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名
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以后,逐渐广泛传播,对于魏晋以后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甚至一度在意识形态领域取得了统治地位(如梁朝将佛教定为国教),但这种局面毕竟是暂时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儒、释、道三教为了争取发展空间展开了激烈斗争。在斗争中,佛教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但未能将中国文化征服,反而被中国文化征服。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各个时期人们的反佛斗争密切相关,其中以唐代最为突出。
唐代反佛斗争的理论代表有傅奕、韩愈等人。
傅奕(555-639年),相州邺(今河北临漳)人。生活于北周、隋和唐初,“尤晓天文历数。”武德年间任太史令,是一位著名的天文学家。武德七年(624),傅奕上疏高祖,请求废除佛教。他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佛教进行了深入批判:
第一,揭露了佛教所谓六道轮回、佛法无边的欺骗性,认为生、老、病、死符合自然规律。他说:“且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云由佛。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他对生、老、病、死符合自然规律的认识具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与佛教“擅造化之力”的唯心主义观点是针锋相对的,击中了要害。
第二,痛斥了佛教徒削发易服、妖言惑众的欺诈行为。他说:“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术,述其邪法;伪启三途,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品。”他还分析了佛教流行的危害:“凡百黎庶,通识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矫诈。乃追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章。其有造作恶逆,身坠刑网,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在他看来,佛教扰乱人们的思想,影响社会稳定,祸国殃民。
第三,以历史的经验教训说明佛教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他说:“降自羲、农,至于汉、魏,皆无佛法,君明臣忠,祚长年久。……西晋以上,国有严科,不许中国之人,辄行髡发之事。洎于苻、石,羌胡乱华,主庸臣佞,政虞祚短,皆由佛教致灾也。”他还分析了废除佛教的重要意义:“今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自然益国,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如果叫现在的僧尼结为夫妇,马上就增加十万多户;他们生下儿女以后,经过20来年时间,就可以增加赋税收入,补充兵源,有利于国家富强和稳定。因此,废除佛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高祖令大臣讨论,只有太仆卿张道源表示赞同,其他大臣要么反对,要么沉默不语。可见,当时佛教影响极大,大多数朝臣都已经信仰佛教,反佛斗争异常艰难。中书令萧
当场与傅奕辩论,傅奕以忠君、孝亲的道理予以回击,将其驳倒,使高祖信服。“高祖将从奕言,会传位而止。”可见,傅奕反佛已经产生了显著效果,要不是高祖随后便将帝位传给了李世民,很可能接受了傅奕的建议。李世民即位后,傅奕又奏:“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史称:“太宗颇然之。”[1]可惜太宗虽然认为他讲得很有道理,但是没有采取措施。傅奕还将魏晋以来的反佛人物编为《高识传》,公开发表。
韩愈(768-824年),邓州河阳(今河南孟县)人,是宪宗时期的重要反佛人物。宪宗派人奉迎佛骨,他极力反对,上奏《论佛骨表》,说:“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 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他极力排斥佛教,把佛骨视为“朽秽之物”,建议将其烧掉,或者扔到水里。还说:“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2]完全不理会佛教因果报应理论,反佛非常彻底。他指责佛、道二教耗费了大量钱财,加重了百姓负担,主张废除佛、道二教,勒令僧、道还俗,大力发扬儒家学说,以儒家学说取代佛、道二教。为此,他提出了道统说。其“道”就是所谓“先王之道”,即孔丘、孟轲所倡导的仁义道德。他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这个“先王之道”,“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他提出“明先王之道”,说:“然则,如之何而可也?曰: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鳏、寡、孤、独、废、疾者有养也。其亦庶乎其可也?”[3]佛教有祖统说,重视祖师法裔传承关系。韩愈的“道统说”就是受佛教“祖统说”的启发而形成的,并且是针对佛教提出来的。他还提出“性情说”,说:“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性,即人的本性;情,即人的情感。他认为人性有上、中、下三个等级:“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情感也有三个等级,“情之于性视其品。”他主张对于不同等级的人性采取不同的办法:“上之性,就学而愈明;下之性,畏威而寡罪;是故上者可教而下者可制也。”[3]对于具备上品人性的人可以采取教育的办法,对于具备下品人性的人则要采取强制的办法。他没有很好地考虑人性改造问题。后来,他的学生李翱将这个“性情说”加以扬弃,提出了新的“性情说”,强调控制情感、恢复善性。
傅奕、韩愈反佛态度都非常坚决,对佛教的批判鞭辟入里。他们对佛教给予彻底否定,使人们认清了佛教的本来面目和巨大危害,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理论批判只能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就反对佛教的斗争而言,只有理论批判是不够的,必须进行政治打击才能收到实际效果。唐朝政府有时崇佛,有时抑佛,各个时期对待佛教的政策不一样。就抑佛而言,对佛教的政治打击还是比较大的,收效比较明显。
武则天称帝以后,大肆佞佛,在长安、洛阳等地筑寺造像,建明堂,修天枢,“所费以亿万计,府库为之耗竭。”[4]久视元年(700)七月,武则天“又将造大像,用功数百万,令天下僧尼每日人出一钱,以助成之。”狄仁杰上疏直陈崇佛的危害:寺院林立,僧徒众多;大量财富被寺院占有,社会生产遭到很大破坏。他用事实说明崇佛无益于国家,强调要使百姓安居乐业,发展生产。言辞恳切,说理透彻,终于将武则天说服。“则天乃罢其役。”[5]一座形制巨大的佛像由此得以停工,社会财富避免了一场劫难,这个功劳首先应该挂在狄仁杰名下。
中宗时期,僧尼人数猛增,赋税收入大减,严重影响了政府财政收入。玄宗即位后,姚崇上奏:“佛不在外,求之于心。佛图澄最贤,无益于全赵;罗什多艺,不救于亡秦。何充、苻融,皆遭败灭;齐襄、梁武,未免灾殃。但发心慈悲,行事利益,使苍生安乐,即是佛身。何用妄度奸人,令坏正法?”反对度人为僧,强调要使百姓安居乐业。玄宗接受了他的意见,史称:“上纳其言,令有司隐括僧徒,以伪滥还俗者万二千余人。”[6]这次剔除假冒僧徒、强迫还俗12 000余人,对于佛教来说是一次沉重打击,姚崇功不可没。姚崇还在遗书中用历史事实说明信奉佛教不仅于国事无补,而且亡国破家,被人们耻笑;人老而死,符合自然规律,造像、写经没有任何意义。可见,姚崇反佛态度也是十分坚决的。他说:“佛者觉也,在乎方寸。假有万像之广,不出五蕴之中,但平等、慈悲,行善不行恶,则佛道备矣。”足以说明他大彻大悟,对于佛教义理有透彻的理解,肯定了佛教“行善不行恶”的主张,否定了造像、写经等做法。“行善不行恶,则佛道备”的修行办法是比较可行的,既有助于佛教的传播,也有助于佛教的世俗化。
宪宗是唐代后期一位比较有作为的皇帝。他即位不久就下令:“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别立寺、观。”[2]这对于佛教也是一次打击。但是他没有将反佛斗争坚持下去,元和十四年(819)正月发生了奉迎佛骨一事。次年正月,宪宗去世。
武宗时期,佛、道斗争异常激烈,道教极力排斥佛教,得到武宗支持。会昌五年(845)七月,武宗下令拆除佛寺,规定上州各留寺院一所,下州寺院全部拆除;上都、东都左、右两街每街保留寺院两所,每所寺院保留僧徒30人。[7]史称“武宗灭佛”,又称“会昌法难”。总共拆毁寺院4 600余所,招堤和兰若4万余所,强迫僧、尼还俗
260 500人,释放奴婢为两税户15万人,收缴了大量良田,[7]成就卓著,对佛教打击非常大。
对佛教的政治打击不仅使佛教势力暂时消沉下去,而且促使人们对佛教进行了冷静思考。人们进一步认识了佛教的本质,对待佛教的态度也不再是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锐意进取、社会责任感强的思想家的态度是既有否定也有肯定,或者既有肯定也有否定,思想界出现了新气象。
佛教属于外来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区别十分明显,不适合中国国情。隋末思想家王通这样评论佛教:“西方之教也,中国则泥。”[8]要使这种文化在中国生根、发芽,必须对它进行改造。
就中国佛教界对佛教的改造而言,禅宗的分化具有代表性。“禅”是梵语音译“禅那”的简称,意思是静坐沉思,称为“坐禅”或“禅定”。这是禅宗有关修行办法的基本主张,禅宗便是由此而得名的,相传北魏时期由东来中国传播佛教的南印度僧人达摩创立。武则天时期,禅宗分化为南、北二宗,他们各将自己的修行主张归纳为四句偈。北宗代表神秀曰:“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主张通过长期苦修,排除杂念,渐悟成佛。这是禅宗传统的修行办法,时间长,难度大,过程复杂,排斥世俗生活。由于中国人宗教观念不强,比较重视世俗生活,愿意出家为僧尼者较少,所以这种修行办法不适合中国国情,难以被人们接受,不利于禅宗的传播和发展。南宗代表慧能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9]认为人们如果想成佛,不必习诵繁琐的佛经,不必长期修行,只要向自己心中寻求即可,只要在一刹那间领悟到净土就在心中,便可顿悟成佛。这是禅宗新的修行办法,简单速成,方便易行,而且并不排斥世俗生活,适合中国国情,很容易被人们接受,有利于禅宗的传播和发展。所以,五祖弘忍将顿法和信物传给了慧能,慧能成为禅宗六祖。慧能回到岭南,创立了南宗。南宗发展很快,最终战胜了北宗,成为禅宗正宗。唐末五代时期,禅宗几乎取代了佛教其他各派,垄断了佛坛。
就以佛教的某些营养对中国文化进行改造而言,李翱是其代表人物。
李翱(772-842年),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他也是一位反佛思想家,《去佛斋论》便是其反佛思想的集中体现。他在哲学方面的贡献是将韩愈的性情说加以发展,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而人的情感则有善有恶。他说:“情有善有不善,而性无不善焉。”圣人与凡人的区别就在于情感方面,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其善性没有迷惑方向,凡人之所以成为凡人是因为其情感乱动、善性遭到干扰和破坏。他说:“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七者循环而交来,故性不能充也。……性者天之命也,圣人得之而不惑者也;情者性之动也,百姓溺之而不能知其本者也。”他认为如果情感乱动就不能恢复善性,“情之动静弗息,则不能复其性而烛天地。”那么,凡人怎样才能恢复善性呢?他说:“弗虑弗思,情则不生;情既不生,乃为正思。正思者,无虑无思也。……此斋戒其心者也,犹未离于静焉。有静必有动,有动必有静,动静不息,是乃情也。《易》曰:‘吉凶悔吝。’生于动者也,焉能复其性耶?曰:如之何?曰:方静之时,知心无思者,是斋戒也;知本无有思,动静皆离,寂然不动者,是至诚也。……至诚者,天之道也。”[10]这就是说:不要胡思乱想,使自己的思维活动在“弗思弗虑”中达到“至诚”的境界。这种境界与禅宗所说的“内无一物,外无所求”的“无念”状态是一致的。显然,他在这里借用了佛教的修行办法——斋戒,把佛教的修行办法运用到个人修养方面,为控制情感、恢复善性服务。
北宋时期,周敦颐弘扬道统说,提出了一个新的哲学范畴——理。他说:“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11]他还提出了“主静”的个人修养办法,并且说:“无欲故静。”[12]他的学说具有儒、释、道三教糅合的特点,理学的雏形得以形成。张载认为每个人都有“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分别是善和恶的来源,只有用“自明诚”和“自诚明”的办法,才能“变化气质”,提出:“立天理,灭人欲。”[13]程颢、程颐说:“灭私欲则天理明矣。”[14]朱熹也将人性分为天命之性(又称为义理之性或道心)和气质之性(又称人欲或人心)两种,认为天命之性是纯善的,气质之性有善有恶,[15]主张以天理来克制人欲,以道心来主宰人心,提出:“去人欲,存天理。”[16]显然,这些个人修养办法也是借用了佛教的修行办法。这些观点是对李翱性情说的继承和发展。
隋朝末年,王通提出“三教可一”,[8]试图利用儒、释、道三教为现实政治服务,以便充分发挥它们的教化作用。经过傅奕、韩愈、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等几代学者的努力,创立了理学,“三教可一”的理想最终以“三教归儒”的形式得以实现。南宋淳 元年(1251)正月,宋理宗正式确认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是孔孟以来道统的真正继承人,并且亲自撰写了《道统十三赞》,“就赐国子监,宣示诸生。”[17]从此,理学成为钦定的官方哲学,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得以确立。
综上所述,唐代既是佛教传播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人们反佛的关键时期。人们由片面反佛发展到对佛教进行改造、借用佛教的修行办法丰富和发展儒家学说,影响深远。韩愈的道统说、李翱的性情说被北宋思想家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等人继承和发展,理学得以创立并成为官方哲学,古老的儒家学说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1] 旧唐书·傅奕传[M].北京:中华书局, 1975.
[2] 旧唐书·韩愈传[M].北京:中华书局, 1975.
[3] 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4] 资治通鉴·卷205 [M].北京:中华书局, 1956.
[5] 旧唐书·狄仁杰传[M].北京:中华书局, 1975.
[6] 旧唐书·姚崇传[M].北京:中华书局, 1975.
[7] 旧唐书·武宗[M].北京:中华书局, 1975.
[8] 郑春颖.文中子中说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3.
[9] 中国佛教典籍选刊[M].北京:中华书局, 1983.
[10] 李翱.复性书[M]//全唐文.北京:中华书局, 1983.
[11] 周子全书:卷9·通书·礼乐[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37.
[12] 周子全书:卷2·太极图说[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37.
[13] 张载.经学理窟·义理[M]//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 1978.
[14] 二程遗书:卷 24·伊川先生语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2.
[15] 朱文公文集:卷56 [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6.
[16] 朱文公文集:卷37[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6.
[17] 宋史:卷42·理宗二[M].北京:中华书局, 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