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生
(湖南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农村积极分子的分类及其培育
阳信生
(湖南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目前不少农村存在村组干部后继乏人,基层党组织弱化,农村内生积极分子匮乏,外部积极分子的作用范围较小等问题,即农民主体作用的缺失和农村社会内在动力的缺乏。这导致农村集体行动意识和集体行动能力的缺失,造成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成为当前制约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现实因素。为此,应大力加强政策引导,坚持内育外引,拓宽培育内部积极分子和吸引外部积极分子的现实渠道,建立积极分子有效发挥作用的组织平台和动力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农村积极分子;组织化;志愿者;培育主体;激励机制;新农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包括农村精英严重流失、农村治理资源匮乏,无人愿意当村干部以及村干部腐败问题突出,农村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乏力、社会矛盾凸显,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不少农村呈日益衰败现象等等。为此,国家制定并实施了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但是,当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运动似乎陷入梁漱溟所说的“乡村运动,乡村不动”境地,新农村建设“不推不动,推而不动”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既与农村外部动力不足、外部机制不到位有关,更与内在动力缺乏、集体行动意识和能力缺失有关。而乡村内外部生态环境的制约,导致农村积极分子少、作用淡化,无疑直接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实际效果。众所周知,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需要积极分子,需要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活跃分子和骨干力量。农村社会亦是如此,且更为重要和迫切。
贺雪峰在《积极分子与“钉子户”——徽州村治模式的关键词》、《村社本位、积极分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视角二题》、《积极分子——观察中国农村的一个视角》等文中最早提出培育农村积极分子问题,给人诸多启发。但其所论专指农村内生的积极分子,未提及农村外部的积极分子,对内生积极分子培育的现实路径亦未具体探究。对此,笔者拟探讨如下问题:农村积极分子主要是指哪些人群?当前培育积极分子面临哪些困境?当下如何培育一支庞大的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农村积极分子队伍?
农村积极分子是村庄内部和外部(以内部为主)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增进农村整体福利,实现农村公共利益的各种积极力量的总称。
农村积极分子不等于农村精英。农村精英是指拥有更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源、在乡村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支配力的“乡村统治者”。如村干部即为乡村政治精英,“在农村社区生活中发挥着领导、管理、决策、整合的功能”。精英是依据优势经济、社会、政治及文化资源的占有量来衡量的,而积极分子是依据态度与愿望来判断的;积极分子可能是精英,但不同于精英,对于积极分子而言,态度决定一切,不在于做了多少和能做多少,而在于愿不愿意去做[1]。农村积极分子也区别于农村能人。农村能人主要指农村中生存和发展能力超过普通农民、能较快发家致富的那一类人。同时,虽然农村志愿者中有一部分可以归于农村积极分子,但不能把农村积极分子等同于农村志愿者。农村积极分子是来自村庄内外部所有基于传统观念或现代理念而积极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人员,农村志愿者更多是指来自农村内外部基于现代志愿服务精神而无偿和自觉为农村社会服务的社会性力量。
根据来源不同,可将农村积极分子分为内部积极分子和外部积极分子。内部积极分子是村级公共组织内热心农村公益、积极为村民服务的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代表、村党支部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各种协会成员、返乡的离退休人员、热心村庄事务的农民工以及在村庄公共社会各领域比较活跃的人员;外部积极分子是包括农村外部各种类型的自觉支持、服务农村社会的志愿者。农村积极分子的划分,根据活动的主要领域,可分为政治积极分子、经济积极分子、文艺(文娱)积极分子、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分子等;根据活动能量不同,可分为普通积极分子和积极分子领导人物等;根据其有无所谓的“政治”身份,可分为干部积极分子,普通党员积极分子,群众积极分子(前两者可称为体制内积极分子,后者可称为社会积极分子);根据乡村社会资源的性质,可分为传统积极分子和现代积极分子。传统积极分子是指依托中国乡土社会固有的亲族、家族、宗教等资源而发挥作用的积极分子,现代积极分子是指基于契约、志愿服务精神等现代理念而产生的积极分子。
具体而言,从我国现行的制度安排、农村的社会环境以及积极分子本身的能力素质状况等方面看,以下几类人最应该、也最有可能归于农村积极分子范畴。
首先是村组干部。关于村干部的角色与行为,一般研究都将其定位为国家代理人与村庄当家人。村组干部被称为“村官”但不是官;被称为干部,但又是农民,严格地说是农民干部。他们身处农村熟人(组是熟人社会)社会或半熟人社会(行政村为半熟人社会),也是当地村民中的一员,与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又是直接为村民服务的,他们具有很强的村庄认同感,以及相当高的社会预期,完全可以成为农村重要的积极分子。
其次是农村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农村党员,作为农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他们是党的基层政权的重要来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推动作用。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看,农村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作为社会成员中的先进分子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是政治要求,也应该成为党员的一种思想自觉和道德要求。
第三是乡村其他社会精英(如离退休居乡人员、退伍军人、宗族、家族首领、宗教团体领导人、老人等)。他们客观上有充裕的闲暇时间,或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或有一定的社会声望,或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主观上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愿意为村庄的建设和发挥贡献自己的余热。如农村老年协会作为农村村委会直接领导下的一种群众性老年社团组织,既是村里的“老年活动中心”,又是农民养老的“中流砥柱”。农村老年协会一般由村中热心老龄事业的“五老”人员即老长辈、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及有水平、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任协会会长或副会长。毫无疑问,“五老”人员等农村社会精英可以作为重要的积极分子。实际上,除了“五老”人员,农村中的普通老人,也可以在调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大部分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的背景下,他们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我们不要简单地为某些农村社会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人物贴上标签,要辨证分析,不要武断地把宗教活跃力量定位为破坏力量,认为宗族、家族等传统力量保守落后、没有现代意义,应注重实现传统力量的现代性转化,发挥其积极作用,防止糟粕和某些消极影响。
第四是社会上各种有责任感、有使命感、有献身精神的志愿者。这是一支庞大的农村外部积极分子力量。“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曾牵动了无数国人的心,当前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亦引起很多人的忧虑,这些无疑是农村外部积极分子投身农村志愿服务的精神动力;当前我国正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亦启动了村官计划,这些也极大地激发了许多青年学生及其他具有满腔热血的城市志愿者建设农村的热情。特别是从小生活在农村后因升学、参军、经商等原因到城市发展并定居者,他们与农村还有割不断的联系,怀有对农村的眷恋之情和回报之心,因而更有可能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越来越多的城市志愿者愿意付出自己的精力和心血来帮助农村走出困境,并积极参与农村的反贫困以及农村的医疗、教育、文化等各种社会事业,如帮扶农村失学儿童、投身农村支教支农、参与农村环保事业等事务,为农村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还有温铁军、何慧丽等专家学者发起并实际推动的新乡村建设运动,开展大量培训农民、实行重点项目引导、乡土文化培育等活动,收到了积极效果。
热心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分子活跃在乡村社会,是乡村社会建设真正的希望。他们不计报酬,积极参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是农村社会生活中的主力军和主导者,是农村最可宝贵的资源,是农村社会资本中最重要的关系资源和社会财富。贺雪峰亦指出,“有了积极分子,这个社会就有了带头人,就有了体制内的动力,也就是有了社会的内动力,在这些积极分子的作用下,农村社会的秩序就不大会成为问题。”[4]但从目前农村积极分子的数量和素质而言,当前农村积极分子比较缺乏,农村事务无人负责、无人参与的现象比较普遍,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秩序和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村组干部后继乏人。近年来,农村村干部难选和村干部后继乏人问题较为普遍,这种情况在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村尤为严重。2003年,“制度建设与农村社区治理”课题组对国内12省村民抽样问卷调查显示,在回答“你是否愿意当村干部”时,22.7%的村民选择了愿意;有32.9%的村民选择了不愿意;34.9%的村民认为当不当无所谓;9.5%的村民对此未作回答[2]。每逢村委会换届选举,很多农村甚至提不出、选不出合适的村主任和书记人选。乡镇政府对农村无人办事不无忧虑,有时甚至要反复动员相关人员担任村干部。有学者认为当前村干部的不稳定现象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少有的,甚至还提出了“21世纪谁来当村官”的问题。村组干部难选,其原因在于:1)村组事务繁杂,工作上无尽头。农村村干部虽然是“十品灰尘官”,但做的事情却不少,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统筹提留、农田水利建设、村建规划、民事调解等等,可谓是“上到国家大事,下至鸡毛蒜皮”,上面千条线的任务最终都要经过村干部这一个“眼”去穿引、落实。这些任务没有一样不重要,没有一样不费力,因此,村干部往往是“眼晴一睁,忙到熄灯”,集体的工作忙不完,家中的事情做不成。2)报酬过低,经济上无甜头。据调查,村干部的正常工资水平偏低,不仅与村干部的预期相差很大,而且尚未达到一个的合理的工资水平[3]。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村干部不但待遇低,而且还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村民小组组长等的待遇更低,大都没有固定的工资,一般视集体收入来定;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小组长的报酬很低甚至没有任何报酬,经济待遇是象征性的。笔者在湖南浏阳市农村调查时发现,许多村的组长收入是100元/年,年终时村里最多给100—200元红包,基本上是义务的[4]。而经济水平较高的江苏农村干部的年平均工资才 2000元左右,相当于乡镇中层以下干部工资的44%。即使如此低的工资也不能全部及时拿到。乡镇每年都要对村干部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较差的村干部正常年份只能拿1700一1800元,这对头脑活跃、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来说,缺乏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3)没有“肥田沃土”,选材上无源头。近几年,虽然县乡村都十分重视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但由于市场大潮的冲击,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大都不再愿意呆在家里“修地球”,大多数都“孔雀向城飞”,或打工,或进厂,而且“少小离家老不回”,这就使得本来就偏少的村后备干部只能在“矮子当中选将军”[5]。因此,许多农村村官选举时出现“有本事的不愿干,没有本事的不能干”现象。
(2)农村内生积极分子匮乏。相对而言,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代表、村党支部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等各种正式组织内部成员在农村社会的影响力和作用力更大,除此而外的内生积极分子资源相当匮乏,农村陷入自身组织资源严重不足、治理涣散的境地。市场经济时代,普通村民原子化现象严重,搭便车心理比较普遍,对村级公共事务事务表现出惊人的冷漠。由于缺乏强大的实际利益驱动,村民对各种协会活动以及村公益事业,很多时候完全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内生积极分子的缺乏,导致农村集体行动能力弱,村级公共事业难以发展,农村公益服务极为匮乏,这极大地制约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同时,农村内生积极分子活动缺乏有效平台,农村组织自治色彩不浓。很多农村协会组织,大多是政府或村级正式组织推动建立并主导的,协会的负责人大多是返乡的离退休人员等担任,有些组织甚至变成了政府或村级正式组织履行某种职能的机构,积极分子的积极性无法调动、积极作用无法发挥。
(3)外部积极分子的作用范围较小。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基本成为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外部社会对农村的关注、支持亦比较有限,农村的衰败已经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为推动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国家高度重视吸引志愿者服务农村建设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团中央首次号召全国大学生在暑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996年12月,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委、农业部、文化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而后,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三下乡”活动在全国正式开展,至今仍方兴未艾。虽然“三下乡”活动获得国家制度层面的支持,但是活动的持续性和实际效果并不太理想。许多针对农村的志愿活动是政府或事业单位倡导并组织,带有部分强制性,有为下乡而下乡的“被下乡”现象,活动的志愿服务性质不足,影响了此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效果。更多是暑假高校大学生组织的“三下乡”活动,此类活动存在志愿服务时间短、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有一定的形式主义、活动难以持久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民间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的活动蓬勃开展,对于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主要直接服务农村和农民的稳定的持续的民间志愿者队伍规模不大,且存在某一时间某地或某领域志愿者扎堆、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欠缺等问题。
农村积极分子缺失,既有制度原因,又有现实因素。主要有:农村自治未能真正实现,村民难以主导村级事务,对村级事务比较淡漠;缺乏对积极分子的有效激励机制,没有对农村积极分子进行有效的政治激励、经济激励和道德激励;村民整体素质不高;积极分子发挥作用的平台、机制缺失;农村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和志愿文化缺乏,等等。
(1)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如前所述,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是天然的、也是当前农村最重要的积极分子。一般而言,党员政治觉悟高、思想道德品行好,更具权威性、更有影响力,他们不仅是体制内的力量,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无疑是当前农村最重要、最自觉的积极分子之一。但是,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组织能力弱化,战斗堡垒作用相对减弱:表现之一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真正发挥等出来。笔者在湖南浏阳等地农村调查时,问及“除两委中的党员外,其他党员是否为村里做贡献”,某村委员会主任回答说:“其余党员没有很大作用,甚至根本就没发生作用。40%-50%支持村委会工作,50%保持自身不犯错误,甚至10%-20%不能深刻体会党的宗旨,对党有怨气,不按党章办事,不守党的纪律,跟党唱反调。”村内党龄比较大的党员忧心忡忡地指出:“现在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很难,谈不上”。[4]表现之二是党的威信下降,在农村写入党申请书、自愿向党组织靠拢的人越来越少。目前有的行政村一年两年没有发展新党员已成普遍现象,有的村甚至连续五六年没有发展新党员也不足为奇。据调查,湖南长沙县一些地方的农民只顾忙自己的事情,很少有自愿写入党申请书的,年轻党员比例很小,2005年,合并后的大多数村只发展了1—2个预备党员[6];而山西大同市,全市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有132个,五年未发展党员的村有71个,没有35岁以下党员的村有313个[7]。这是农村社会发展内在动力缺乏和党组织组织动员能力匮乏的反映。
(2)农民组织发育不成熟。实现农民的组织化,是培育农村积极分子,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世界上成功解决“三农”问题的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离开了农民组织的参与,单独依靠国家、市场的力量,都无法维持农村的发展。以欧洲国家为例,法国的 73万个农场中,绝大多数农场主都参加了产前、产后领域的合作组织。德国早在1993年,就已经有80%的农场主加入了合作经济组织。但是与国外农民组织的发展相对照,我国农民组织,尤其是被誉为农村积极分子“孵化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育程度尚处于初级阶段:运行机制不规范,章程不完善,自治能力差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低;层次低,松散的多一些,紧密的少一些,大部分集中在生产阶段,在加工、销售等环节上少。这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济功能强,而政治参与力弱。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功能仅限于经济活动中的农资购买、产品销售、农技服务等领域,当季节性的生产或销售周期一过,农民又恢复到原来的无组织状态中去了。因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难发挥培育农村积极分子的功能(刘永钦: 对我国农民组织化的功能分析,《教育前沿·理论版》)。
(3)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农村积极分子培育存在激励主体缺位、激励方式单一、激励诱因缺失、激励对象狭窄等主要问题:在农村积极分子的培育过程中,谁来承担激励农村积极分子的责任,目前还不明确;激励方式单一:目前对农村积极分子的激励措施在主要内容上参差不齐,缺乏全面性和多样性;激励诱因缺失:人们进行社会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和物质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物质利益除了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外,还是人的安全、自尊的不可缺少的依据,因此在农民的物质利益未得到充分满足时,对农村积极分子的激励应注重物质利益原则;即使在个人的物质利益已被认为充分满足之后,也不应忽视物质利益的激励作用。但是在农村积极分子培育过程中,激励农村积极分子成长的物质资源十分欠缺,严重不足;激励对象狭窄:一些地方在激励对象上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狭隘性,如仅仅对带动农民学技术、奔富路的农村党员等积极分子给予奖励,而对同样贡献的农民组织的带头人以及农村外部志愿者却不能一视同仁地激励。这种激励政策势必不利于非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
要培育农村积极分子,必须整合农村内外各种社会资源,建构社农村报酬系统和社会价值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公益性组织。具体而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积极分子的产生与发挥作用的土壤离不开和谐健康的乡村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因此,在积极分子培育问题上,关键的因素是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其中政治环境对于和谐的乡村关系至关重要,必须理顺各种乡村关系,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同时,乡村各级正式组织应该孕育在健康向上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当中,不然积极分子难以产生,也无法发挥作用。
针对目前村民自治成效较低的状况,实行农村传统的“熟人社会”治理模式仍有其必要性,该模式成本较低、效果也明显。为此,可将村民自治的重心下移,由现在的行政村自治变为实行由小组改造而成的农村社区自治。行政村是一个“半熟人社会”,村民的社会关联度、村级的社会资本存量都比较有限,村民之间,特别是不同组的村民之间(尤其是居住分散、不同姓的小组村民与其他组村民之间)往来非常少,并不太熟悉,也没有多少共同利益,村民对村的心理认同和社会认同度较低。村民小组则是一个真正的“熟人社会”(费孝通),是一个共同的人情单位,一个娱乐单位,是“村落社会中社会关系积累程度最高的社会圈。”[8]这一治理模式可以称为熟人社会的自治。由于熟人社会完全不同于陌生人社会,人们害怕丢脸,有很强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宿感,也有比较长远的利益预期,需要共同面临并克服现实中的困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笔者在湖南浏阳市农村调查时发现,有不少村民选择担任村组干部,更多的基于对村庄的责任感、把村组的事务当成是自己或自家责无旁贷的事情,愿意积极为大家服务[4]。
总之,实行农村社区自治,容易形成人人参与社区事务、人人热心社区公益的局面。小组内的村民好像一个放大了的家庭,人人都愿意承担各自的责任,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其同义词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无人担任社区负责人的情况会很少。如贺雪峰对安徽肥西小井村的调查发现,以村民小组作为农民行动单位的小井村秩序井然,原因在于该村村组小组长这一积极分子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9-10]。
积极分子多具有强烈公共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分子的培育也必须不断强化社区共同意识,鼓励村民广泛而有效的合作,建立农村利益共同体,这是培育积极分子的现实土壤。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1]而利益就是一种现实需要。没有利益的交集,人们很难持久地站在一起。在农村社会,农民之间的共同利益是非常广泛的,如经济利益、社会利益、文化利益等,基于此,他们完全可能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开展各种有效的合作。正是经济合作、社会合作等合作主义的引领下,积极分子便会产生强烈的社区认同感,也因此有了理想目标和现实追求。这样一来,他们更愿意把大家的事情当成是自己的事情,而积极分子的个人利益和需要也会在其自觉融入社区、服务社区得以实现,即“我为人人,人人共享”,这种双赢结果是农村内在积极分子所追求的理想状态,也是培育农村积极分子时比较现实的选择。
农村内部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是当前非常薄弱的环节,但却是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接应外部积极分子资源的基础。有研究者亦提出,建立合理的乡村社会的治理结构,应“大力推动乡村民间组织的发展,开拓农村公共事务方面志愿者活动的空间。”[12-13]鉴于村民素质不高,村民原子化现象严重的状况,应大力推动积极分子的组织化,建立村庄内部的志愿者组织,搭建农村积极分子发挥作用的平台和机制。为此,除了应注重发挥正式组织如村级党组织、团组织的作用外,还必须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积极分子组织和团体,建立一个强大的组织网络体系。如要建立村庄内部的各种社会性服务性公益组织,包括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关心下一代协会、妇女权益保护协会等,还可以建立以某一区域范围的农民工权益保护协会(或“农民工之家”)、同乡会等。同时,为推动农村志愿者组织更好的发挥作用,可以建立针对农村教育扶助、科技文化支持等为主要目的的基金会,如村教育基金会、科技发展基金会以及其他类型的基金会,使积极分子能够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在这方面,江西省探索村落社区建设,建立村落志愿者协会的做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2003年起至2007年,江西省已建成2万余个村落社区,社区志愿者队伍达到 20余万人,他们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村落志愿者协会在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重建农村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维护农村基层的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14]128-132。
针对当前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作用弱化问题,应把选好配强农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作为重点,对软弱涣散的“两委”班子进行调整,把群众公认的党员、干部选进“两委”班子;大力强化党员责任。通过建立党员模范岗、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制等方式,切实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使党员特别是普通党员能够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和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增强农村积极分子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强对优秀青年农民的教育培训。优秀青年农民从身边党员身上看到了党的先进性,就会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大批优秀青年农民一旦被吸收到党内来,无疑能增添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新鲜血液和活力。如江西省村级志愿者组织中,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如在都昌县的万名农村党员中,有 95%加入了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协会会长和各个工作站的负责人98%是党员[13]133。
培育农村积极分子,要实行内外结合、政府与村级组织联动,促进志愿者组织与其他公共组织的协调配合、紧密合作等。因此,必须发挥政府体制、社会体制等多种体制的作用,拓宽吸引外部积极分子的现实渠道,建立并壮大农村志愿者队伍,以提高农村外部积极分子的影响力、带动力。如针对各种形式的“三下乡”活动,可以由乡镇政府出面与相关单位和高校联系,双方协商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形式,建立活动的常效机制,确保活动的效果,使来自乡村之外的志愿者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可以视为利用政策引导的方式培育农村外部志愿者的一个重大举措。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可以理解为利用政权的力量,培育农村志愿者。被选派到农村的大学生,多数志愿选择到农村挥洒青春,贡献自己的力量,实际工作以支农、支教和扶贫为目的,属于志愿者性质;他们在农村的时间一般为三年,由政府支付相关报酬,工作待遇不高,为政府购买志愿者服务性质。吸纳大学生担任村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积极分子队伍匮乏问题,为农村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而且,对于促进农村内生的志愿者组织的发育和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积极分子队伍,具有极强的示范带动效应。当前应重视从那些自小生活在农村后因升学、参军、经商等原因到城市发展并定居者中吸纳志愿者,他们更熟悉农村,也更有责任、热情和动力支持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任何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两种基本动因,但农村内在动力机制的建构与发展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这需要更多地强调农民的主体性、农民的自觉以及对农民进行现代性的改造。因此,大力培育农村积极分子,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立熟人社会、熟人社区的治理模式和格局,推动社区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以村民利益共同体为基础,建立契约化、制度化的农民合作新机制,以此营造积极分子队伍发展与壮大的制度环境;2)培育积极分子,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素质,增强农民主体意识,使广大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主要动力;3)实现农民的组织化和农村积极分子的组织化,建立并完善农村公共组织体系,特别是要发挥体制内正式组织如党团组织的作用,让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团员成为最可靠、最重要的积极分子;4)畅通有利于积极分子发挥作用的制度渠道和现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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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ification and cultivation of rural activists
YANG Xin-sheng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nan Business College,Changsha 410205,China)
The absence of the main role of the farmers and the lack of intrinsic motivation in rural areas are important factors which currently restrict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That has led to the lack of the rural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and operational capacity, and the dilemma of rural social governance.At present,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rural areas, such as difficult in the selection and increasingly alienated from the rural public interest of village and group cadres,weakening of rural grassroots party organizations, Lack of endogenous activists, the role of activists outside is not satisfactory.Therefore, We must make great efforts to cultivate the rural activists which provide a strong impetus for the building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ncluding expanding the channels to attract activists from internal and externa, and buliding the organization of molecular platform and dynamic mechanism, etc.
rural activists; systematization; volunteer; trainer; excitation mechanism; new countryside
D422.6
A
1009-2013(2010)01-0041-07
2010-01-04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课题
阳信生(1974—),男,湖南永兴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农村社会治理问题研究。
陈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