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邦辉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荆州434020)
姚 鑫 (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2006年8月21日首届中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论坛中指出,1984年到2004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共同组织了多次全国多民族大规模的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表明,我国学生部分体能指标连续多年呈下降趋势[1]。2006年12月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学生体育锻炼。最近一次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报告表明,学生肥胖人数在过去5年内迅速增加,1/4的城市男生是 “胖墩”,眼睛近视比例,初中生接近60%,高中生为76%,大学生高达83%。视力不良、超重及肥胖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2]。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 “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结合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2007年4月29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李长春在北京主会场朝阳公园宣布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3]。但是,对特殊学生的关注相对滞后。关注残障学生健康状况,对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残障学生的人权意识意义重大。如何正确解决好残疾学生的健体问题,贯彻 “阳光体育”运动的精神,为其奠定好能从事终身健身的基础,发挥体育教育的补偿作用,现已成为摆在特殊教育学校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省特殊教育事业除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和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外,省市县以上基本都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全省特殊教育学校33所 (包括跟班就读),黔南民族职业学校开设有特殊教育专业。符合贵州省情的早期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贵州特教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由于贵州民族多,地域分散,长期以来,体育界多关注的是一般学生的体质健康,对特殊群体健康关注不够。特殊学校体育也脱离了正确发展的轨道,课题前期研究成果表明,贵州特殊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开展不够,课外活动和体育竞赛均流于形式,场地器材不足,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难以进行,对 “阳光体育运动”精神了解甚微,体育课程的开展不容乐观。
调查数据显示,贵州所有的特校都开设了体育课,课时也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每周不少于2学时的标准,说明各特校都严格、规范地执行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把增进残疾学生的身体健康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上。课外体育活动方面,51.5%的学校开展了课外体育活动,且达到了一周2次以上、每次1h以上的标准。这与 “阳光体育运动”通知 “每天锻炼一小时”差距较大。48.5%的学校没有开展课外体育活动,那么贯彻实施 “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有一定难度。进一步访谈发现,原因是特校校长及老师更多地考虑对残疾学生其他谋生技能的培养,课余时间被占用,课余体育活动没法顺利开展。在运动竞赛方面,18.2%的特校举行每年一次的校运会或单项比赛,由于组织困难,经费紧张,大多数特校难以成功举办一次体育竞赛活动。
体育设施方面,63.7%的学校体育器材配备达到了国家教委学生体育卫生司规定的标准 (因特校学生包括聋生、盲生、智残生,故器材数量一般要求达到58种必备器材中的35种即可[4]),37.3%的特殊学校体育器材未达标,因经费不足,学校不得不压缩体育经费各项开支。为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加强了课程资源开发,自制部分简单体育器材。
体育教师是实施特殊体育教育的必要条件,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必须是既受过体育教育又受过特殊教育培训的教师担任。在调查中51.5%的学校有专门的体育教师,48.5%的学校没有专门的体育教师,由其他教师兼任。调查还发现,绝大部分学校的体育教师都不是直接从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体育专业毕业的。这是因为贵州省还没有建立培养特殊体育教育师资的机构,而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的教师不符合特教要求,外省的特教教师恐于贵州贫困山区物质条件而难以引进。
在体育健康课程内容方面,30.3%学校使用统编教材和大纲,教学内容以教材为主,使用统编教材和大纲的特校多是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区特教学校。其中6.1%的学校还使用了现代化教学,其教学相对规范、科学。12.1%的特教学校结合多民族地区特点,改编了民族体育项目,使用自编的民族体育教材。是因为民族体育项目在当地有很深的群众基础,资源丰富。贵州是多民族省份,残疾儿童自小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上有浓厚兴趣和一定基础,开展起来就很容易,并且多数不受场地器材的限制。另外还有6.1%的学校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以游戏和自由活动为主,体育教学无序。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使用教材方面,调查发现贵州特教学校没有专供残疾学生使用的体育教材,仅聋校有一套试验教材,绝大多数特教学校借用普通学校的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教材。即便聋校有试验教材,也没有摆脱以竞技项目为中心的教材内容体系,脱离特殊教育实际[5]。虽然大多学校都能把体育活动纳入课表,但学生平均每周只进行2.14次课外体育活动,每次平均0.89h,这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使85%的学生 “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要求相距甚远,很难实现特教学校体育的 “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补偿身心缺陷”以及 “达标争优”[6]的目标。
高扬人道主义旗帜,重视特殊教育的 “人权”保障作用,以自由、平等和人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人权作为特殊教育的根本价值尺度。重视教育过程是 “人权实现”的质量保证。因此,更新特殊教育理念,真正重视残疾学生 “人权实现”的过程,努力提高教育过程质量,是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重要任务。从战略发展高度认识特殊体育教育的重要性,树立 “以人为本”的特殊体育教育观,从 “科教兴黔”的战略高度认识加速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发展纲要》指出,“继续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国家和各地区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7]根据原贵州教育事业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和特殊教育现状,笔者认为贵州民族地区特殊体育教育在十年发展规划中应着重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改革和发展:①树立现代的残疾体育观,切实落实特教地位;②加大体育经费投入,改善无障碍健身场馆建设,建立立体特教资金渠道;③建立民族体育健身体系,改革现有体育教学模式;④开发乡土教材,加强健康教育;⑤加强师德建设,建立特教体育教师队伍管理体系,提高教学质量;⑥将特教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确保经费投入。
贵州是 “欠发达、欠开发”的 “两欠”省份。民族人口基数大,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一方面经济拮据的地方政府很难在短期内修建足够数量、容量的场馆以满足所有残疾学生接受体育教育之需;另一方面,在偏远地区修建特殊体育场馆会因其学生人数少而导致学校规模过小,利用效益低。这是当前贵州民族经济发展状况所不允许的。而在偏远民族地区,相当一部分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承担着家务劳动,根本没法接受系统的教育。体育教育资源紧缺与分散的特教需求所形成的供需矛盾日显突出。因此,决策者应以创新的思维方式来构建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且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特殊体育教育办学模式,以保障特殊教育群体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资金困难是特殊教育发展的 “瓶颈”,其主要原因是融资渠道单一,除了政府有限的拨款外,几乎没有其他来源。因此建立立体的特教融资渠道,是加速特教发展的关键。利用目前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残疾人的政策性优惠,特教学校应争取社会资金以建立自身造血机能,地方政府应把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及其福利产业纳入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主渠道的法律保障体系;建立残疾人义务教育基金,专项扶持特殊教育;认真实施 “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体育彩票”,募集社会资金,提高有限经费的利用率,也是缓解民族地区体育经费不足、挖掘教育资金潜力的重要措施,从而以唤起全社会对受特殊教育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从 《宪法》到 《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基本法》无一不体现着国家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要求。而当前特教现状却凸现出地方政府在依法兴体上做得还不够。因此,依法兴体、加强执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以保证民族地区残疾学生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保证体育经费按计划逐年增长和足额定时到位,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和特殊教育中人道主义的充分实现,这既是法治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族地区特教体育质量得以提高、残疾学生充分享受应有权益的根本保证。
贵州民族地区特殊学校体育的发展,不仅受制于贵州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也受制其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总体水平,还受制于当地特殊体育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政府对社会主义人权实践的根本重视和切实依法兴体,是民族地区特教体育得以发展的保障。民族地区特教体育自身须以教研结合,以提高特殊学生整体健康素质、使其融入社会生活主流为终极目的,才能真正贯彻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精神实质并走出现实困境。
[1]教育部官员解读阳光体育运动 [J].校长阅刊,2007,(2):7~8.
[2]教育部关于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公告 [EB/OL].http://www.moe.edu.cn.
[3]“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 [N].光明日报,2007-04-30.
[4]国家教委学生体育卫生司.学校体育设施配备目录 [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社,2000.
[5]段辉涛.对湘鄂渝黔少数民族地区特殊体育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 [J].中国特殊教育,2006,(7):63.
[6]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Z].教体艺 [2006]6号.
[7]中国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N].人民日报,200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