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银
近年来,沛县档案部门积极探索档案工作服务经济、服务“三农”工作的新途径,及时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档工作,切实保障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时期农业产业经济的发展需要,沛县档案部门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人民健康生活质量的要求,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为目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总体工作目标,争取到2010年12月,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记录和整理归档,全面建立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体系。
体系的构建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现代化农业标准化的需要,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分清层次,以保证安全、提升质量、促进消费、扩大出口为重点,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线进行规划,建立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以销售环节为总控,促进农业基地、农业协会和农户参与建立并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的对象: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从事农产品加工、收购、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商场(超市)、专卖店、仓储、配送中心的开办者;从事农业投入品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部门。根据沛县实际,建档重点对象是生态肉鸭、创汇特菜、优质稻米、食品制造、辣椒制种、果品罐头加工、蔬菜食品加工、食用菌等八大类。
(1)农业生产档案。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主要内容有:农产品产地环境,包括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污染源等状况;农产品品种、名称、数量及来源;农业投入品的名称、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名称、采购日期、数量、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等;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防治以及动植物死亡、无害化销毁处理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还应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工艺、配方,农产品包装设计、商标注册材料,技术发明、专利申报审批材料,农产品登记、审批、认证材料,农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荣誉证书,农产品实物样品等档案。
(2)农产品经营档案。从事农产品加工、收购、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建立农产品经营档案。主要内容有:农产品进货记录,记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进货时间、进货人、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农产品销售记录,记载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级、流向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记载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添加剂名称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3)农业投入品销售档案。从事农业投入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销售档案,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登记号或者产品批准文号、采购日期、采购来源、采购数量、销售时间、对象、数量等。
(4)农产品检测档案。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档案,如实记录抽样品名称、抽样日期、产地、批号、数量、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方法、检测机构、质检员姓名等。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档案。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将监管工作中形成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农产品认证审批等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6)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开发利用档案。将本县在开发农产品资源、信息利用、重点农产品种(牌)推介(如在外地招商引资说明会推介会)、重大活动宣传(如刘邦文化节活动等)中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归档保存。
(1)分类建档。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分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2)真实完整。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必须如实记录,不得事后追记,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信息完整,具有可追溯性和重现性。相关责任人、承办人、记录人应有签字手续。电子记录确保其真实、完整、有效。
(3)规范整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形成的管理性文件材料,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整理归档,其保管期限,按国家档案局8号令规定执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农产品经营销售档案、农业投入品销售档案、农产品检测档案,应分类归档,确定合理的保管期限。
(4)科学管理。立档单位要因地制宜地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的常态化管理。
(5)方便利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进行系统的整理、编目,编制检索工具,为各方面利用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上网公开可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档案局,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和相关规模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明确任务,齐抓共管。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和协会带动、农户主动、各方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档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授权和试点工作的职责分工,切实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档工作纳入对乡镇和相关企业的考核内容,建立起必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建设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各行业、部门、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档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