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有为
(天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石河子 832000)
机组保护试验导致锅炉灭火事故调查分析
孙有为
(天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石河子 832000)
某热电公司1~4号发电机组于2005年年底投入生产运行。2009年某日,运行车间根据生产调度要求,调整运行方式为:1,2,3炉母管制运行,1,3,4号机并列运行。值长于当晚21:00接部门分管锅炉副主任通知做机、炉连锁保护试验。次日00:30,热控人员开始做机跳电、电跳机保护连锁试验。电气运行班长将2号发电机出口0602断路器手车摇至合闸位后,主控室照明突然变暗,2号发电机后备保护动作,主变高压侧后备保护启动,2号发电机出口0602断路器跳闸,2号炉灭火,2号炉电除尘低压动力盘跳闸。经运行调整,2号炉于01:00恢复正常运行。
经安监部门调查分析,最终确认导致本次事故的原因为:电气运行值班班长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未按保护试验要求将2号发电机0602出口断路器手车推至试验位,操作前也未认真检查断路器实际所处位置;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直接将处于工作位的断路器推至合闸位,致使2号发电机变电动机运行,造成系统电压低,厂用400VⅡ段2号炉给粉组电源失电,导致2号炉MFT保护动作灭火。
在本次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发生事故绝非偶然。最明显的是:运行车间在运行管理上存有严重疏漏,运行管理经验明显不足。值长在热控试验人员未出具相关工作票的情况下,就允许热控人员做机跳电、电跳机保护连锁试验;并在主控室只有班长一人值守的情况下,依然下令给班长,执行2号发电机0602出口断路器操作,没有履行作为一名生产指挥者应承担的责任,严重违章指挥。
电气运行班长未按照工作规程要求来拒绝执行值长下达的生产指令,也未填写相应的电气倒闸操作票,单独一人执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未仔细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实际所处位置,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电力行业内最基本的“两票三制”管理制度,在该部门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形同虚设。
热控人员反习惯性违章意识不强,“两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在没有得到有关技术部门、安监部及上级有关领导批准的情况下,自认为机炉连锁保护试验不需要开具工作票就可以保证运行安全,并错误地认为保护试验记录单就是工作票,且长期如此使用。存在一票两用、搭票工作的情况,致使该部门长期处于无票工作状态。
在本次事故调查中还发现有安全检查、教育培训不到位情况,且2个部门的专职安全员没能履行岗位职责。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专职安全员极力阻挠,并将导致发生事故的一项试验在保护试验记录单内修改为保护试验合格。其实在本次试验中,由于发生了2号炉灭火事故,该项试验根本没有进行。
(1) 加强部门内部运行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以及电气防止误操作管理规定,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3) 提高员工的反习惯性违章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加大部门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杜绝习惯性违章。
(4) 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加强各专业和班组、部门与部门、生产指挥系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调。
2009-04-16)