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学》专题组稿新规定
为了更好地提高专题文章质量,经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中心)领导与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共同讨论,对2010年的专题组稿作出如下规定:
1.每个专题组稿文章数不超过15篇。
2.在同一专题中,同一单位、同一科室不超过8篇,相同第一作者不超过2篇,同一通讯作者不超过3篇。
3.专题文章的栏目由编辑部主任确定。
4.专题主编及述评作者原则上为正高职称,特殊情况由中心徐永柱主任确定。专题主编人选由编辑部主任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5.专题文章按栏目收费,收费标准执行中心统一规定。
《重庆医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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