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玉山
从发展性地理学习评价的本身的出发点看,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地理课程培养目标构成了发展性地理学习评价制定的依据。发展性地理学习评价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只有与地理新课程培养目标相一致,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评价的功能,改善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
地理新课程标准特别关注学生的地理学习方式,明确提出要改变传统的“师讲生受”的学习方式,倡导实地观察与调查、动手实践、自主探究和合作交流等学习方式。激励学生积极探究、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形成主动的学习态度。关注学生地理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方式、思维方式、能力、情感等各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学生的差异不仅指智力方面的差异,还包括生理特点、心理特征、兴趣爱好等各方面的不同特点。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轨迹都与他人不同,发展的目标也具有一定的个体性。发展性地理学习评价应依据学生之间的差异,正确地判断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及其发展潜力,尽可能为每一个学生适合其发展的地理学习方案提供有用的反馈信息。
发展性地理学习评价要求改变学生被动接受评判的情况,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作用。让学生更多地了解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在评价资料的收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自我提高的过程。
传统地理教学一般以先给出结论,再进行演绎推导的方式传授知识,学生难以认识到科学方法在地理学习中的作用,使丰富生动的地理知识变得枯燥无味。地理新课程指出,在地理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对学生进行地理科学方法教育。地理知识只是为学生认知发展提供了一种智力操作材料,而地理科学方法为学生在思维和行为上操作这些材料提供了手段和工具。如果学生在学习地理知识的同时掌握了地理科学方法,他就能运用这些方法去寻求自己尚未知晓的新知识,去探求各种问题的答案。发展性地理学习评价通过关注科学方法教育的成效,将地理教学导引到注重地理知识获得与地理科学方法训练相统一的轨道,为学生奠定坚实的地理知识基础,探索新知识和掌握地理探究的方法创造了条件。
(摘自《地理新课程测量评价》 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