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君
(四川大学,成都,610064)
委婉表达的使用古来有之。例如,把古代大臣贪财受贿委婉地说成“簠簋不饰”(“古者不臣有坐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饰'”——《汉书◦贾谊传》),把古代帝王之死称作“崩”(“一旦山陵崩,子奚立?”——《战国策◦秦策》;“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诸葛亮《出师表》),把私生活淫乱称为“帷薄不修”,窃贼为“梁上君子”。
委婉表达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推陈出新,一些旧的委婉表达在“格雷什姆规律”(Gresham's Law)和“更新规律”(Law of Succession)(Rawson 1995)的作用下逐渐失去委婉的色彩而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消失。同时,新出现的社会现象等又催生了新的委婉表达,如“单身贵族”、“黄昏恋”、“家政服务”、“智障”、“第三者”、“单亲家庭”、“城市务工人员”等,均是改革开放以来渐次出现的新的委婉语,广泛见诸于人们的口语和书面表达中。
委婉表达即是用含蓄曲折的词语代替那些不便直说的话。说/写者可能出于礼貌、避讳、掩饰、求雅等目的,用一些动听的、不太刺激的、较为文雅的表达式替代那个不方便直说的意思。那么这种替代是如何实现的?又具有何种认知机制?本文拟从认知语言学和心智哲学的立场试回答这些问题,以期对委婉机制作出解释和说明。
委婉表达最核心的特征是替代。委婉语的表意特点是不直言其事,不直说本意,而是使用较为悦耳的、温和的、使人少受刺激的表达方式替代不雅的、冒犯的、使人不愉快的表达式。例如:
1)“我知道陈克家的儿子跟他父亲共同私通了一个丫头,后来丫头有了孕才肯把她收房。”(巴金《家》)
2)“是时,曹操遗权书曰:‘……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3)关注“星星的孩子”,谁来拯救孤独症儿童。(新华网新闻)
4)We should make use of active defense in order to break the strength of the P.L.O.(New York Times,3/14/1978)
例1)中,“私通”一词本意为“暗中相通”,但在例1)中委婉地指男女“通奸”。淫秽、偷情等通常被认为是不雅的、禁忌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提及相关事情时常常会用委婉词代之。例2)中的“会猎”原意为“打猎”,此处婉指“会战”、“决战”。古时讲究用兵之礼,不明言战争,用“会猎”替代“会战”即是一委婉说法。例3)中“星星的孩子”是一个比喻,委婉地指患孤独症、自闭症的儿童。现代社会提倡和谐,反对歧视,关注弱势群体。自闭症是一种终身性疾病,目前医学界还没有立竿见影的治疗方法。患自闭症的儿童自然是需要全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这种关注也体现在语言使用中。本句中用“星星的孩子”替代“自闭症儿童”,就带有一份关爱、一份包容。例4)中active defense本意为“积极防御”,作委婉语用指“主动进攻”、“主动出击”。这类常用在政治、军事、外交等领域的委婉表达也被称作“粉饰词”(cosmetic terms)。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类的委婉表达,不管使用者出于何种目的使用委婉表达,它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替代”。可以说,委婉表达实质上就是替代语,是起替代作用的具有含蓄曲折特点的词语。
替代作为委婉表达的核心概念还可以从中外学者对委婉语的定义中提炼出来。陈望道是我国较早系统研究委婉语的学者,他认为委婉语是“说话时遇到伤感惹厌的地方,就不直白本意,只用委曲含蓄的话来烘托暗示”(陈望道2008:109)。王希杰的定义略有不同,“对于不雅的或有刺激性的事物,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而闪烁其词,拐弯抹角,迂回曲折,用与本意相关或相类的话来代替”(王希杰2008:302)。陈原也曾对委婉语作过深入研究,“委婉语词就是用好听的,含蓄的,使人少受刺激的,或蒙着邪恶的代表使他一时听不明白的代词,代替所要禁忌的语言”(陈原2000:317)。英国语言学家Huge Rawson(1995)把委婉语定义为“mild,agreeable or roundabout words used in place of coarse,painful,or offensive ones”。以上定义中出现了“烘托暗示”、“替代”,“in place of”等词语,由此而把“替代”作为委婉表达的一个显著特征提炼出来。
所谓“替代”,就是在一定的语境下用委婉表达替代直言表达。如果我们设定直言表达为A,委婉表达为B,那么在一定的语境下A和B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即“A是B”。前例中的委婉表达的替代可以形式化为:通奸是私通、会战是会猎、自闭症儿童是星星的孩子、Attack is active defense。那么,B为什么能替代A?B替代A是怎么实现的?我们拟用徐盛桓提出的外延内涵传承说和心智哲学有关意向性和感受质的讨论试对这些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回答。
外延内涵传承说是为系统研究语义变异的修辞性话语的语义表征而提出的理论框架,用以说明隐喻转喻的机理和构建隐喻转喻话语语义的加工模型。外延内涵传承说认为(徐盛桓2008a,2008b,2009),转喻和隐喻依靠的是这样一种思维方式:通过相似性(隐喻)和相邻性(转喻)将两个概念——作为本体(目的域)的概念(设为A)和作为喻体(源域)的概念(设为B)——进行认识上的联系,从而获得在认识上使B在一定的条件和语境下对A作出“还原”的认知效果:其运作原理是在认识上把握二者在外延内涵的传承,就是A把自己的外延、内涵内容作出分解,根据语境,选择一个涵项内容输“传”出去作为“A是B”的B,并以能表征B的概念来承载。
转喻隐喻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是人类分类逻辑的意识;换句话说,分类逻辑是转喻隐喻发生的逻辑前提(徐盛桓2008a)。分类逻辑通过对事物间的“类层级结构”(type hierarchy structure)的构建作出说明。所谓类层级结构(徐盛桓2008b),就是根据人们对事物分类的规约性的认识建立起来的一个既按常规关系又按类属关系分层级的类层级结构。在我们的认识中,任何一个事物都是世界事物系统中的一个类层级(TyH)中的一个范畴中的一个单体(entity)。理论上说,单体、类和层级的区分与类聚都是难于穷尽的,这样纵横交错,形成一个超大型的类层级结构。而且,随着人们对世界万物认识的扩展和深化,作为开放性体系的类和层级还会处于发展和变动之中。因此,这样一个超大型的类层级结构是一个开放型的结构。在这个类层级结构里,越处于下位,具体性越大;越往上位,抽象性越强。图式如下:
图1
徐盛桓(2008a)的“内涵外延传承说”认为:知识在人类大脑中是以类层级结构的形式组织起来的,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是假设它存在于类层级结构的一个适当的位置,且上下位范畴之间具有外延内涵的传承关系。正是由于如此,我们才能在认识上将两个相关的概念暂时等同,从而使两个表达形式得以相互替换,这就是委婉表达之所以可能的原因所在。转喻式委婉表达以相邻关系为基础,两个表达形式所指称的概念之间发生了外延内涵上的传承,实现了整体—部分,部分—整体及部分—部分之间的相互替代;而隐喻式委婉表达以相似关系为基础,需要临时建立一个以两个相关范畴的相似点为上位范畴,这使两个相关范畴临时归为同一类并继承了这个更高层级的类的内涵,从而使隐喻委婉表达的替代成为可能。替代看上去只是发生在语言表达层面的表达形式之间的替代,而真正为替代的发生提供可能性基础的则是两个表达形式所指称的概念/范畴之间的互动。
前例中“自闭症儿童”被称为“星星的孩子”,也常被称作“星星”,如;“社会的关怀,让‘星星'们不再孤独。特奥会上,自闭症运动员闪烁出的夺目光芒,让家属和关爱他们的人,享受到来自遥远星空的光芒”(新华网新闻)。那么“星星”为什么能替代“自闭症儿童”呢?“自闭症儿童”和“星星”在人们的类层级知识结构里分属不同的类,一个是“病人”类,另一个是“天体”类。自闭症是一种终身性疾病,患者容貌与正常人没有区别,但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着自己的特征,如:“孤独离群”、“言语障碍”、“兴趣狭窄”、“智力发育不均衡”等,这些特征就是“自闭症儿童”内涵特征中的涵项。“星星”作为天体也有其内涵特征,如:“离地球很远”、“发光发亮”、“椭球体”等。那么在认识上“自闭症儿童”和“星星”可以基于“孤独离群”和“离地球很远”这个相似点归为一个临时建立起来的新类“孤单类”的两个外延,二者都继承了新类“孤单类”的属性。新类的建立为两个概念的外延内涵传承提供了通道。图式如下:
图2
传承遵循这样一个过程:“自闭症儿童”这个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分解后,根据语境,选择一个涵项内容“孤独离群”输送出去,并选择、认定一个也包含该内容的“星星”的概念来承受这些内容,这样,用“星星”替代“自闭症儿童”就是合理的、可通达的,这从原则上解释了替代为什么可能。
“自闭症患者”曾被委婉地指为“雨人”。“雨人”之所以能够替代“自闭症”同样是由于二者之间发生了外延内涵的传承,不过传承的路径跟前例有别。图式如下:
图3
上图分解了“雨人”的内涵特征,其中就包括“自闭症患者”这一项。下图分解了“自闭症患者”的外延和内涵,说明“自闭症患者”的来源。上下图的“雨人”和“自闭症患者”相互呼应,表明了二者的传承关系。当然,传承不是简单的物理意义上的传承,传承发生在语言使用者的心理认识上。
需要指出的是,概念的内涵内容有些是实际存在的,有些则是出于人们的主观想象。比如说“狡猾”被视为是狐狸的一个特征属性,由此而成为狐狸的一项内涵内容。尽管这一特征属性并没有得到相关动物心理研究的证实,但这些认识积淀在人们的心理结构中,在人们的认识中已固定为一项特征属性。与此同理,上文分析的“星星”看上去很“孤单”,在人们的心理结构中,“孤单”成为了“星星”的一个特征属性。另外,一些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民间故事对某人某物的描写如果流传甚广,那么此人此物就有可能成为某一概念的外延,只是这个外延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里,而是在人的想象世界中。上文的“雨人”被认定为“自闭症患者”就是如此。
简而言之,委婉表达能替代直言表达是因为两个表达式所指称的概念或范畴之间发生了外延内涵的传承,传承的过程分两个阶段:首先,心目中有一个不便明说的事物(即A),它可能是不雅的、难听的、忌讳的、亦或是带有歧视的,根据语境,在恰当的外延下捕捉一个涵项;然后,将这一涵项输“传”下去,至适当分支涵项,确定一个自然语言的概念来“承”载,也就是委婉表达(即B),实现以B替代A,即在这一语境下“A是B”。
意向性是心智哲学深入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胡塞尔认为(2002),意向性指人的意识活动总是指向某个对象,每一种意识都是关于某种事物的意识。塞尔也对意向性作了系统的研究和阐释,“意向性,简单地说,就是心理状态借以指向或涉及它们本身以外的对象和事态的那种特征”(塞尔2007:97)。意向性就是心智能够以各种形式指向、关于、涉及世界上的物体和事态的能力。人的心智就是这样以意向性的关指能力(aboutness)为出发点,通过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同世界相联系,“它通过意向性使我们同真实世界相联系”(塞尔2007:98)。这样看来,指向性是意向性最重要的特征。那么,人的心智是如何关指外部世界的事态呢?心智哲学研究告诉我们,智能体的感觉总是倾向于关注那些自身有可能获得意义的事物,即在行为和认知中选择和定向对自身有意义的事物。
从语言运用来讲,语义的起点也是从心智的指向性开始的。“语言的意向性已经是依赖于心灵的意向性了”(塞尔2007:88)。也就是说,语言表达式,无论是字符还是音符,作为表达的物质外壳,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它的意义源自于心智的意向性。“人的思维活动是从表达某个意向性的意义开始的,而任何意义的表达都以人的身体的活动图式、心理意象或言语来呈现”(徐盛桓2006:27)。因此,从某种引申的意义上讲,言语都具有意向性。在语言运用中需要选择一个对象来替代另一个对象时,总是倾向于关注那些自身有可能获得意义的事物。
委婉表达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用一个较为文雅的、避讳的、好听的表达替代那个不便明说的意思,也就是前文概括的“A是B”。那么从委婉表达的生成来看,是在心智的意向性作用下,即意向性的指向作用下,选择B来替代A。人的语言活动不是盲目的,言语表达总是要表达一定的意向或意图(intention),意向/意图作为一种心智的状态,必然表现出意向性,并且受制于意向性。意向作为意向性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可更具体地表现为意向内容和意向态度,“语言交际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向受话人表达意向,而受话人则要辨识其意向。意向性包括两方面:意向内容和意向态度”(徐盛桓2008c)。例如用“去见马克思”来替代“死”,说话者先有一个意向内容即概念“死”,而“死”是令人忌讳的,“避讳”则是表达的意向态度。在意向内容和意向态度的共同作用下,选择“去见马克思”来替代“死”。
同样是表达“死”,委婉的说法有很多,如“见马克思”、“上八宝山”、“见上帝”、“去西天”、“见阎罗王”等;同样是表达“惨败”,既可以委婉地表达为“走麦城”,也可以说“滑铁卢”。也就是说,在委婉表达的抽象形式“A是B”中,B不是唯一的,可以有B1,B2,B3……等多个表达式委婉地指代那个不便表达的意思A。这里涉及的是集体意向性作用。集体意向性是具有个体意向性的主体在相互作用的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人们通过集体意向性把社会、语言和个体的心智联系在一起。一方面,集体意向性对个体意向性起制约作用,具有对个体意向性实施认定和整合的功能;另一方面,集体意向性将常规关系提升为语言运用的结构前提和逻辑预设(徐盛桓2006)。也就是说,在一个群体中广泛流行的、重要的思想、关指、托意等会储存在人们的知识结构的长期记忆里,成为一种常规意识,且在一定的情景下被用作为关指和表征的思维工具。个体意向性是个人在先天和后天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同时受制于集体意向性,集体意向性对个体意向性起约束作用,具有对个体意向性实施认定和整合的功能。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用“见马克思”委婉地指“死”,因为在集体意向性作用下,“见马克思”和“死”两个概念之间建立起了以相邻关系为基础的常规关系。但如果对一个信奉上帝的基督徒用“见马克思”表达“死”,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基督徒的集体意向性中并没有形成“见马克恩”与“死”的常规关系。
“感受质”问题是西方心智哲学讨论的一个焦点话题。感受质(quale,复数qualia)一词来自拉丁文qualis,意为“某一种类”或“某一性质”(“what sort”or“what kind”)。在当代西方心智哲学研究中,它主要指一种心理状态或事件的感受性质,一种难以言喻的经验内容或难于确当表征的心理感受,比如人听到的声音、看到的颜色、感到的疼痛等。最早提出“感受质”一词的是美国哲学家C.I.Lewis(1929:121):“所与事物(the given)具有可识别的质的特征。这些特征在不同的经验中重复,因而是普遍的。我把这种特征称作‘感受质'。尽管它们可以在不同的经验中辨识因而具有普遍性,但必须同对象自身的性质区分开来”。这样看来,一个事物所具有的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物理特性,一种是感受特性,即感受质,也有学者把这种感受特性称作心理特性或现象性质,因为它只是一种心理感受,是一种对事物的现象性质的感受,不能还原为事物的物理的基本实在。戴维森把心理对于物理的这种关系叫做“随附性”,即心理特征在某种意义上是依赖于或伴随于物理特征的(高新民1998)。“随附性”本质上是某种程度的因果关系,物理特征决定心理特征,同时心理特征又有一定的自主性。
既然在人们的意识活动中会感受到意识对象的某种说不明道不清的特征,照此推论,人们在语言里所表征的意识对象同样会让听/读者产生一种类似于感受质那样的难于言喻的心理感受,即语句具有一些同语句表达自身的性质区分开来的可辨识的特性。如岳飞《满江红》中“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怒发冲冠”一语即使人产生一种相当于看见人发怒模样的心理现象。
心理物理随附性可以帮助解释听/读者在听/读到委婉表达时,委婉的作用如何在他们心理上实现的。如前文所说,语词在听/读者心理会产生一种类似于感受质的心理感受,这样的心理感受是基于语词所指的事态的物理特征的。如果直言“自闭症儿童”,那么直言语“自闭症儿童”在听话人心理上激发的心理感受就是基于其物理特征的一些内容,如:孤独离群、言语障碍、兴趣狭窄、智力发展不均衡等,这些物理特征的内容决定了随附于它们的心理感受必然是负面的、消极的。“星星”一词指代的事物的物理特征内容包括天体、夜空中闪烁发光、看上去很小、离地球很远等,这些物理特征激发的心理感受是正面的、非消极的。用“星星”替代“自闭症儿童”,在听话人心理上就是用“星星”一词激发的感受质替代“自闭症儿童”所激发的感受质,用一种心理感受替代另一种心理感受,从而调整听话人的感受,实现中立、不歧视的意向态度。
一段时间以来,委婉语的研究主要是从修辞学、社会学、功能性等角度展开的。认知语言学的转/隐喻的认知研究给委婉语研究拓展了新的空间。本文用外延内涵传承说解释委婉表达的替代机制,即B替代A的内部机理,从思维层面解释委婉表达替代直言表达的可能性。同时借用心智哲学有关意向性和感受质的讨论来解释委婉表达的生成和理解。这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希望能给现有的委婉语研究带来一点突破。正因为是新的尝试,难免有不详不全之处,敬请同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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