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福秀
(湖北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21世纪初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的问世,掀起一股学术研究的热潮。其中第一册《诗论》的发表更是让学界乐此不疲,许多学者对这一新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进行比勘,在20世纪颇有争议的问题上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由于上博简《诗论》是迄今为止最早系统论诗的著作,因而这一文献的论诗特色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孔子对“诗言志”是怎么理解的?孔子所认同的“志”与《诗论》中所出现的“情”又是什么关系?笔者不揣谫陋,愿在此课题的研究上略陈管见,祈教于大方。
一关于“诗言志”说,闻一多先生在其《歌与诗》中曾将“志”演绎出三个义向:记忆、记录、怀抱。他对“志”义的训释完全是从字的原型入手,这为我们从文献中勘别“志”义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尚书·尧典》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一般认为,这是最早出现的“诗言志”说。但这一提法也受到了很多质疑,如顾颉刚先生在《尚书研究讲义》将其成书年代定至战国。现代学者张少康先生又直言《尧典》出于战国末期,并认为“诗言志”说不是最早见于《尚书》,而是见于《左传》。然据陈梦家先生《尚书通论》、刘起先生《尚书学史》统计:《论语》的《为政》《宪问》篇引“《书》云”二次;《国语》的《周语》《楚语》引“《书》曰”、“《书》有之曰”二次;《左传》引“《书》曰”七次;《墨子》引“先王之书”某某篇多为《尚书》中的篇名,次数达三十二次。以上各文献所引《尚书》文句多数与我们今天见到的《尚书》内容一致,而且《尧典》在《左传·文公十八年》被征引过一次;以《夏书》为名引尧舜事迹的也有庄公八年、僖公二十四年、二十七年、襄公二十六年、昭公十四年等五次。因此,此书最迟可能出于春秋时期。细读其文,不难发现其中的“诗言志”是与音乐欣赏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还与上古时期的宗教祭祀有着某种剪不断的联系。正如李泽厚、刘纲纪两先生所论述的那样:“由祀礼而生的诗,在《诗经》的《颂》和《大雅》中还可见到它的遗迹。《颂》之中有不少是所谓‘以其成功告于神明’的祭祀之词,所以,向神明昭告王者的功德和记述政治历史的大事,体现了‘诗言志’早期的含义。”[1]这里的“诗言志”,代表着早期人们对“志”义的认识。
稍后的传世文献《左传》中亦出现了“诗言志”的说法。《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这反映了当时赋诗言志的一种普遍风气。据粗略统计,“志”在《左传》中约六十余见,杨伯峻先生按词义将其分为六类,其中两类属于书名;两类动词分别释作“表明,记住”、“修明,表识”,与表情达意无关;另有一类名词,释作“斗志,勇气”;其中大量的字义主要释作名词“志向,抱负”,如僖公十五年、二十二年、二十八年,襄公四年,昭公十五年等近四十见。这与记录孔子言行的《论语》基本上是一致的。据笔者统计,《论语》中约出现“志”字十七次。试举两例如下:“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颜渊、子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 ’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蔽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陈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公冶长》)显然,这些“志”均与道德、修身、志向有关,是一种理性的抽象意义上的概念,并不包括后世言志中的夫妻之爱、朋友之情、离别感伤等个人的情感。据朱自清先生考证,见于《左传·成公十七年》的声伯《梦歌》,是一篇非讽非颂的“缘情”之作。但它之所以被保存下来,却是因为其中对梦的预兆,这充分说明当时所谓的“诗言志”中情感因素不被重视[2]13-14。所以最后朱先生通过对先秦各种文献的比较,得出了先秦“言志”与“缘情”不能混为一谈的结论[2]29。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了子太叔见赵简子时所说的一段话:“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此语乃引用先大夫子产之言。唐孔颖达《正义》云:“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孔氏此评来自《礼记》,而《礼记》在《左传》、《论语》等文献之后,代表的是汉代人对“情”、“志”的看法,因此汉时对“情”与“志”理解的融合趋势已显明可见。此说还可从其他文献中取证:《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一般认为《毛诗序》是汉代的作品,其中将“志”与“情”并举,以“情”释“志”,二者密不可分;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将《尧典》“诗言志”写作“诗言意”;郑玄注“诗言志”为“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这些“意”、“志意”都和个人情感有关。可见从先秦到汉代,对“情”、“志”的理解已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此后的评诗者在此理解上逐步趋向一致,如郭绍虞、王文生先生认为:“‘诗言志’概括地说明了诗歌表现作家思想感情的特点……‘志’,既然是诗人的思想感情,言志的诗必须具有从思想感情上影响人和对人进行道德规范的力量。”[3]2-3敏泽先生认为:“‘情’、‘志’就其本来意义说,只是一回事情,‘缘情’与‘言志’也无实质上的差异。”[4]12张少康先生认为,“志”即是“心”;“心”借助语言来体现,即为“志”。“志”也有“情”的因素,因为“情”亦是蕴藏于心的。所以“诗言志”应当是指“诗乃是人的思想、意愿、情感的表现,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呈现”[5]。霍松林先生认为:“‘诗言志’概括了诗歌抒情达意的基本特点,……‘志’,其本义指志向,但笼统地说,它指人们的主观方面,包括我们所说的思想感情在内。”[6]3等等。
由此可见,“诗言志”的观念并不是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一成不变的,其中蕴含了对“志”义的不同理解阶段。尽管后人在“情”、“志”的理解上已逐步趋同,但在先人“言志”是否含情的问题上依然模糊不清。由战国入秦,此间应有文献记录反映其变化,然一经“秦火”,这些资料遂告阙如,使之成为学术上的一大谜案。从情感角度而言,“诗言志”观念形成于秦汉之际的说法也就合理地诞生了[7]48。
二21世纪初上博简楚竹书《诗论》的发表,将此问题的研究逐步推向深入。上博简《诗论》的作者从其发表之日起就聚讼不已,但有一点是可以定论的是,其论诗非孔子及其后学无疑,因而也集中反映了孔子及其后学的诗学思想。由于受疑古思潮的影响,上世纪孔子的相关研究一直以《论语》作范本,而《论语》中使用的“志”义又与上博简《诗论》中注重“志”的情感内涵并不相同。长期以来记载孔子言行较详的《孔子家语》、《孔丛子》二书版本问题又频频遭到质疑,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湖北荆门郭店楚简的出土和上博简战国楚竹书的相继问世,使许多问题的研究有了重大的进展。笔者拟结合上博简《诗论》中的论诗材料考察由先秦至汉时“诗言志”的变化情况。
上博简《诗论》中“志”字共出现五次,其中第1简说:“孔子曰:诗亡隐(离)志,乐亡隐(离)情,文亡隐(离)言……”[8](简文下同),简文中诗乐并提,乍一看与《尚书》中所提“诗言志,歌永言”并无二致,好像还是诗乐不分家。其实不然,这只要看看《诗论》中所论之诗即可明白:简文中反复提到的《燕燕》一诗,第10简说:“《燕燕》之情,害曰童而皆贤于其初者也。”第16简说:“《燕燕》之情,以其蜀(笃)也。”清王世贞说:“《燕燕》之诗,许彦周以为可泣鬼神。合本事观之,家国兴亡之感,伤逝怀旧之情,尽在阿堵中。《黍离》《麦秀》未足喻其悲也。宜为万古送别之祖。”(《分甘余话》)可见离别之情、伤逝怀旧之情正是该诗所表达出来的内涵。再如第11简:“情,爱也。《关雎》之改(配),则其思隘(益)矣。”明确对诗中表现出来的情爱给予品评。第18简又说:“《杕杜》,则情喜其至类。”现存《诗经》本中以《杕杜》命名的共有两篇。马承源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第一册《诗论》后将其与《毛诗》小序评语进行对比说:“劳远役也。”则此篇当指《小雅·鹿鸣之什》的《杕杜》篇。此诗本是征夫逾时不归,而妇人忧思哀念之作,和后世的“闺思”、“闺怨”相类。诗二章《毛传》说:“室家逾时则思。”陈奂《传疏》说:“《出车》篇云:‘春日迟迟,卉木萋萋,薄言还归。’”陈子展先生说:“《传》云室家逾时则思者,盖室家之情有如是也。”[9]《盐铁论·徭役篇》:“古者无过年之徭,无逾时之役。今近者数千里,远者过万里,历二期,长子不还,父母愁忧,妻子咏叹。愤懑之恨发动于心,慕思之积痛于骨髓,此《杕杜》《采薇》之所为作也。”各家所言无出征人思妇相思之情,带有浓厚的情感色彩。由此看来,《诗论》所言之诗并未脱离情感因素,而是将“乐无离情”之“情”与“诗无离志”之“志”融为一体而展开评论。因此,上博简《诗论》中所体现出来的“诗言志”观念与《尚书》相比已有细微的变化,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诗论》第26简说:“蓼莪有孝志。”《蓼莪》为诗经篇名。《诗序》说本篇“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郑笺》说:“不得终养者,二亲病亡之时,时在役所,不得见也。”《释训》曰:“哀哀,悽悽,怀报德也。”郭象注:“悲苦征役,思所生也。”《后汉书·陈宠传》宠子忠《疏》云:“父母于子,同气一息,一体而分,三年乃免于怀。先圣缘人情而著其节,制服二十五月。”均以此诗为子不能终养报德而自伤之作,因而此诗也怀有浓厚的情感因素,《诗论》所谓的“孝志”,正是子女对父母的哀悼、怀念之情。
《诗论》第8简说:“少旻多疑矣。言不中志者也。”少旻是《小雅·节南山之什》里面的一篇,现存本《诗经》作《小旻》。朱熹《诗经集传》说此诗主旨:“大夫以王惑于邪谋,不能断以从善,而作此诗。”也就是说,此诗是刺王不能掌握正确的政策。陈子展先生也说此诗:“以谴责有政策而邪僻滋弊发端,以警告无政策而危险可怕作结,中间四章痛陈不能好好掌握政策的危害。”[9]748此说的然。事实上,此篇所论诗旨是与政治、政策相关,与抒发个人情感并无关联,因而《诗论》评论它“言不中志”,这就从反面证明《诗论》解诗是以不离感情的表达为标准,“诗不离志”之说正是以感情为基础的。
以是观之,《诗论》中“诗亡离志”之“志”与“乐亡离情”之“情”实为同义互见,《诗论》中许多篇目的评论都体现了这一趋势。《荀子·解蔽》云:“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而《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又有“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之语,是《左传》之“六志”与荀子所言之“情”同也。《楚辞·怀沙》有“抚情效志兮,冤屈而自抑”两句,诗中“情”、“志”互文见义,表明在时人的观念中“情”、“志”有融为一体的趋势。孔颖达所谓“情志一也”的观念可能早于《礼记》而可上溯到战国时期。
每一种文学观念的发展都离不开必要的土壤。“诗言志”之“志”由抽象的志向、抱负发展到包括具体情感之“志”,不是诗论史上一种简单的扬弃,我们可将其视为“诗言志”观念外延的扩大,这两种观念的融合又将推动诗论的形式与内容在更新的层次上发展。“诗言志”说由战国至秦汉的变化昭示了那个时代的文化与思想进程,结合新出土文献研究这一进程对我国古代文论、文学史乃至思想史的发展都意义重大。至于其具体融合进程及对后来诗论的影响都有进一步拓展的必要。不过进一步的深入与探讨还有待于更新的资料发现,这也是当代学人所翘首以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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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5]张少康,刘三富.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6]霍松林.古代文论名篇详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7]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8]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9]陈子展.诗三百解题[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