹊巢》、《采蘩》、《采蘋》等。毕礼时,乐工奏《陔》的乐曲,宾将所取的脯赐给敲钟的乐工,然后出门,卿、大夫随之出门。
由此可知,燕礼所要表达的是一种“和宁”的政治理想,所谓和宁,就是指君臣双方能够相敬、相知、相依、相亲,上下无怨,燕礼的目的是使“上下和亲而不相怨”,君臣在政务闲暇之余,伴着瑟簧笙钟之声,亲密无间,觥筹交错,开怀畅饮,其乐融融,其情洩洩,这种和谐共处、各得其所的状态正是燕礼所追求的,而《车邻》中“阪有漆,隰有栗”、“阪有桑,隰有杨”的兴句正是对这种“上有贤君,下有贤臣,上下各得其宜”的状态的最好注解。[7]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诗的主题应该是“君臣相得”。
[1][2]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中华书局,1991:334、335.
[3][7]毛诗正义[M].十三经注疏整理本[G].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480.
[4]周礼注疏[M].十三经注疏整理本[G].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837-842.
[5][清]陈立.白虎通疏证·阙文篇[M].中华书局,1994:622.
[6]礼记正义[M].十三经注疏整理本[G].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935.
[8][汉]司马迁.史记[M].中华书局,1959.
[9][汉]班固.汉书[M].颜师古注.中华书局,1962.
[10][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中华书局,1989.
[11][清]孙诒让.周礼正义[M].中华书局,1987.
[12]金景芳.周礼[J].文史知识,1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